【摘要】:法定减免是指按照《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施减免关税的优惠。需要注意的是,法定免征进口关税的货物,也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法定减免是指按照《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施减免关税的优惠。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免征关税:
(1)应征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4)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www.daowen.com)
(6)暂时进出境货物暂不征税;
(7)退回货物不征税,即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或出口货物自进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或进境的,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8)补偿或更换相同货物不征税,即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相同货物,进出口时不征收关税;但是,被免费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不退运出境或者原出口货物不退运进境的,应对原进出口货物重新按照规定征收关税;
(9)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10)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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