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和进出口税则,对准许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保护国内经济、实施财政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各缔约方保护其境内经济的一种手段。
关税纳税义务人是指依法负有直接向国家缴纳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亦称为关税纳税人或关税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征税主体:国家及代表国家的海关。
征税的对象: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关税除具有一般税收的共性之外,作为一个单独的税种,又具有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不同特点:
1.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它与以纳税人的收入和财产作为征税对象的直接税不同,关税是以进出口商品为征税对象,属于商品流通过程中征税,纳税人可以将关税额作为成本的一部分加到商品价格上,最后转嫁给消费者。
2.关税是对外政策的手段。关税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涉外性,与世界各国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主权国家常以关税为手段来体现其对外政策,把它作为进行国际经济、政治斗争的手段。
从报关业务的角度来看,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
(一)进口关税
进口关税是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在国际贸易中,它一直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保护手段。
1.按征收依据分类
(1)从价税
从价税以货物、物品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这是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所使用的主要计税标准。
从价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从价关税税率
(2)从量税
从量税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计税标准(例如重量、数量、容量等)。
从量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税
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
进口复合关税应征税额=从价部分的关税税额+从量部分的关税税额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从价关税税率+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录/摄像机、放像机、非家用摄录一体机、部分数码相机等。
(4)选择税(Alternative Duties)
在海关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订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海关在征税时选择其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2007年,我国对进口天然橡胶实行选择税,即在20%从价税和2600元/吨从量税两者中,从低计征关税。
(5)滑准税(Sliding Scale Duties/Tariff)
滑准税又称滑动税,是指在海关税则中,预先按产品的价格高低分档制定若干不同的税率,然后根据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增减进口税率的一种关税。当商品价格上涨时采用较低税率,当商品价格下跌时则采用较高税率,其目的是使该种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保持相对稳定,不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www.daowen.com)
资料卡:滑准税在我国的征收状况
我国从1997年10月1日起对新闻纸实行滑准税,新闻纸的进口关税税率随一定范围内的进口价格的高低在3%~45%之间成反比浮动,进口价格越高,关税税率越低,反之则越高,用关税来抵消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之间的差价,达到保护国产新闻纸的目的,目前已取消。
2007年我国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税号52010000),实行6%~40%的滑准税,其中,加工贸易正在执行的手册在2007年办理内销手续的,适用滑准税税率。具体方式是:
1.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397元/吨时,按570元/吨计征从量税;
2.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吨时,暂定关税税率按公式计算:
Ri=INT{[(PT/(Pi×E))+a×Pi×E-1]×1000+015}/100(0Ri≤40%)
关税税款=Ri×Pi×E
其中,
Ri——暂定关税税率,当Ri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取值40%;
Pt——常数,为8.8元/千克;
Pi——关税完税价格,CIF价格,单位为“美元/千克”;
E——美元汇率;
A——常数,为2.526%;
INT——取整函数(即小数点后面的数一律舍去)。
2.按征税的主次分类
按征税的主次程度,进口关税可分为:进口正税和进口附加税。
进口正税是按海关税则中的法定进口税率征收的进口税。
进口附加税是对进口货物除征收正税之外另外征收的进口税,一般具有临时性的特点。进口附加税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及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等。WTO不准其成员在一般情况下随意征收进口附加税,只有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规定的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才可以征收。我国于1997年3月25日颁布实施了第一个反倾销、反补贴法规——《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我国目前征收的进口附加税主要是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的计算公式: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
此外,为应对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的歧视性关税或待遇,我国还相应对其产品征收特别关税。特别关税是为抵制外国对本国出口产品的歧视而对原产于该国的进口货物特别征收的一种报复性关税。《关税条例》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违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或者共同参加的贸易协定及相关协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适用报复性关税税率。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
(二)出口关税
出口关税是一国海关以出境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为鼓励出口,世界各国一般不征收出口关税或仅对少数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征收出口关税的主要目的是限制、调控某些商品的过度、无序出口,特别是防止本国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出口。
为进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2011年我国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有色金属等“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为规范稀土出口和缓解化肥价格上涨趋势,提高了个别稀土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调整了化肥出口季节关税淡旺季税率适用时段和淡季出口关税基准价格。
我国目前征收的出口关税有从价税和从量税。
从价税的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
即出口货物是以FOB价成交的,应以该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如果以其他价格成交的,应换算成FOB价后再按上述公式计算。
从量税的应征出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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