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网监管的含义
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联网监管:是指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或者其他计算机网络方式向海关报送能满足海关监管需要的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海关对数据进行核对、核算,并结合实物进行核查的一种海关保税加工监管方式。
(二)特点
电子账册模式联网监管的基本管理原则是:“一次审批、分段备案、滚动核销、控制周转、联网核查”,主要有以下特点:
(1)对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加工生产能力一次性审批。不再对加工贸易合同进行逐票审批。
(2)采取分段备案,先备案进口料件,在生产成品出口前再备案成品以及申报实际的单耗情况。
(3)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电子账册,实行滚动核销制度,取代以合同为单元的纸质手册。
(4)对进出口保税货物的总价值(或数量)按照企业生产能力进行周转量控制,取消对进出口保税货物备案数量控制。
(5)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商务部门和海关申请办理审批、备案及变更等手续。
(6)同样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7)纳入电子账册的加工贸易货物全额保税。
(8)凭电子身份认证卡实现全国口岸的通关。
(三)电子账册的建立
1.第一个步骤:联网监管的申请和审批
应当具备如下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加工贸易资格,在海关注册,以出口生产为主;
(2)守法,实行全程计算机管理;
(3)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并具有被核查功能的数据;
(4)有足够的资产或资本为本企业实行联网监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供总担保;(www.daowen.com)
(5)企业在向海关申请联网监管前,应当先向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由商务主管部门对加工贸易经营范围依法进行审批;
(6)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加工贸易企业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联网监管条件的,主管海关制发“海关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通知书”。
2.第二个步骤:加工贸易业务的申请和审批
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商务主管部门总审定联网企业的加工贸易资格、业务范围和加工生产能力,符合条件的商务主管部门签发“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第三个步骤:建立商品归并关系和电子账册
(1)向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建立电子账册,取代纸质手册。
(2)电子账册包括:“经营范围电子账册”(IT账册)和“便捷通关电子账册”(E账册)。“经营范围电子账册”不能直接报关,主要是用来检查控制“便捷通关电子账册”进出口商品的范围。“便捷通关电子账册”用于加工贸易货物的备案、通关和核销。
(3)电子账册是在商品归并关系确立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没有商品归并关系就不能建立电子账册。
商品归并关系是指:海关与联网企业根据监管的需要按照中文品名、HS编码、价格、贸易管制等条件,将联网企业内部管理的“料号级”商品与电子账册备案的“项号级”商品归并或拆分,建立一对多或多对一的对应关系。
“料号级”商品指:企业进出口的保税料件和成品。
“项号级”是办理“便捷通关电子账册”时备案的内容。
应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归入同一个联网监管商品项号:
(1)10位HS编码相同的;
(2)商品名称相同的;
(3)申报计量单位相同的;
(4)规格型号虽不同但单价相差不大的。
根据归并原则基础产生的“企业物料表”及归并关系数据,据此生成电子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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