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及其制品包括黄金条、块、锭、粉,黄金铸币,黄金制品,黄金及合金制品,含黄金化工产品,含黄金废渣、废液、废料,包金制品,镶嵌金制品等。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机关,具体规定为:出口黄金及其制品,出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领《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进口黄金及其制品,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领《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一)含义
进出口黄金管理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
(二)主管部门及管理方式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属于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中限制进出口管理范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的管理机关,具体规定为:
(1)出口黄金及其制品,出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领“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加工贸易除外)。
(2)进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领批件,即“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加工贸易除外)。
(三)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www.daowen.com)
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黄金及其制品合法出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1)适用范围
实施进口管理的黄金,包括黄金条、块、锭、粉,黄金铸币,黄金制品,黄金合金制品,含黄金化工产品,含黄金废渣、废液、废料,包金制品,镶嵌金制品等。
(2)报关规范
①向海关申报进口上述范围的黄金及其制品,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②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当年有效,跨年度作废。
2.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黄金及其制品合法进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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