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生产成本与价值关系的探讨

生产成本与价值关系的探讨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亚当·斯密和李嘉图把物品与其生产成本成比率的这一价值称为物品的自然价值。在生产成本减少之后,商品的供给是否持久性地增加,这完全取决于另外一个问题,即相对于降低后的价值,需求量是否增大了。

生产成本与价值关系的探讨

§1.当一种商品的生产需要劳动和费用的消耗时,则无论这种商品的数量能否不受限制地增加,它都将拥有一个最小的价值,这一价值是使该种商品实现持续生产的必要条件。价值在任何时候都是需求与供给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且总是为现存的供给创造市场的必要条件。不过,除非这一价值能够充分补偿生产成本,此外还能够提供正常的预期利润,否则,这种商品将不会被继续生产。资本家不会在亏损的情况下持续生产,他们甚至不会在利润低于他们生存所需要的水平上持续生产。那些资本已经投入而且不易收回的人们,会在没有利润甚至亏损的情况下长期坚持生产,以期待转机的到来。但是他们不会无休止地这样做,或者在没有迹象表明转机可能到来的情况下还继续这样做。一个行业不仅要有预期利润,而且预期利润的水平还要与当时当地的其他行业的预期利润的水平同样高,才可能有新的资本进入(还要从其他方面考虑对该行业进行投资的适宜程度)。在获得这种利润的希望非常渺茫的情况下,如果人们最终无法收回他们的资本,至少他们会放弃重置已经消耗的资本。因此,生产成本加上正常利润的总量,被称之为通过劳动和资本的消耗所生产的所有商品的必要价格或者价值。没有人会在亏损的情况下心甘情愿地进行生产;无论是谁,由于计算错误而这样做了,那一定会竭尽全力地迅速加以纠正。

当一种商品是通过消耗劳动和资本生产出来的,并且还可以在生产中无限制地消耗它们的话,则必要价值,即令生产者感到满意的最小价值,在竞争自由而且有效的情况下,就是他们所能期望的最大价值。如果商品价值对生产成本给予的补偿不仅提供了正常的利润,而且还产生了更高的利润,则资本会涌入并且分享这一额外的利得;同时,随着该种物品供给的增加,其价值会下降。这不是单纯的假定或者推测,而是熟悉商业运行的人们司空见惯的事实。不论何时,当某一新行业显示自己有希望提供非同寻常的利润,并且不论何时,当任何原有的贸易或者生产被认为提供了高于正常水平的利润的时候,则可以肯定,在短期内,这种商品的生产或者进口将会急剧增加,以致不仅消除了额外的利润,而且一般来说,还会走得更远,导致价值像当初大幅度上升时一样而大幅度地下降,直到进一步的生产被全部或者部分强令停止进而过度的供给得到纠正为止。如前所述,[1]生产数量的变化无须人们预先假定或者要求任何人转换他们的职业。那些事业发达的人,将进一步利用他们的信用来增加产量,而那些未能获取正常利润的人,则将收缩他们的业务范围并缩短工作时间(以工业术语表述)。在这种模式下,不同行业,也许并非是利润,而是预期利润的均等化,可以稳健并且迅速地予以实现。

于是,作为一项基本规则,物品倾向于以能够使每位生产者补偿生产成本并获得正常利润的价值相互进行交换;换言之,该价值将向所有的生产者提供相对于他们的支出而言的相同的利润率。但是,为了使支出(即生产成本)相当的地方利润也相当,因此,物品必须以生产成本比率的平均值相互进行交换,即生产成本相同的物品一定具有相同的价值。因为只有这样,同等的支出才会产生同等的利润率。假设一位农民运用相当于1 000 夸脱谷物的资本,生产出1 200 夸脱的谷物,获得了20% 的利润率,那么,在同一时期内,相当于1 000 夸脱的资本所生产的其他任何物品,都必须能够与1 200 夸脱的谷物相交换,否则,生产者将会获得大于或者小于20%的利润率。

亚当·斯密和李嘉图把物品与其生产成本成比率的这一价值称为物品的自然价值(或自然价格)。他们指出,价值围绕这一点而摆动,并且总是倾向于回归这一点。按照亚当·斯密对此所作的表述,这一中心价值对物品的市场价值产生持续不断的吸引力,而且与之相背离的任何变动都具有暂时的不规则性,在这些变动发生的瞬间,中心价值就会对它们产生矫正力量。从多年的平均水平来看,偏离中心线这一侧的摆动完全能够与偏离中心线另一侧的摆动相互抵消,市场价值与中心价值一致。不过,在任何特定时刻,市场价值都很少与中心价值严格相等。海洋随处都倾向于在一个水平面上,但是它从未精确地处于一个水平面上,海洋的表面总是波浪起伏,并且经常被风暴所搅动。可以肯定地讲,至少在公海,没有任何一处总会是高于另一处的,各处都是时高时低的,不过,海洋却保持着它的水平面。

§2.使物品的价值在长期与生产成本一致的潜在力量是,当二者相互背离时商品的供给所发生的变化。如果物品持续地以高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出售,则供给将增加;如果以低于该价格出售,则供给将减少。但是,我们不能由此认定供给必须在实际上有所减少或者增加。假设一种物品的生产成本因为某种机械的发明而减少了,或者由于某种税收而增加了,那么,这种物品的价值不久就会在前一种情况下有所降低,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就会有所增加;而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则供给在前一种情况下就会有所增加,直到价格降低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它就会有所降低,直到价格升高时为止。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和人们错误地认为价值取决于需求与供给之间的比率,才使许多人认定,不论何时商品的价值发生变化,这个比率一定会发生变化。除非供给持续地增加,否则价值不会因为成本的减少而降低;除非供给持续地减少,否则价值也不会因为生产成本的增加而升高。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价值的变动并不需要供给发生任何实际的变动;并且即使供给发生持续的变动,但也不是价值变动的原因,而是价值变动的结果。的确,如果无法使供给增加的话,则生产成本的减少并不会降低价值。不过,人们没有理由认为供给必然会增加。往往只要存在这种可能性,商人们就都知道将会发生什么情况,他们之间的相互竞争迫使他们通过降低价格面对即将出现的后果。在生产成本减少之后,商品的供给是否持久性地增加,这完全取决于另外一个问题,即相对于降低后的价值,需求量是否增大了。对于大多数商品来说,需求量会有所增加,但是并非必然如此。德昆西先生指出:[2]“当对个人直接有用的物品的价格降低时,一个人会愿意并很可能增加购买的数量。如丝织手帕的价格如果降低了一半,那某个人很可能会将购买的数量扩大三倍;不过他并不会因为蒸汽机价格的降低而增加购买蒸汽机的数量,因为他对蒸汽机的需求早已经由他所处的环境的状况所决定了。在他考虑的所有成本的范围内,他对机器运行成本的考虑远远超过了他对机器采购成本的考虑。但是有许多物品,其市场绝对地并且唯一地受到事先已经存在的某种系统的限制,这些物品成为这一系统的附属品或者组成物。我们如何才能通过人为地降低钟表表盘的价格,使钟表内部零件或者装置的销量有所增加呢?不增加葡萄酒的销量,有可能增加葡萄酒窖的销量吗?或者,在造船业止步不前的情况下,造船工具的市场有可能扩大吗?……向一个拥有三千居民的城镇推销一批灵柩,价格再低,也不会诱使城镇居民多买一具。推销一批游艇,由于游艇的主要成本发生在人工、养护和维修方面,因此,仅仅依靠降价并不能诱使任何一位不具有相关习惯和爱好的人来购买。供主教、律师牛津大学学生所用的制服也是如此。”然而,没有人会怀疑所有这些物品的价值和价格都会因为它们的生产成本的减少而降低,以及会因为新竞争者的进入和供给的增加而降低。不过,新竞争者进入难以显著扩张的物品的市场,将会承受很大的风险,与进入对竞争产生较大激励的物品的市场相比,这将使地位已经稳固的商人们能够更长时间地维持他们当初较低的价格。

同样地,在情况相反的条件下,假设生产成本增加了,例如,因为向商品征税从而成本增加了,这时价值将会升高,而且很可能是立即升高。那么,这时供给将会减少吗?不会,只有在价值的升高导致需求减少的情况下才会如此。这一后果是否发生很快就会显现;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则价值就会因为供给过多而有所降低,直到生产被缩减时为止,然后再次升高。许多物品只有在价格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需求才会显著减少,特别是必需品,诸如人们惯常消费的食品,更是如此。英国小麦面包,对于现有的人口来说,很可能按照当前的成本价格消费的数量与其价格显著下降时的消费数量几乎一样。特别地,人们经常把这类物品的昂贵或者高价位与供给短缺相互联系起来。在粮食歉收时期,食物可能会因为短缺而变得昂贵。但是,如果因为税收或者实施《谷物法案》所造成的昂贵,则与供给不足毫无关系。这些原因不会使一个国家的食物的数量减少很多,倒是食物之外的其他物品的销量会因为食物价位的升高而有所减少。因为人们在食物上的开支增多,在其他物品上的开支就得减少,其他物品的生产将因需求的减少而缩减。(www.daowen.com)

因此,数量可以随意增加的物品的价值并不取决于需求与供给(除了偶然情况以及生产必要的自行调整之外),反倒是需求与供给取决于价值。这一论断是非常正确的。相对于商品的自然价值或者成本价值,存在着对商品一定数量的需求,供给会努力与该需求长期保持一致。在任何时候,如果供给未能实现这种一致性,那是由于计算出现了错误,或者是由于这一问题的某些因素发生了变化,或者在自然价值,即生产成本方面,或者在需求方面,公众的品位或者消费者的数量和财富发生了变化。这些扰动因素出现的可能性极大,当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出现的时候,物品的市场价值就不再与自然价值保持一致。有关需求与供给的真正法则——二者之间的方程式——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成立的。如果需要一个与自然价值不同的价值以便促使需求与供给相等的话,则市场价值就会背离自然价值。不过,它仅在一段时间内是这样,从总体上来看,供给将长期倾向于与需求相等。经验表明,这种需求是商品以自然价值销售时所形成的需求,不论供给大于还是小于这一数量,都是非常偶然的。而高于或者低于正常水平的利润率的状况,在自由、有效的竞争条件下,是不可能长期地持续下去的。

概括地讲,需求与供给决定着所有不可能无限增加数量的物品的价值。不过,即使对于这些物品,当它们是由工业生产过程生产出来的时候,也具备由生产成本所确定的最小价值。而对于可能无限增加数量的物品来说,需求与供给仅仅在供给调整所必需的时间内决定价值的波动。在需求与供给以这种方式控制价格的同时,其本身也受到某种更为强大的力量的控制,这种力量迫使价值趋近生产成本,并且如果没有新的扰动因素持续不断地出现进而导致价值再度发生背离的话,那么,这种力量将会使价值持续停留并保持在这一水平上。对此我们可以同样形象地予以说明,需求与供给经常处于均衡状态。不过,物品按照它们的生产成本——我们曾经提及的自然价值——相互交换,是需求与供给实现稳定均衡的条件。

【注释】

[1]参阅本书第二编的第15章§4。

[2]《政治经济学逻辑》,第230~23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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