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价值理论及其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

价值理论及其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的确,在本书前面的章节中我们也涉及了价值理论的一小部分内容,特别是有关劳动的价值与土地的价值等问题。几乎关于社会经济利益的每一个思考都涉及价值理论的某些方面,在这一理论上的微小瑕疵都会使我们所有的其他结论产生相应的错误。一件物品的交换价值,可能在任何程度上均小于其使用价值,但是,认为交换价值可能大于使用价值的观点,也存在着矛盾。

价值理论及其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

§1.我们行将研究的主题在政治经济学中是如此重要,并拥有显著的地位,以致某些思想家认定它的界限就是这门科学本身的界限。一位著名的学者曾经建议将政治经济学称为交换学,而另一些学者则将政治经济学称为价值学。于我而言,如果这些称谓是合乎逻辑的话,则我必然会在我们研究的开始,而不是在第三编才着手探讨这些基本的价值规律。我们可以推迟有关这一问题的讨论,充分说明对于政治经济学本质的上述认识过于片面。的确,在本书前面的章节中我们也涉及了价值理论的一小部分内容,特别是有关劳动的价值与土地的价值等问题。显而易见,财富的生产和财富的分配这两个问题,在政治经济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只有后者才与价值问题有关,并且只有当是以竞争,而不是以常规或者惯例,作为分配机制的时候,才与价值问题有关。即使社会的安排不取决于交换或者不允许交换,生产的条件和规律也将依然故我。在当前的产业经济体系中,职业被细分并且所有与生产相关的薪酬都取决于某种特定的商品的价格,但是即便如此,交换也不是产品分配的基本法则,而只不过是对其产生影响的产品分配机制的一部分,正如道路和车辆不是运动的基本法则一样。似乎对于我来说,混淆这些观点不仅会造成逻辑上的混乱,而且还会造成实际上的谬误。这一谬误导致政治经济学领域普遍存在一种误区,即对于因事物的本质所产生的必然结果与由于社会的安排所产生的结果二者不予区分。在我看来,这一谬误时时刻刻地都在散发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的恶劣影响:一方面,诱导政治经济学家将他们学科中暂时正确的东西视为永久性的、普遍的规律;另一方面,又促使许多人将生产规律(诸如那些揭示控制人口必要性的生产规律)错误地理解为在现存的社会结构中所发生的具有暂时性的偶然事件。确实,对于那些有志于构建社会制度新体系的人来说,是可以对其随意地予以忽略的。

然而,在产业体系完全地是以买和卖为基础的社会中,大部分社会成员的生存并不依赖于他们自己所参与生产的物品,而是依赖于某种双重的交换,即先卖出然后再买进。在这种情况下,价值问题便成为基本问题了。几乎关于社会经济利益的每一个思考都涉及价值理论的某些方面,在这一理论上的微小瑕疵都会使我们所有的其他结论产生相应的错误。而且,我们有关价值概念的任何含混不清,都会对其他问题产生困惑以及不确定性。幸运的是,现在已经不存在任何有关价值规律的问题需要当今的学者或者任何未来的学者予以澄清了。这一理论是很完善的,唯一需要克服的困难是如何对其加以阐述的问题,以便预先消除应用这一理论时可能产生的主要疑惑。当然,为了实现这一点,我们进行细致的解释以及读者付出耐心是不可或缺的。不过,读者将获得充分的回报(如果他们是初次涉猎此项研究的话),通过轻松、迅速、彻底地理解这一问题,将使读者能够对政治经济学中遗存的大部分问题了然于心。

§2.我们需要从界定我们的用语入手。亚当·斯密在文章中经常引用的一段话涉及价值一词在意义上所具有的明显的含混性:在一种意义上,它表示有用性,而在另一种意义上,它表示购买能力。用他自己的语言加以描述,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但是,正如德昆西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在阐述价值的双重意义时,亚当·斯密本人也陷入了另一种含混之中。他说,具有最大使用价值的物品通常具有较小的或者不具有交换价值。这是正确的。因为对于不需要劳动或者牺牲就可以获取的物品,将无法索取价格,尽管它可能是有用的或者是必需的。不过,他进一步指出,具有最大交换价值的物品,例如钻石,可能具有很小的或者不具有使用价值。这里的“使用”一词,并不具有政治经济学所考虑的含义,而具有与享乐相对立的含义。政治经济学并不涉及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对于不同使用加以评价的比较分析。在政治经济学中,一件物品的使用意味着它能够满足某种欲望或者实现某项目的。钻石在很大程度上具备这种能力,否则,钻石将无力承担任何价格。使用价值,或者如德昆西先生那样将其称之为目标价值,是交换价值的极限。一件物品的交换价值,可能在任何程度上均小于其使用价值,但是,认为交换价值可能大于使用价值的观点,也存在着矛盾。这种观点无异于假设人们为了获得某一物品,以作为满足他们嗜好的手段,而愿意付出比他们对于这一物品所估计的最高价值还要高的价值。

在政治经济学中,价值一词在不带附加语的情况下使用时,通常指的是交换价值,或者亚当·斯密与其继承者所说的可交换价值。这一用语,无论多少权威加以引用,都属于不良用语。德昆西先生采用交换价值这一无懈可击的用语,对其予以了替代。

需要将交换价值与价格区别开来。早期的政治经济学家将价值与价格作为同义语加以使用,甚至李嘉图也没有总是对它们予以区别对待。不过,现在大多数严谨的学者均使用价格一词来表述一件物品的价值与货币之间的关系,即该件物品可以换取的货币的数量,以避免使用两个良好的科学术语表述单一的概念所造成的浪费。因此,今后我们应该将一件物品的价格理解为它的货币价值;这一价值,或者一件物品的交换价值,代表它的一般购买能力,即拥有这一物品时所产生的对于一般可购商品的支配能力。(www.daowen.com)

§3.在这里我们需要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对于一般商品的支配能力指的是什么?相同的物品可以和大量的某些商品进行交换,同时也可以和少量的其他一些商品进行交换。一套服装可以换取大量的面包,却只能换取少许的钻石。一件物品的价值在与某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可能提高,而在与另外一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也可能降低。如果收成不好,一件外套今年能够换取的面包将少于去年,但是却有可能换取更多的玻璃或者铁,只要这些商品的税赋有所降低或者制造有所改进即可。在这些情况下,外套的价值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人们的确难以对此作出定论;但所能够给出的结论是,它的价值相对于一件物品来说是提高了,而相对于另一件物品来说却是降低了。不过,还有一种情况,人们在对外套价值的变化进行判断时不会产生任何困惑,即造成外套交换价值变动的根源来自于某些直接影响外套本身的因素,而不是影响面包或者玻璃的因素。例如,假设一种新型纺织机的发明使宽幅布料的纺织成本降低到当初的一半,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外套的价值降低了;并且,如果外套的价值是由于这种原因而有所降低的话,则它不再是仅仅与面包或者仅仅与玻璃相对而言的降低,而是与除去那些恰好受到相同降值影响的物品之外的所有可购物品而言的降低。一般交换价值的概念产生于以下事实,即的确存在着这样的一些原因,它们倾向于改变一件物品与未曾受到相同趋势影响的一般物品相互交换的价值。

为了科学地考察交换价值,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只探讨对所要考察的商品造成影响的各种原因,而排除其他原因。产生于同这种商品进行相互比较的其他商品的原因,将影响这种商品相对于那些商品而言的价值,但是,产生于这种商品本身的原因,则将影响这种商品相对于所有商品而言的价值。最后,为了使我们的注意力更为集中,有必要假定除了所考察的商品之外的所有其他商品的相对价值不变。当我们考察引起玉米价值上升或者下降的原因时,我们假定当羊毛、丝绸、餐具、蔗糖木材等等商品购买玉米的能力发生变化时,它们之间相互交换的比例保持不变。基于这种假设,它们之间的任何一种商品都可以作为其他所有商品的代表。因为玉米相对于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无论以什么方式变动,玉米相对于其他每种商品的价值都将以相同的方式和程度发生变动,所以,需要考虑的只是如何对玉米相对于某一种物品的价值上升或者下降的波动进行估计的问题。在这里,玉米以及其他任何一种物品的货币价值或者价格,均代表该种物品的一般交换价值或者购买能力。由于具有这种代表性,显然也是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将经常利用物品的货币价值或者价格来讨论问题。不过,这样做需要具备如下条件,即货币本身的一般购买力保持不变,而除去我们所考察的物品之外的其他一切物品的价格也保持不变。

§4.正如我们目前对它们所下的定义那样,价值和价格之间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似乎也无须再作任何说明。但是,在政治经济学中,最大的谬误往往产生于无视最明显的事实。与这种区别一样简单,对于价值问题不够熟悉的读者应该尽早充分地理解由此得出的各项推论。其主要的推论之一如下:价格的普遍上涨是可能的,所有商品的货币价格都有可能升高,但是价值的普遍提高是不可能的。这是术语内在的矛盾。A 的价值的提高仅仅表现为可以换取更多数量的B 和C。在这种情况下,B 和C 必然只能换取较少数量的A。所有物品不可能彼此相对地同时升值。如果市场上有一半商品的交换价值提高了,这种表述刚好意味着另外一半商品的交换价值降低了;反之亦然,也即一半商品的交换价值的降低也意味着另外一半商品的交换价值的提高。相互之间进行交换的物品不可能同时降值或者升值,就像不可能十二位赛跑者中的每一位跑得比其他所有人都快,或者一百棵树中的每一棵比其他所有的树都高一样。这一事实是如此地简单明了,以至于我们现在应该看到,在某些广为传播的学说中,理论家和被人称道的实践家实在是大失水准。作为第一个例证,它揭示了大多数人对于一般价格的升高或者降低所设想的极端的重要性。由于任何一种商品价格的提高,通常都说明商品价值的增加,所以当所有的价格都提高时,人们会模糊地认定所有物品的价值都增加了,进而认为那些物品的所有者都变得更加富有了。所有物品的货币价格同时上升或者下降,如果它们变动的比例相同,而且排除了对已经签订的契约所造成的影响,则这种变动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它不会对任何人的工资、利润或者租金产生影响。虽然每个人在一种情况下都得到了较多的货币,而在另一种情况下都得到了较少的货币,但是与从前相比较,人们所得到的货币能够购买的物品既未增多也未减少。它所造成的唯一差别是,用于计价的筹码的多少有所不同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货币的价值真正发生了变化,受益或者受损的只是货币的持有者,或者那些必须收取或者支付固定额度货币的人。如果养老金领取人与债权人获益,则养老金支付人与债务人就将受损;反之亦然。在短期内,这将对额度固定的货币合约造成扰动,并且无论有利于债务人还是债权人,这种扰动都是有害无益的。但是,作为未来的交易,它对于任何人都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因此,人们应该记住的是(许多情况也将经常引起人们对它的记忆),价值普遍地上升或者下降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价格普遍地上升或者下降,不过相当于货币价值发生了变化,除影响现存的收取和支付固定金额的合约以及(对此必须附带说明)货币生产者的利息之外,毫无其他影响。

§5.在开始探讨价值和价格规律之前,我有一个经过深入考察而得出的见解有待发表。我必须再次提醒各位,在我援引的事例中,价值和价格都是仅仅由竞争单独决定的,并且,只有在以这样的方式决定的范围内,才能归纳出有关它们的确切的规律。我们必须假定,买者力求贱买,而卖者则力求贵卖。因此,我们的结论提出的价值和价格,是商业的价值和价格,是市价表上所公开的价格,是批发市场上的价格。在批发市场上,买进与卖出都是一种商业行为,在交易中,买方急迫地需要掌握,并且往往的确掌握了可以购得质量一定的某种物品的最低价格是多少的信息。因此,有关在同一个市场上对于具有相同质量的同种物品来说,不可能存在两个价格的论断是正确的。我们的论断对于零售价格,即人们在商店中为购买消费品所支付的价格,仅在严格得多的意义上来说才是正确的。在不同的商店,或者甚至在同一家商店,这类物品通常不仅仅有两个价格,而是有多个价格。与主要原因一样,习惯和偶然性对这一问题也产生很大的影响。人们为消费而进行的购买,即使是商业人士的购买,并非总是基于商业的原则:人们在为获取而经营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感觉,与支出他们收入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感觉,往往是迥然不同的。无论是由于懒散或者粗心,还是乐于不加询问地爽快付款,四分之三有支付能力的人为他们所消费的物品支付的价格,都远远地高于他们必须支付的价格,而穷人们也会因为无知和拙于判断、无法获得各种价格信息,以及来自各个方面的公开的或者隐蔽的胁迫而支付高价格。由于这些原因,零售价格并不符合在这些因素影响之下所决定的批发价格。在零售市场上,这些因素所产生的影响最终会被感知,并且成为使零售价格千差万别且具有普遍性和永久性特征的真正原因。不过,这里并不存在规律或者确切的一致性。质量同样精良的鞋在不同的商店会以相当不同的价格出售,而且,皮革可能降价,但却不会使有钱人士买鞋的开支减少。然而,有时鞋的价格的确会降低,究其原因一定是皮革降价这类大环境的变动所造成的:皮革降价后,即使富人经常光顾的鞋店没有发生变化,但手艺人和劳工们却能买到更便宜的鞋了,而且,为作坊和军队供鞋的合同价格也会明显地降低。在一切有关价格的推断中,人们均必须理解的条件是:假设所有当事人都关注他们自身的利益。忽视这个条件,将导致人们不恰当地应用政治经济学抽象的原理,更为常见的是,人们将这些原理与他们所思考的不同的事实,或者与他们有理由预期发生的事实相比较,进而错误地怀疑这些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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