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资本使用者的利润与风险述评

资本使用者的利润与风险述评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凡是自行监管其资本使用的人,他所预期的利得,都要高于,而且一般地总是远远高于这一水平,也就是说,利润率远高于利息率;在超出的部分中,有一部分用于补偿风险。对于这种危险,他必须得到补偿,否则,他将不会去承担它。不过,在任何一种以及所有这些种安排中,都需要对三种付出如节省、风险和辛劳给予补偿,而且都是取自于总利润。同时,可以考虑将利润本身分解为三部分,并且分别用利息、保险费与监管的工资予以表述。

资本使用者的利润与风险述评

§1.在上述对于劳工在产品中所得的份额进行论述之后,我们将进而探讨资本家所得的份额,即资本或者股本的利润,也即垫付生产开支的人的利得,他将自己所拥有的资金用于支付劳工的工资,或者在工作期间供养劳工,还提供必需的建筑物、原材料、工具和机器,而且,依据合约通常的条款,产品归他所有,他可以随意支配它们。在对他的支出作出补偿之后,一般会留有剩余,这就是他的利润,即他的资本的净收入,他可以将这笔收入用于必需品或者奢侈品的消费,也可以用于储蓄以增加他的财富

正如劳工的工资是劳动的报酬一样,资本家的利润,依照西尼尔先生的确切的表述,它是资本家实行节省的报酬,也就是资本家通过克制消费,未将他的资本供他自己所用,而是允许生产性劳工消费他的资本,即将他的资本供他们所用之后所获取的利得。对于这种克制,他要求得到补偿。在个人享乐方面,他往往是一位得益者,通过挥霍他的资本,这笔资本的总额超过了它在他可以预期的有生之年内所提供的利润的总和。不过,在他维持这笔资本而不使它减少的整个期间内,他都有权在他愿意或者需要的时候将它消费掉,或者将它遗赠给他人(在他去世后),或者他可以通过它获得一笔收入,用于满足自己的需要或者嗜好,而不致使自己变得贫穷。

然而,拥有资本的人所获取的这部分利得,确切地讲,只是资本本身使用的一种等价物,即等价于一位有偿付能力的人为借用它所愿意支付的数额,众所周知,这就叫做利息,它是一个人仅仅通过拒绝将他的资本用于直接消费,而允许他人将它用于生产性的目的时所能获得的全部。在任何一个国家里,纯粹因为实行节省而获得的补偿,是以最佳证券的现行利率加以衡量的,可以将这种证券视为排除了本金丧失的任何可以预见的可能性的证券。凡是自行监管其资本使用的人,他所预期的利得,都要高于,而且一般地总是远远高于这一水平,也就是说,利润率远高于利息率;在超出的部分中,有一部分用于补偿风险。如果他以全面担保为条件而出借他的资本,那么,他几乎或者完全不必承担风险。不过,当他直接介入自负盈亏的经营时,他则将其资本的一部分,或者在许多情况下,将其资本的很大的一部分,置于部分或者全部丧失的危险之中。对于这种危险,他必须得到补偿,否则,他将不会去承担它。同样地,对于他所贡献的他自己的时间和劳动,也必须得到回报。产业通常是由提供它们得以运营的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的人进行经营管理的,而且,依照通常的安排,他或者是唯一的与经营结果利益攸关的人,或者是(至少直接地)与经营结果最具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企业庞大而且复杂,则为了进行有效的控制,他就需要工作得非常辛苦,而且往往还需要掌握非凡的技能;对于这种辛苦与技能,他也必须得到补偿。

源于资本的总利润,即生产资金提供者所获取的利得,必须足以实现三项目标:它们必须足以对节省给予补偿;对风险给予补偿;对进行运营所需要的劳动和技能给予补偿。这些不同的补偿,或者支付给同一个人,或者支付给不同的人。资本,或者资本的某一部分,可以通过举债予以筹措,它可能属于不承担经营风险或者经营烦恼的某些人。在这种情况下,资本的出借者或者资本的所有者,是实行节省的人,并且因为节省而获得补偿,即获得支付给他的利息,而总利润与利息之间的差额,则是对企业家[1]的辛劳与风险所作的补偿。同样地,有时资本或者资本的一部分,是由所谓的匿名合伙人所提供的,他们虽然不参与经营,但是分担经营中的风险,因此,从承担这些风险的角度来看,他们得到的并不单纯是利息,而是总利润中的某一约定的份额。有时,某人既提供资本又承担风险,而且业务也完全是以他的名义进行经营的,而管理则由专为此项目的所雇用的并且领取固定薪金的另外一个人来承担。当然,这种受雇的经理人只注重维护自己的薪俸,而并不关心经营的后果,除非他们是在主要的利害关系人的监视之下工作,否则,他的管理一定是低效率的。因此,富有远见卓识的人几乎总是建议,应该从总利润中拿出一部分作为经理人的酬劳,以便不再实施这种控制,这样做,最终减少了匿名合伙人所得到的份额。最后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是,同一个人既拥有资本又经营业务,如果他愿意并且有能力,他可以在运营他自己的资本之外又同时运营那些信任他的其他资本所有者的资本。不过,在任何一种以及所有这些种安排中,都需要对三种付出如节省、风险和辛劳给予补偿,而且都是取自于总利润。同时,可以考虑将利润本身分解为三部分,并且分别用利息、保险费与监管的工资予以表述。

§2.可能永久存在的最低利润率,是指在一定的场合与一定的时期内,刚好能够形成补偿资本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节省、风险和辛劳的一笔等价金额的利率。从总利润中,首先,必须扣除一笔资金,其额度,在平均水平上,应该足以抵补资本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损耗。其次,资本的所有者克制对其资本进行消费而实行节省的等价金额部分必须予以补偿,以便激励他在当时当地坚持实行这种节省。这一等价金额究竟有多大,则取决于一定的社会条件所决定的现值与未来值的相对价值,用前面曾经使用过的术语加以表述就是,取决于实际积累欲望的强度。再次,在抵补一切损耗并对资本所有者克制消费给予一定的补偿之后,还必须留有若干剩余,以便补偿将其时间用于经营的人的劳动和技能。同样地,这种补偿至少必须足以使大宗资本的所有者愿意为经营而呕心沥血,或者足以用来聘请某些经理人以代替他自己。如果这部分剩余不能超过这一水平,那么,除去大宗资本之外,所有的其他资本均将流出生产领域;而且,如果这部分剩余甚至无法达到这一水平,那么,全部资本都将流出生产领域,而被用于非生产性的消费之中,直到利润率提高为止。这是资本减少所带来的间接后果,下面我们将对此加以说明。

这就是所谓的利润的最低限度。不过,这一最低限度很容易发生变动,而且,在某些时期和场合,它还有可能降到很低的水平。因为这三项要素中有两项是很容易发生变动的。为补偿节省所给予的报酬率,即所谓的有效的积累欲望,在不同的社会状况和文明程度下,彼此的差别非常大,前面的章节对此已经予以了阐述。在与风险补偿相关的要素中,则存在着更大的差别。现在我们所谈论的不是在同一个社会中不同的资本使用方式所包含的风险之间的差别,而是在不同的社会状态下,财产安全保障的程度之间所存在的极大的差别。如在亚洲的许多国家政府的统治下,财产总是处于被专制的政府或者贪婪、残暴的官吏横加掠夺的危险境地,在那里,拥有财富的人,或者被猜疑拥有财富的人,不但可能成为惨遭掠夺的目标,而且还可能成为惨遭折磨的人。再比如在中世纪的欧洲国家中,即使政府本身由于软弱无力而无意于欺诈人民的情况下,但是,任何强悍的个人都在大肆掠夺得不到任何安全保障的人民,或者蛮横地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很高的利润率才会使偶尔得到财富的人,不立即将它用于消费与享乐,而甘愿承担上述种种风险将其用于其他目的。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对于单纯依靠自己资本的利息为生的人,以及亲自参与生产的人,都会产生影响。在基本安全的社会状态下,由资本特定使用方式的性质所决定的风险,很少落到以可靠担保作为条件的放贷人的身上。不过,在亚洲许多国家的社会状态下,恐怕除了实际上以黄金或者珠宝作为抵押之外,没有任何担保是可靠的;而且,如果仅仅由于拥有一份宝藏,一旦被人知道,或者遭到猜疑,就会使宝藏及其所有者蒙受巨大的风险,那么,就这种风险而言,恐怕没有他所能够预期的任何利润可以与之等价。因此,如果在极不安全的社会状态下,又没有可能利用的财富拯救生命或者化解重大危难的话,那么,与原有的情况相比,财富的积累就会进一步减少。在这些专制政府的统治下,从事放贷的人所承受的巨大风险是根本无法给予补偿的。在印度大多数土著各邦中,任何人可能提供贷款,哪怕是向政府提供贷款,其最低条件都是,如果收到短短几年的利息之后,即使本金完全丧失,放款的人也已经得到了相当令人满意的补偿才行。如果对于积累的本金,能够按照每镑几先令的复利计算利息的话,那么,放款人才基本上掌握进行讨价还价的主动权。

§3.在不同的行业中,资本的报酬是否比劳动的报酬要大,将取决于一个行业的环境是否比另一个行业的环境更有吸引力或者更令人生厌。例如,零售业的利润,就其相对于所占用的资本的比例而言,大于批发商和制造商的利润。由于这一原因,可以断定,其他行业对于投资的吸引力较小。然而,在这些差别中,最大的差别是由风险等级上的差别所造成的。军火加工业的利润一定在很大的程度上高于平均水平,以便使某人与他的财产持续承受的特殊风险得到补偿。然而,就海洋运输业而言,因为相关的特殊风险可以转换为固定的支付,而且通常就是这样做的,所以保险费被正式计入了生产费用;同时,船主或者货主所得到的这笔支付,并没有被估算在他的利润中,而是被包含在了他的资本的重置之中。

总利润中作为对于商人或者生产者的劳动和技能给予补偿的这一部分,也会因行业的不同而大为不相同。这可以解释药剂师的利润率总是非常高的原因。正如亚当·斯密所观察到的那样,其中最大的一部分往往仅相当于这种职业的合理的工资,因此,直到最近的一次更改法规时为止,药剂师都不能在他的药品的价格之外索取任何报酬。某些职业需要人们接受大量的科学方面或者技术方面的教育,而且只能由兼具这种教育以及拥有巨额资本的人予以从事。工程师这种职业,无论就这一称谓的初始含义即机器的制造者来说,还是就其衍生的含义即公共工程的承建者来说,情况都是如此。这些职业始终都是获利最高的职业。同样地,还有一些职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和技能,但是仅能从事规模受到限制的经营,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职业必须具备高于正常水平的利润率,才能形成正常的回报率。亚当·斯密指出,“在一座小型港口城市中,小杂货商可能从他仅有的100 镑股本中获取40% 或者50% 的利润,而当地具有相当规模的批发商,却很少能够从他拥有的10 000 镑股本中获得8% 或者10%的利润。他所经营的杂货店为当地居民提供便利可能是非常必要的,而且狭小的市场又不允许投入大量的资本。然而,这位小杂货商必须依靠经营此店为生,并且必须具备经营这项业务所需要的各种能力。除去拥有小额资本之外,他还必须能读、能写、能算,还必须能够相当准确地评估出五六十种商品的价格与品质,并且找到能够以最低价格购进这些商品的市场。如此富有才华的人,每年获取三四十镑作为他的劳动的酬报绝不过分。如果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很大的他的资本的利润中扣除了上述报酬之外还有剩余的话,那么,剩余的部分恐怕也不会比正常的利润更多。在这种情况下,表面上的利润的较大部分,实际上不过是相当于他的工资而已”。

使各种类型的劳动的报酬产生差异,或者使差异扩大的所有的自然垄断(是指由环境而不是依据法律所形成的垄断)因素,在资本的不同用途之间也发挥着与此相同的作用。如果某一经营领域必须投入巨额资本才有利可图的话,那么,在大多数国家中,能够进入这一经营领域的人数就会被局限在一个非常狭小的范围内,而这些人就可以使他们的利润率高于一般的水平。某些行业,也可能由于其自身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从业的人数,因此,在从业者之间建立起了联合组织,这样就可以使利润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众所周知,即使在从业人数很少的伦敦书籍经销商队伍中,长期以来,也存在着这种组织。至于煤气公司与自来水公司的情况,我在前面已经作过介绍了。

§4.虽然受到造成不均等的各种原因的影响,即受到不同行业在风险或者愉悦程度方面的差异,以及自然的或者人为的垄断的影响,但是,所有行业的资本的利润率却趋于均等。这是政治经济学家通常作出的论断,在得到适当的说明之后,它将展现出它的正确性。

只要处于相同的时间与地点上,则不论在什么行业里,利润中对于节省所作出的实际补偿的那一部分,即严格意义上的利息,都是完全相同的。在担保的可靠程度相同的条件下,利率虽然会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随时发生显著的波动,但是却不会因为资本投向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今天的产业状况下,没有任何一个行业的竞争,像货币的贷出与借入市场的竞争状况那样活跃与激烈,所有参与经营的人都不时地成为货币的借入者,其中的大多数人则经常是货币的借入者,而所有不参与经营的人,只要拥有货币,就都可能成为货币的贷出者。在这两大群体之间,存在着一个敏捷而且睿智的中间阶层,它由众多的银行家、股票经纪人、贴现票据经纪人和其他人所组成,他们不放过任何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获利的机会,即使影响最轻微的事件,或者在公众心理上能产生最短暂的印象的事件,只要它对当前的或者预期的贷款需求的增加或者减少产生影响,他们均将它们立即作用于利率。在处于正常状态的行业中,造成需求变动的环境性因素不断在发生变化,有时甚至使广为人知的最优秀的商业票据的利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会从4% 以下上升到8% 或者9%(尽管没有出现所谓的商业危机的巨大混乱)。但是,处于相同的时间与地点,对于能够提供可靠程度相同的担保的人来说,利率都是相同的。所谓的市场利率,在任何时候都是众所周知的,也是明确无误的。

但是,总利润的情况则完全不同,虽然它在不同行业中的差别不是很大(下面即将说明这一点),但是对于不同的个人来说,它却具有非常大的差别,而且几乎在任何两种情况中彼此都不相同。这取决于资本家本人的或者他所雇用的代理人的学识、才能、经济头脑与精力,取决于人际关系方面所发生的偶然事件,甚至取决于机遇。在同一行业中的两位经销商,即使他们经营的商品的质量相同,价格也同样低廉,但是他们的经营成本以及资本的周转时间,却几乎都是不相同的。恰如以为年龄或者身高相同体力就一定相同一样,或者以为教育或者经历相同知识水平就一定相同一样,就以为等量资本可以产生等量的利润,并且将其视为商业的基本原理,这就大错特错了。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与这里所指出的每一种原因相对应,都可能再列举出不下二十多种。

尽管利润如此不同,但是,整体看来,以不同的方式使用的资本所产生的利润(自然垄断或者人为垄断的情况除外),从一定的而且甚至是非常重要的意义上讲,仍然是趋于均等的。平均而言(不论随时如何波动),以各种方式使用的资本,虽然并非以等量利润为基础,但是却以能力与条件的平均水平相同的人所形成的等量的预期利润为基础。这里的等量,我指的是对于某种使用方式在令人厌恶或者不够安全等方面所具有的任何缺陷都已经给予补偿之后的等量。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么,根据一般的经验,假如某种经营获利的机会明显地多于其他经营,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投资于这种经营,或者培养他们的儿子从事这种经营。事实上,当某种经营处于上升阶段时,总会发生上述情况,正如今天的工程师这一行,或者任何新兴的而且繁荣的制造业的情况一样,总是如此;反之,如果某种经营不够兴旺,获利机会看来少于其他领域,那么,资本就会逐渐离开这一经营领域,或者至少不再有新的资本注入;同时,在获利较弱与较强的行业之间,资本配置方面所发生的变化,将促使某种均衡重新建立起来。因此,不同行业的期望利润,是不可能长期保持很大出入的,它们趋于某一共同的平均水平上,尽管它们围绕着这一中间值不断在震荡。

这种均等化的过程,即人们常说的资本由一个行业向另一个行业的转移过程,并非必然像通常所描述的那样,是一个繁复、迟缓而且几乎无法实现的过程。首先,它并不总是意味着已经投入某一行业的资本真的发生了实际的转移。在资本迅速增长的情况下,每年新积累的资本往往根据自己的选择流向更为兴旺发达的行业,从而作出相应的调整。其次,即使实际上需要转移的资本,也绝不意味着在获利较差的行业中经营的任何人,必须出让资产,拆除设施。在商业化的国家中,闲置资本通过形式各异的信用渠道,自行扩散于整个经营领域,大量流向需要资本的地方;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才使均等化得以实现。再次,均等化的过程,包括一部分经销商或者制造商压缩、而令一部分经销商或者制造商扩充他们在自己的经营领域中利用借入的资本进行经营的业务量的过程。凡是具有相当规模的经销商或者制造商,几乎没有一个人是单纯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经营的。在商业繁荣时期,他们不仅最大限度地利用自有资本,而且利用资本为他们带来的信用尽可能地借入他人的资本作为补充。当他们的商品因为供给过剩或者需求萎缩而销售不畅或者价格下跌时,他们就会缩小经营规模,与原来相比,就会减少向银行家或者其他放贷者申请垫付的新贷款的额度;反之,处于上升阶段的经营领域,则有希望可以比以前获得更多的流动资本,从事相关经营的人们就会向放贷者提出更多的贷款要求,而且,由于他们的经营环境良好,所以,他们能够毫无困难地获得这些贷款。流动资本在两个行业之间不同的配置方式,在促使这两个行业的利润恢复均等水平方面所产生的作用,与拥有相同额度的资本的所有者将其资本从一个行业撤出再转投于另一个行业所产生的作用是一样的。这种使生产适合需求的简捷的方式,当它自发地发挥作用的时候,就足以纠正由商业波动或者其他一般原因所造成的不均等。第四,在一个彻底衰退的行业中,不再需要对生产进行临时的调整,而必须进行大幅度的甚至是永久性的缩减,或者可能需要的话,完全予以终止。在这种情况下,毫无疑问,回收资本的过程必然是一个极为缓慢、艰难的过程,而且几乎总是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固化在机器、建筑物和其他永久性工程中的大量资本,或者完全不能改为他用,或者需要付出大量的成本予以改造后才能使用;为使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可以听凭固定资本耗损殆尽而不予以重置,可是时间根本不允许采取这样的方式;不仅如此,为彻底改变资本的投向,在已经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以及已经获得的技能和经验方面都必须作出极大的牺牲,而人们在进行这些方面的调整时,总是迟疑不决,直到已经无望改变这样的结局时,还是难以痛下决心。不过,这样的情况显然纯属例外,而且,即便在这样的情况下最终仍然会实现利润的均等化。第五,还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在不均等得到纠正之前,促使不均等的另外一个因素又出现了,从而在很大的程度上延宕了均等的恢复。据说北美南部各州棉花的生产就长年处于这种状态,由于工业领域连续实现重大的改进,对于棉花的需求以大大出乎人们预料的速度快速地增长,致使棉花的供给多年来一直不能完全满足需求,因此,这种商品实际上维持着一种垄断价格。不过,都在同一个方向上发挥作用的众多的扰动因素,几乎不间断地接连出现的情况是不多见的。在不存在垄断的情况下,一个行业的利润很可能有时会高于一般水平,有时又会低于一般水平,但是它总是趋于回归一般水平,与钟摆的运动十分相似。

因此,一般来说,虽然不同的个人所获得的利润互不相同,而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年份所获得的利润也不相同,但是,除去短期内发生的情况或者在某一特定行业突发永久性剧变所造成的情况之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各个行业的平均利润是不存在极大差别的(为对各个行业的不同的吸引力进行补偿所必需的永久性的差别,则另当别论)。如果不存在垄断或者上面所提及的有关棉花行业的偶然现象,并且人们普遍地认为某些行业比其他行业更具有盈利性,那么,这种看法很可能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消息灵通、动机纯正的人们都赞同这样的观点,那么,资本就一定会流入这些行业,从而使其利润迅速降低到正常的水平。诚然,持有相同数额初始资本的人,在某些行业中成为暴发户的机会要比其他一些行业的机会更多一些。不过,人们会发现,在这些行业中,破产也比较频繁,致使获得巨大成功的可能性与遭受彻底失败的可能性大体一致。不过,经常发生的情况显示,失败的可能性往往更大。因为正如我在另外一个场合所作的说明那样,获取巨额利得的可能性在吸引竞争者方面所具有的威力,远远大于算术所能够予以证明的程度;而且我相信,与获取利得比较缓慢但是比较有把握获取利得的其他行业相比,有可能迅速发大财的行业的平均利得都要更低一些,加拿大的伐木行业就是其中的一例。在这个行业中,资本的投入具有购买彩票的性质,人们相信,就进入这一行业的冒险家整体而言,他们之所失要大于他们之所得;换言之,这个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为负值。有一种观点认为,一个民族的性格,或者说得更直白一些,一个民族是否具有冒险精神,决定了人们参与冒险事业的多少。这种精神,美国胜过英国,英国则又胜过欧洲大陆的其他任何国家。在欧洲大陆的某些国家中,人们具有与此完全相反的倾向,致使在安全并且稳定的行业中,投入该行业的资本的平均利润水平,与那些以蒙受巨大损失为代价但有可能获取巨额利得的行业相比,或许会更低一些。

然而,我们一定不要忘记的是,即使在竞争十分激烈的国家,习俗对于行业利润的水平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有时,人们普遍持有某种观念,认为某个行业的利润必须达到某一水平,尽管并不是所有的经销商都坚持这种观点,并且任何商人恐怕也都不会严格地坚持这种观点,但是这种观点却会对他们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英国曾经有种共识,尽管我不知道它究竟达到什么程度,认为对于零售业来说,50% 的利润率是合理的而且恰当的,它的意思并不是指利润占到资本总额的50% ,而是指零售价格比批发价格应该高出50% ,经营零售业的所有开支,诸如坏账、店铺租金,还有职员、店员以及其他代理人员的薪金,都要从这50% 中支付。如果到处普遍存在这种习俗而且予以严格遵循的话,那么,尽管竞争仍然会发挥作用,但是,消费者将无法从竞争中得到任何实惠,至少在价格方面是如此,零售业经营者的利益也将因此而减少,不过,这是以零售业务进一步细分这种方式实现的。在欧洲大陆的某些地方,这一标准高达100% 。然而,竞争的加剧趋于迅速地削弱这种习俗的影响,至少在英国情况是如此。在绝大多数行业中(起码在大型商业的中心),为数众多的经销商所信奉的座右铭是“薄利多销”,即以低价进行大量交易,而不是以高价进行少量交易。而且,通过迅速周转自己的资本,必要时通过借入资本予以补充,往往使个别的经销商获得了较高的利润,尽管他们必然会降低他们那些未采取相同策略的竞争者的利润。无论如何,正如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所指出的那样,[2]时至今日,竞争对于零售价格的支配力也不是很大。因此,在土地和劳动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中,商人获取的报酬所占的份额仍然过大,而且,在社会经济中,没有任何行业像商业这样,它所养活的人数与它所完成的工作量是如此地不成比例。

§5.我希望以上论述已经充分说明“正常利润率”这一常见的术语的含义、其实际存在的意义以及受到的限制,而现在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考察的是,决定正常利润率大小的影响因素有哪些。(www.daowen.com)

按照一般的理解,似乎经营的利润是由价格决定的。一位生产者或者经销商好像是通过在其成本水平之上出售他的商品才获得利润的。人们习惯于以为,利润完全是一种买和卖的结果,他们以为商品的生产者之所以能够获得利润,只是因为他的商品有人购买。商品的需求——顾客——市场,乃是资本家的利得得以产生的根源。资本家通过出售他们的商品,重置他们的资本,并且使其资本有所增加。

然而,这不过是仅仅看到了社会的经济机制外在的表面现象。我们发觉,货币单纯地由这一方转到另一方,绝不是任何经济现象的实质性问题。当我们更为专注地考察生产者的经营活动时就会发现,生产者以其商品交换货币,并不是他获得利润的原因,而只是他获得利润的方式。

利润产生的原因是劳动生产出了比维持其本身所必需的还多的产品。农业资本之所以产生利润,是因为人们生产出来的粮食的数量,超过了在粮食生长期间(包括制造工具以及进行所有其他必要的准备工作所花费的时间)供养他们自己所必需的粮食的数量;由此所产生的结果是,如果一位资本家以占有产品为条件负责供养劳工,那么,在他重置垫付的资本之后,手中还会留有部分产品。我们不妨改变一下推理的方式:资本之所以能产生利润,是因为粮食、服装、原材料和工具保存的时间比生产它们所需要的时间更长,因此,如果一位资本家以占有劳工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为条件,负责供给劳工群体所需要的粮食、服装、原材料和工具,那么,劳工除去再生产自己的生活必需品与劳动工具之外,还可以利用他们的一部分剩余时间为资本家干活。于是,我们看到,利润并不是产生于交换行为,而是产生于劳动的生产能力;一个国家的整体利润总是由劳动的生产能力生产出来的,与是否存在任何的交换行为无关。如果没有分工,就不会有买和卖,但是仍然会有利润。如果从整体上看,一个国家的劳工所生产的产品比他们的工资多出20% ,则不论价格如何,利润也将是20% 。价格的波动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使一部分生产者获得的利润高于20% ,而另一部分生产者获得的利润低于20% ,也使一种商品相对于另一种商品的估价高于其自然价值,而使另一种商品的估价低于其自然价值,直到价格自行调整时为止,但始终只有20% 的利润在全部生产者中间进行分配。

我将把以上的简略分析加以扩展,以便更为详细地说明决定利润率的方式。

§6.在劳工与资本家被划分为不同阶层的场合,我都无一例外地对实际情况作出了如下假定,即假定资本家垫付全部费用,包括劳工的全部报酬。资本家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出于生产过程的内在的需要。劳工可以等到生产完成之后再领取超过生活必需品的那部分工资,而且,如果他自己拥有的资金足以维持他当前的生活的话,那么,他甚至可以等到生产完成之后再领取全部工资。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由于劳工提供了企业运行所需要的部分资金,所以,在此限度内,他实际上也成为了投资于企业的资本家;即使在前一种情况下,他也可以被视为资本家。这是因为他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提供自己的劳动,这相当于他将这部分差额贷给他的雇主,并且从企业的收益中再将其连本带利地(不论如何计算)予以收回。

因此我们可以假定,资本家垫付全部资本,同时得到全部产品,而产品超出垫付的差额即构成他的利润,这一差额相对于垫付款项的比率,也就是他的利润率。但是,这笔垫付又是由什么所构成的呢?

现在我们需要假定,资本家无须缴纳任何地租,无须购买任何已被占有的自然要素的使用权。实际上,这种情况几乎是不存在的。农业资本家,除非他自己就是他所耕作的土地的所有者,否则,他总是或者几乎总是要支付地租的。即使在制造业中(不提地租),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在它们生产的某一阶段一般都支付过租金。不过,我们尚未考察地租的本质。在下面我们将会看到,对于我们现在行将分析的问题来说,即使不考虑有关地租的问题,也不会犯实际的错误。

因此,如果撇开与地租有关的内容,我们研究资本家为进行生产所作的垫付是由什么构成的这一问题时,我们就会发现,它是由劳工的工资所构成的。

每个资本家的支出的大部分,是由直接的对工资的支付所构成的,除此之外,则是由对于原材料和包括建筑物在内的工具的支付所构成的。但是,原材料和工具是由劳动生产出来的。由于我们所假定的资本家并不是单个行业中的资本家,而是整个国家生产性行业中的一大类资本家,因此,我们不妨假定,他们自制工具、自备原材料。不过,资本家这样做,也是采取事前垫付的方式的,而这种事前的垫付,同样地,也是全部地由工资所构成的。如果我们假定他们不是生产,而是购买原材料和工具,情况也是一样。此时,他们向先前的生产者偿付先前已经支付过的工资。诚然,他们偿付给他的时候加上了利润,如果他们自行生产了它们,那么,他们自己将得到他们这一部分支出所产生的利润,正像他们得到其他每一部分支出所产生的利润一样。不过,事实并没有因此而发生变化,在始于原材料和工具的生产、止于制成品的生产的整个的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垫付都只是由工资所构成的;我们已经加以考察的那一部分资本家,为了整体的便利起见,在生产过程结束之前,我们已经假定他们已经获得的那部分利润的情况除外,因而,最终的产品不论是什么,它都不是利润,而是偿付的工资。

§7.因此,资本家的利得似乎取决于两项因素,并且也仅仅取决于这两项因素:第一,产品的数量,换言之,劳工的生产能力;第二,劳工本身获得的产品所占的比例,即劳工所获得的报酬相对于劳工所生产的产品价值的比例。这两个因素所形成的数据,决定了在该国所有资本家之间分享的利润总额。不过,利润率,即相对于资本的百分比,仅仅取决于此两项因素中的第二项,即劳工所得份额的比例,而不是被分享的总量。如果劳工的产量翻了一番,而劳工分享的比例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劳工的报酬也翻了一番,那么,尽管资本家的利得也同样翻了一番,但是,由于资本家的垫付也必须翻一番,所以,他们的利润率并没有发生变化。于是,我们得到了由李嘉图和其他学者给出的结论,即利润率取决于工资——随着工资的下降而上升,随着工资的上升而下降。不过,在运用这种学说的时候,我们必须强调一点,即应该对用语加以必要的修改。让我们说,利润率取决于劳动的成本(这也是李嘉图的本意),而不是说,利润率取决于工资。工资与劳动成本,前者是劳动为劳工带来的收入,而后者则是资本家对劳动支付的费用,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明确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为此,不应该使用相同的术语对二者加以描述,尽管人们一向这样做。在公众讨论工资时,无论是以口头的方式,还是以书面的方式,大多是从工资支付者的角度而很少是从工资领取者的角度出发的,当人们说工资高或者工资低的时候,经常指的是劳动成本高或者低的意思。但是,与此相反的描述则往往更符合事实,即在工资最低的地方劳动成本也常常最高。这可能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所引起的。首先,虽然劳动便宜,但是没有效率。在欧洲各国,爱尔兰的工资是最低的(或者,至少曾经如此)。在爱尔兰的西部地区,一位农业劳工的报酬甚至还不到英格兰工资最低的多塞特郡的劳工工资的一半。可是,如果一位爱尔兰人两天劳动所完成的工作量,因为技能较低而且不够勤奋,仅相当于一位英格兰劳工一天的工作量的话,那么,爱尔兰的劳动成本将与英格兰的一样高,尽管爱尔兰劳工本身的所得要少得多。资本家的利润取决于这两者中的前者,而不是后者。在劳动的效率方面,确实存在着这种差别,这一点不但得到许多人的赞同,而且也得到事实的证明,即尽管爱尔兰的工资低,但是,与在英格兰的资本的利润相比,从未有人认为在爱尔兰的资本的利润更高。

使工资与劳动成本不能互为尺度的另一个原因是,劳工所消费的各种物品的成本时有变动。如果这些物品的价格便宜,则对于劳工具有重要意义的工资可能高,而劳动成本却可能很低;如果这些物品的价格昂贵,则劳工的生活可能恶化,尽管劳动使资本家付出的成本也可能很高。与其国土面积相比人口过剩的国家,即处于后一种状态之中。在那里,食物昂贵,虽然劳工的实际报酬少得可怜,但是却并未使劳动的购买者所负担的成本有所减少,从而低工资与低利润同时存在;与此相反的实例则见于美国,在那里,劳工享有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都更舒适的生活条件。当然,某些最新建立的殖民国家除外。但是,由于物价低廉——舒适生活的根源,同时也由于劳动的效率很高,致使劳动成本起码不比欧洲国家的高,而利润率则不比欧洲国家的低。

因此,如果以数学的语言加以描述的话,则劳动成本是三个变量的函数:劳动的效率、劳工的工资(意指劳工的实际报酬)、能够生产或者得到构成实际报酬的各种物品的成本的高低。显而易见,相对于资本家而言,劳动成本一定受到这三个因素中的其中一个因素的影响,而不会受到这三个因素之外的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它们同时也是决定利润率的三个因素;除去这三个因素中的这一个或者那一个因素之外,利润率绝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果劳动整体上变得更有效率,而其报酬并未提高;如果劳动的效率并未降低,而其报酬减少,同时构成这种报酬的各种物品的成本并没有增加;或者,如果那些物品的成本降低,而劳工并未获得更多的这些物品。当发生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利润都将增加。反之,如果劳动的效率有所降低(正如民众的体力下降、固定资本遭到毁坏或者教育萎缩可能造成的后果那样);或者,如果劳工的报酬有所增加,而构成这种报酬的各种物品的成本却没有降低;或者,如果劳工的报酬没有增加,但是构成报酬的物品的成本却有所提高。在所有上述这些情况下,利润都将有所减少。一个国家一般的利润率在所有的行业中无一例外地下降或者上升,都不外乎是这些情况的组合所产生的结果。

对于这些命题的论证,在我们讨论的现阶段,还只能作为基本的阐述,尽管我们希望它具有结论性。在考察与价值和价格相关的理论之后,这些阐述将进一步展示其完备性与说服力,届时,我们将具体地展示利润法则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所实际发挥的作用。这项工作只能在下一编予以完成。不过,在本编还留有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到目前为止,这一问题还可以与价值的考察分别处理,这就是我们行将讨论的有关地租的问题。

【注释】

[1]遗憾的是,英国人并不熟悉词汇undertaker的此种含义,法国的政治经济学家则流行使用另外一个词汇entreprenur。

[2]参见本书第二编的第4章§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