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店劳动争议的概念
酒店劳动争议也叫人事纠纷,是酒店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酒店劳动争议实质上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表现,酒店劳动争议与其他社会关系纠纷相比,有以下特征:
第一,酒店劳动争议当事人是特定的。酒店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必须是酒店劳动力的所有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
第二,酒店劳动争议的内容是特定的。酒店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涉及劳动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如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在劳动过程中,酒店员工与酒店之间就上述问题会在权利的享受与义务的履行方面而产生矛盾,这些矛盾尖锐化、公开化就形成了酒店劳动争议。
第三,酒店劳动争议的表现形式是特定的。一般的社会关系纠纷表现为争议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其影响范围通常局限在争议主体之间,而重大的酒店集体劳动争议、除可表现为一般劳动关系纠纷的形式外,有时还会以罢工、请愿等形式出现,影响范围非常大。
二、酒店劳动争议形成的原因
酒店劳动争议的产生有社会外部原因与酒店内部原因。
第一,酒店劳动制度不适应劳动关系的变化,酒店不适应劳动关系的发展,酒店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不够及时、完善,都会导致劳动争议的出现。
第二,市场经济物质利益原则的作用,使得酒店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既有共同的利益和合作的基础,又有利益的差别和冲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成为核心,酒店与员工在利益方面认识不一致,往往容易造成劳动争议。
第三,某些酒店管理者素质不高,领导方法欠妥,不认真遵守法规,使酒店劳动关系双方产生纠纷。
三、酒店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一)着重调解和及时处理的原则
酒店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从酒店劳动争议起因来看,大多数劳动争议是因为当事人对国家的劳动政策、法律不了解或者权利义务的执行不一致造成的,而且,争议的问题常常是是非不清,双方各有对错。因此,在解决酒店争议时力争使当事人双方互相谅解,才能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二)严格按照事实依法办事的原则
在调解酒店劳动争议时,调解人员应对双方争议的事项进行充分的调查,然后根据事实依法进行处理。充分体现有法可依,恰当合理地处理劳动争议的相关问题。
(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酒店劳动争议的当事人,都应该遵守各种法规,应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谈判最基本的基调,劳资谈判才能得到妥善处理。
四、酒店劳动争议的调解(www.daowen.com)
有些酒店可能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本酒店劳动争议的处理。1993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有如下规定:
其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①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和员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③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其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⑤职工代表,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⑥企业代表,由企业行政领导指定。
⑦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指定。
⑧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应按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酒店劳动争议的仲裁
酒店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以第三者身份出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酒店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制度。根据国家1993年11月5日颁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划》第2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劳动法》第8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由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依法裁决,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书面材料后,必须进行认真的审查,符合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机关在收到申诉书后7日内,应做出决定立案审理。
第三,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劳动争议后,应按《劳动法》及有关部门条例规定,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第四,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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