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立互助养老模式:创新农村养老方式

建立互助养老模式:创新农村养老方式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了保持既有的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等模式,目前受各地推崇和关注较多的是在农村建立互助养老模式,很多地区还根据其地方特点有不同的内容创新。

建立互助养老模式:创新农村养老方式

7.3.1.1 模式选择

对于吉林省农村养老模式的选择与构建,要考虑以下三个原则:首先需符合吉林省当下经济发展实际。吉林省大部分地区农村经济相对薄弱,加上政府和社会拥有的资金并不雄厚,能够提供支撑老年群体养老需求的财力有限,无法投入大量的资金、物质保障来应对未来严峻的老龄化挑战。因此在构建新的农村养老模式时需充分分析养老模式的成本效用。选择成本低而又效果好的养老模式不仅对公有利,从个人角度讲,对私也是愿意被接受的。比较吉林省现有的三种基本的农村养老模式,应该说家庭养老所需成本目前看是最低的。而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社会化的养老保险模式及机构养老模式,所需的政府投入及社会资本相对较多。对于家庭养老的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指老人保障生活所需的基本费用,涉及衣、食、住、行、医疗、保健等费用。在家中养老的一大优势就是能充分利用原有的住房、耐用设施等物质资源,能够随自己喜好来安排起居饮食等。这样就会使老人感到精神愉快,而且费用低且幸福感易得到满足;间接成本是指因照顾老人需要,家庭成员无法正常出门就业,所带来的劳动收入上的损失。随着家庭核心化的迅速发展,原本担负照顾老人的妇女群体的就业率不断地提高,使得间接成本逐渐升高,把农村青壮年照顾老人从而损失的工作时间折算成货币来看,这种机会成本的损失会越来越大于老年人消耗的直接成本。如何有效地来控制养老成本是我们必须思考的。

其次,要符合本省老年人的养老意愿,达到孝养的目的。享受到高质量的晚年生活是所有老人所期盼的。我们构建新型模式的最终目的是要提升全省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质量,而幸福感是养老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要想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我们就不仅要关注如何给予他们经济支持、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还应关心怎样安抚他们的精神生活。老有所养之余还要让他们老有所乐。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肯定家庭养老模式的作用,子女和孙子女围绕的家庭环境能够给老年人带来精神慰藉,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从其他途径中寻找让老人精神得到满足的方式,比如:在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为老人增添精神服务的内容、让老人分享更多的精神文明成果或者利用乡村熟人社会的优势增加老人之间互相慰藉的机会等,切实增强养老幸福感。

再次,要发挥现有模式的优势,弥补现有模式的局限性。家庭养老模式在成本效用、精神慰藉上都有很大的优势,尤其对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这种养老模式有其不可取代的地位,但是由于家庭结构转型及孝道文化缺失带来的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使家庭养老难以撑起太多的养老责任,显然这份重担仅靠家庭养老是不够的。而社会化养老模式在当前对农村养老重任的承担能力有限。虽然新农保不再只依靠农民个人缴费,而是增加了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者相结合的缴费模式较旧农保是一大进步,且逐渐与城镇养老保险相衔接,这都体现了政府的公共职能,但是由新农保所搭建的适度普惠型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发展还需要经过一个过程。而当前我省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低,农民的参保意愿和满意度并不高。这意味着要实现“农村老人普惠制的福利体系”的目标并非短期内可以完成。居家养老模式没有得到积极有效的发挥。这种养老模式既减轻子女和政府的养老负担,又顺应了农村老年人习惯的生活环境,符合心理预期,优势之多,值得推广。但是在养老实践中,各地区对农村居家养老模式仅限于初步的探索,没有文件明确规范资金来源、服务运作,人员设施等问题,它现有的发展更多地取决于各地区领导对此的战略眼光和重视程度,各地发展程度存在很大的差异,虽有发展好的,但是大部分地区没有发展起来。

因此,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现有模式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夯实三种现有模式,这是农村养老保障的基础,同时在三种模式的优势和局限性分析中,充分认识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单靠一种模式无法撑起未来养老的严峻责任。因此,要综合运用各模式的优势,进行有效整合,并借鉴其他有益模式,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新模式。

7.3.1.2 模式借鉴

近年来,全国很多地区在农村养老保障上,如何创新模式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除了保持既有的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等模式,目前受各地推崇和关注较多的是在农村建立互助养老模式,很多地区还根据其地方特点有不同的内容创新。比如:山东邹城本着“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在乡村建设互助养老院,河北农村建“互助幸福院”解决“空巢老人”养老困境,这在全国都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课题组认为他们的互助养老模式虽然有强调互助的内容,但是运营成本主要需借助村委会的力量,无论是在场地和资金支持上,很多内容与我省现有的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相类似,但是如上海、福建等地的互助养老模式更多地体现除了互助养老的本质即强调普通居民间相互的帮扶与慰藉,其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1.上海的养老睦邻互助点

睦邻互助点是上海针对农村老人的一种家庭式互助养老模式。农村养老“睦邻互助点”主要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鼓励低龄老年人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帮助高龄老年人。“睦邻互助点”活动内容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积极性、主动性,重点围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互助服务等自主设置,通过引导将“睦邻互助点”建设成为农村老年人读书看报的“学习屋”、为老助餐的“聚餐屋”、交流探讨的“聊天屋”、健康保健的“养生屋”以及文化娱乐的“开心屋”。在建设中要求;以民间自愿为前提,由住房条件比较宽裕,经济条件较好且热心公益的低龄老年人发起设立。农村养老“睦邻互助点”一般以行政村中的组(队)为单位进行设置;以农村养老“睦邻互助点”为中心联合周边家庭中的老年人形成互助团队;农村养老“睦邻互助点”应设置满足老年人基本活动需求的用房,有条件的场所可设置室外活动场地。由召集人组织开展适合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健康向上的公益活动,鼓励以邻里“结对子”方式开展老年人间的互助;老年人在农村养老“睦邻互助点”就餐的,原则上以自愿为主,由召集人征求各老年人意见并取得一致后实施,所需费用实行家庭式成本核算;不为老年人提供住宿服务;接受社会捐款应公开透明,通过民主协商确定使用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在“家门口养老”的服务场所,满足农村老年人“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养老需求。

2.福建的互助养老模式

“互助养老”模式在福建省最初产生在基层,是在基层社区中,老年人本着互相信任、互助友爱的理念实现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共济合作的思想在福建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它是互助养老的核心理念。实践中,互相养老表现为三种方式:一是农村老年群体内部之间的互助。典型是德化创新关爱留守老人机制,以“党支部+老年协会+互助小组+志愿者”的形式,开展四互帮活动,涉及经济、生产、生活、精神各个方面;二是志愿者参与互助活动。他们不仅提供养老服务,还为老人晚年送终。镇政府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卢家大院交由互助会管理、使用,其中里面部分房屋出租,所得租金交由互助会作为补贴,这笔经费可以用来开展活动;三是用“时间储蓄”的方式实现青老互助。青年农民自愿为老年人提供耕作等生产方面的帮助,以及照料护理、从事家政等生活方面的服务。服务之后,到村委会将服务的对象、内容、时间做计量登记,以此种方式来储蓄个人付出的服务劳动。这种储蓄的好处是当个人需要帮助时,村委会会根据个人累积的服务时间和工作量,号召其他村民给予帮助。这种方式如能得到很好的执行,不仅使农村人力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节省成本,而且会增添人情氛围,打造农村良好的道德环境。但它要得以顺利开展,最初对村民原有的觉悟和素质要求也比较高,需要政府的宣传、引导和推动。(www.daowen.com)

3.国外农村互助养老的经验借鉴

早在二战过后,国外带有互助特点的农民养老保障就已经产生了。据《贝弗里奇报告》显示,当时英国农村各地区建立起各具特色的农民合作养老金制度。该制度是以土地的个人所有制为基础,通常以农民土地作为出资,建立养老合作社,保障农民的老年生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和“服务社员、自主经营、自由进退”的原则,其实施效果的好坏由农民的参与度与合作意识决定。这种合作互助的养老模式是制度化国家养老保险之外的重要补充,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村老人的生活风险。

自20世纪70年代起,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民合作养老金制度发展迅速,日本、丹麦、美国、加拿大分别在1971年、1977年、1990年和1991年先后建立了专业性的农民合作养老金制度。

由此可以看出,这种“补充型”的农村养老模式比较符合当前我国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倡导的民众参与的治理理念。依靠民众自发解决问题,对于减轻政府负担,提高政府职能效率都是大有裨益的。

7.3.1.3 模式设计

综上,通过对模式选择上应把握的原则分析以及创新型的农村养老模式的借鉴,对于吉林省今后农村的养老模式的发展方向,本书概括为“112养老保障模式”,即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养老保险为兜底,以养老大院和养老互助组为两个有益补充,建立起“四位一体”的多元养老模式,形成多样的自助、互助养老模式,这样才能逐步补齐农村养老的短板,促进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112养老保障模式”是建立在分析现有模式优势和短板的基础上,看到互助养老在国内外发展实践中的作用,从而认为吉林省也该充分发挥这种模式的优势,因此构想在农村建立以养老互助组为核心内容的互助养老模式,不依靠政府、依靠自身邻里之间的互相帮助来维持个人养老,开辟吉林省农村养老的新型保障模式。

“112养老保障模式”的优点在于:其一,体现了家庭与社会相结合的特点。这符合未来农村保障的发展趋势。有些学者认为社会养老是未来趋势,家庭和社会养老相结合不过是中间过渡阶段,但是当我们发现在世界上其他社会养老发展成熟的国家,他们正越来越认识到家庭养老的价值,并且努力回归这种模式时,我们认为家庭养老在养老保障中的地位不可动摇、不可缺失,我们不可能单纯实行一种养老,即使在未来社会养老日趋成熟时,家庭在养老中应有其不可取代的作用,因此,在养老过程中,家庭与社会的结合应是未来发展公认之路。

其二,体现了自助与互助相结合的特点。看到了农村比起城市在邻里合作上的优势,抓住这一优势,利用好,会成为农村养老方案中的不错选择。中国农村有着以邻为伴的社会特征。处于熟人社会的村民在长期频繁面对面的接触中,容易促成人与人之间熟悉、友好的关系。农村老年人尤其靠自我供给养老的独居老人,都会从邻居那获得很多支持和帮助。有生活能力的老年人之间、老年人与青年人之间也可以互帮互助形成多种邻里合作的方式。其三,有效地发动了群众的力量。让家庭和政府一味地承担所有的养老压力,那么必定是难以负荷的。而发掘社会的力量,看到群众的作用,会有效地分担政府与家庭成员的养老压力。因此这支力量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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