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提升,所以单靠家庭或是政府提供,已力不从心,所以调动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是农村养老服务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有效途径,积极广泛的参与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6.2.3.1 完善农村公共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养老环境
首先,政府要加大投入,改造农村敬老院的房屋设施及配套设备,提高养老环境的质量;在农村居民聚居地区,扩建各式养老机构。现阶段农村空巢老人、失独老人日渐增多,对他们的养老安排不容忽视,普遍认同的做法是逐渐增设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项目,除对“五保”老人进行服务,还可集中其他有养老需求的农村老年人到一起供养,组建养老福利院,使养老服务项目惠及更多农村老年人。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单靠政府来承接这部分工作,是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的。因此,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兴办养老实体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以鼓励民营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坚持“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原则,这类养老机构可以给农村老人更多的养老选择,会成为农村社会化养老新的亮点。为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事业,地方政府在执行国家既定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地域情况提出优惠措施。比如:在征地建养老院时以较低的价格出售,对新建的养老机构实行一次性补贴,床位在50张以上的、对改扩建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在2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已开办的养老机构要按入住床位进行年度补贴。对新建的养老机构,对新设立的社会化养老的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2—3万元启动经费等。总之,以各种形式的激励手段来调动社会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开发民间养老机构的潜力,助推养老产业的发展。在运营过程中,政府还应视情况,调整相关的激励措施。
在建立院舍的过程中,应以改建为主,兴建为辅,加速养老院的建设。所谓改建就是有效地利用闲置资源诸如基层厂矿、效益不好的医疗单位、招待所以及即将或已经倒闭的企业,将其改建为养老院以节省成本,且见效快。建设新的养老院成本太高就必然导致收费高,难以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要求社会养老收费低廉的迫切要求。老年人在进入养老院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费用的多少可根据本“乡镇”老年人的平均收入确定。对于没有子女经济支持,生活极度贫困的老人,国家应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建立老年津贴制度,以使也能有足够的资金进入养老院而不被拒之门外。
其次,在国家重视投资兴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背景下,把握机会,抓紧建设养老需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改造乡村泥泞小道,硬化乡村公路,为农村老人出行提供便利;在吉林大学人口所2009年11月—2010年5月期间进行的关于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养老公共服务需求的调查中,四平市和齐齐哈尔市进行的农村老年人问卷反映出他们对在农村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的渴求。比如95.1%的农村老年人希望在村里建立公共浴池,这样免于他们奔波到附近城镇洗澡,还有很多老人希望村中能设立银行网点,公交车站点等等。老年人的客观需求呼唤我们对农村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视。
最后,加强农村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及场所的建设。政府对农村老年人的关注,不仅要保障物质生活,还要保障精神生活。所以要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满意度和幸福感,就需要扩大老年人活动范围,兴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给老年人提供活动及交流的场所,以增进老年人之间的感情交往。如:在村里为老年人建立活动中心,使老人有宽敞的空间进行健身及娱乐活动,还可开办农村老年大学来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山东龙口市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一项重点内容就是给农村老年人建立文体活动场所,平均每个社区拥有一间面积不低于70平米老年活动室,室外带有可供娱乐的广场。对于农村已建好的设施和场所,如村级活动室或老年室等,必须充分利用,不能形同虚设。村委要组织村民积极设计出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项目,提高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档次,开展活动之余,还可带领身体条件较好的农村老年人外出旅游,使其精神充实、生活幸福。
6.2.3.2 因地制宜开展多种服务形式,提升居家养老质量(www.daowen.com)
目前,中国在社会化养老体系没有完善的情况下,缓解养老困境的主要方法是依托于社区,通过日趋增加完善的社区服务功能,如:开办托老所、提供上门服务等,使老年人不因缺人照顾而离家养老。居家养老模式在城市越来越普及,并越来越得到老年人的认可和欢迎。在农村,可以因地制宜地借鉴这种模式,如吉林省广泛推行,并取得显著实效的“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其主要特点是村集体依托村中闲置房舍,将其改建成专门为本村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大院,使之成为“为老服务”的载体,服务形式的不断创新,服务内容的相继拓展,面对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大院在农村中的作用越来越显现。比如吉林省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实行“老人到大院”,主要指健康的老年人离开家到养老服务大院中去,享受日间服务,他们得到了比在家更周到的照顾,深受村民的欢迎,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减轻了子女压力,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到2012年,吉林省农村各养老服务大院共为3384位老年人提供了服务。另一种方式是针对高龄、失能老人实行“服务送上门”。上门服务是指三类人群的三种不同的服务模式:一是由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定点定时上门服务;二是与老年人结成帮扶对子,义工志愿者为老人提供日常所需的各种照料;三是村干部担负起对空巢、高龄、失能老人的定时承包服务。
除了依靠外来提供的服务,很多地方还倡导自助方式,组织农民建立养老互助点。这是综合各方资源的有效方式,遵循政府主导、以村为单位、自愿结合、互助养老的原则,一般由村中热心老年人提供自己家庭场所作为互助点,政府、社会提供所需资源,使老年人能够在熟悉的环境里实现互助养老。如河北大力推进的“农村互助幸福院”,主要由村级主办,建设、管理责任都由村委会来承担。要保障互助幸福院水、电、暖等日常费用开支,村委会需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动员村民和社会力量及志愿者,参与互助幸福院建设,主动为互助院提供经济支持或服务。肥乡县勒马台村互助幸福院用房是该村村干部把自家闲置的住房无偿提供的。本着“因地制宜、因陋就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有什么条件就利用什么条件,有什么资源就利用什么资源,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生活在互助幸福院的老人的衣、食、住、医等生活费用开支由老人和子女来保障,老人来去自由,吃住随意。这里不配备服务人员,老人的生活和日常管理,实行共同生活的老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服务、自主管理,年轻的照顾年老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差的。该方式的优点在于为老年人创造了一个舒适的养老环境,让老人在熟悉的环境下,与朝夕相处的邻居一起安度晚年。
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借助信息化手段,还可以建立虚拟养老院来开展养老服务。虚拟养老院就是一个政府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立的信息服务平台,把每个居民家中都安装上“电子保姆”呼叫器,只要将呼叫器与指挥中心联网就建成了。当老年人有服务需要时,只需按下“电子保姆”上的按钮,指挥中心便会在10秒内给用户回拨电话,按照老年人的要求,派服务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并针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这样老人在家就能享受到该服务中心提供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家政服务,极大地提升了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与传统养老院相比,“虚拟养老院”不用耗资在基础设施上,却展现出服务更广更便捷的优势,而且老人不必入住养老院,可以在自己喜欢居住的家里就能享受到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这符合农村老年人的心理预期。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它必将成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一种新的趋势。
6.2.3.3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直接关系到养老的质量,是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所以,重视提高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是十分必要的。针对目前,农村敬老院服务人员素质低,服务差的问题,亟须建立一支专业化程度高、规模大的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可以试着从以下途径来建设队伍:一要搞好宣传教育。宣传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重要和高尚,以及参加养老服务职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的必要性,带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的发展壮大。二要实施培训提升。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中,很多从业人员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学历证书,这也是他们服务能力差、水平参差不齐的原因,今后无证上岗要坚决杜绝,要充分利用职业学院、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对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要求他们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后,取得教育或人保部门发放的学业或职业资格证书,才能持证上岗。三是成立培训学校。开设培训服务人员的专业学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课程,招收对象为有意愿从事服务行业,具有初中或相当学历的城乡求职人员,培训他们服务技能,为养老服务业今后的发展扩大储备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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