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各国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而论,基本上形成一致,一是破解农村老年人口养老保障的难题;二是实现农业政策目标。它们普遍遵循了一个共同的原则就是注重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业政策的关联性。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保持与政府各个时期的农业政策密切相关,并实现良性互动。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有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农民收入也随之增加,带来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社会效益的不断增强又为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与农业结构调整政策的目标保持一致,是德国政府不论在实行对农民老年援助上还是制定农民养老保障过程中的宗旨。比如说,要得到养老金的支持需要农业企业主转让他的企业给继承人,农业企业由继承人来继续经营是老年养老金获得依据。二战后的日本成功地在50年内将一个近四成农业人口的国家完成城市化转型,把农村人口降低到4%左右,这是日本政府政策调整的典型范例。战后的日本百废待兴,为了尽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对养老保险制度添加离农政策,让农民放弃土地进入城市,政府支付一次性的离农补偿金,并且在国民年金给付中按照《农民养老基金法》规定附加了权益转让金。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又采取返农政策,鼓励农民留在土地上,主要是应对日本严重的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当然,权益转让金也在随之被取消。从日本不同时期变换不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做法可以看出其要通过发挥保障制度带动宏观经济发展的目的。不管是倡导农民离开土地或是鼓励他们返回土地都是在这个指导思想下展开的。法国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因之一同样也是激发经济活力,使农场主新老尽快交替农业经营权,利用年轻人富于开创精神来提高经营水平,带动农业的发展步伐,使农业企业更具国际竞争力。由上而知,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要与农业政策目标相互联系,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这是各国遵循的原则,也是中国在处理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时应该考虑的重要方面。(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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