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1 庇古的福利经济理论
1912年,著名经济学家庇古出版了《财富和福利》一书,1920年又把该书扩展为《福利经济学》。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从经济福利的角度考察了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发生差异的条件,认为福利是个人获得的效用和满足。经济福利指可以直接或间接用货币来计量的那部分福利;它的效用表现在不同人之间的可比性,这种可比性为人们判断福利增减的政策是否科学提供了依据。庇古认为,要判断社会福利的大小,受国民收入总量和国民收入分配的平均程度两项因素影响。国民收入总量,它与经济福利的关系是总量越大,福利越大,因此,增加国民收入是增加社会福利的最基本手段。而要增加国民收入,使其在生产资源一定的情况下达到最大化,就必须讲究资源的优化配置。国民收入分配是第二个标准。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越平均,它产生的福利就越大。基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把收入从相对富裕的人转移到经济条件差的人那里,总体而言,可以获得更大的满足。因而可以总结,如果国民收入总量保持不变,通常用增加穷人收入,提升其实际收入的绝对份额,就可以提高经济福利。在这种理论的基础上,庇古做出以下建议:国家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累积采用征收累进税的方式,为力求收入均衡,实行的措施包括建设福利设施、颁布失业津贴制、社会救济相关制度,让富人财富流向穷人。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和收入均等化理论对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产生了重要的思想。
2.2.2.2 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
凯恩斯主义的背景是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资本主义经济遭受了沉重打击,在此背景下,凯恩斯经济理论应运而生。他的论文《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体现了利用国家干预的观点,并提出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有效应对措施,二战后该主张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与社会保障政策制定理论基础。凯恩斯因此被称为“战后繁荣之父”。
凯恩斯抛弃了传统的建立在萨伊定律基础上的充分就业的观点,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或者萧条是有社会有效需求决定的。经济危机是由国民收入没有全部转化为社会有效需求,即社会有效需求不足引起的。通常来说,三个“心理规律”成为导致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分别是:(1)边际消费倾向逐渐减少,也就意味着增加的收入中用来作为消费支出的份额减少,这会导致消费需求不足;(2)资本边际效率逐渐减少,也就是说增加投资时的预期利润率下降,这样就导致投资需求不足;(3)流动偏好,是指由于怀有多种动机,人们愿意选择将一定数量的货币把握在手里。所以,要想吸引人们把持在手的货币,利息率不可以很低,这样当投资的预期利润率低于或接近利息率时,人们就不愿意投资,进而造成投资需求不足。凯恩斯明确指出,由这些原因引起的有效需求不足,市场机制做不到解决该问题,故使经济自动达到充分就业时的均衡是不可能的,就意味着因为有效需求不足,“非自愿失业”在社会上总会存在。基于此,凯恩斯理论的政策含义是要达到扩大有效需求,可以利用政府干预措施来实现,这种干预被叫作“需求管理”。凯恩斯认为良好运用财政政策尤其是赤字财政政策来干预经济最为见效。反危机的根本点是要采取各种措施刺激社会有效需求。由于资本主义经济不存在自动均衡的社会有效需求的机制,因此这种均衡要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来实现,政府通过兴办各种公共事业,发展社会福利;对失业提供社会救济等都可以改善消费倾向,增加有效需求,从而缓解经济危机压力。养老保障制度能促进有效需求,具有实现经济均衡的效应。因此,给农民建立养老保障,不但能保障农民生活安全,还能够有效改善和扩大社会边际消费倾向,扩大有效需求,使经济均衡发展。
凯恩斯的社会需求理论在西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当时和后来很多国家制定社会保障政策和社会福利制度时的重要依据,所以该理论在西方社会备受推崇。
2.2.2.3 贝弗里奇的福利计划
英国于1941年着手制订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社会保障计划,所以组建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部际协调委员会,派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贝弗里奇担任该委员会主席,其主要工作是就当时实行的国家社会保险方案及相关服务开展调查研究,而且要针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如何重建社会保障计划提出规划构想,出台可行性方案和具体措施。1942年,他提出了一个题为《社会保险及有关服务》的报告,后人称之为“贝弗里奇计划”。这项报告体现了贝弗里奇的社会保障思想。(www.daowen.com)
这个报告提出通过社会保险、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三个层次保障人们不同需要的重要观点。贝弗里奇认为,这三个层次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社会保障要求:社会保险用于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社会救济用于满足居民的特殊需求;自愿保险用以满足居民较高层次的需求。前两种保障方式都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目的;对超出基本生活水准的需求则由参加私人举办的自愿性保险来满足。在《社会保险及有关服务》里提到,社会保障遵循的四个基本原则分别是:(1)普遍性原则。该原则表明保障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居民,要满足他们不同的保障要求,体现了普适性;(2)基本生活原则。该原则规定了社会保障的职能,每个公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要由它兜底、给予生存安全保证;(3)统一原则。该原则明确指出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和行政管理要做到三者统一;(4)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该原则表明享受社会保障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和缴纳保险费,这是必须的,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出权利和义务的对等。以上四个基本原则的公布与施行,极大丰富了社会保障理论,使之日趋走向成熟,也越来越适应实际要求。
关于实施社会保障计划,贝弗里奇还提出了三个指导思想:一是可以充分借鉴、合理利用以往累积的宝贵经验,但是却不能被累积经验过程中出现的部门利益所制约和驱动;二是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突显社会保险的地位,它是社会政策的一项基本的重要内容;三是明确指出了国家提供福利是以国家利益为基础,而非某些群体的局部利益,这是提供保障的基本准则,社会保障规定承担责任主体包括国家和个人,要双方合作共同来达成。贝弗里奇的报告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批准。英国政府在此报告的基础上通过了一系列社会保障立法,包括1945年的《家庭津贴法》,1946年的《社会保险法》《国民健康服务法》《工业伤害法》,1948年颁布的《国民救济法》等,使英国的社会保障从零星分散转入完整的法律体系。英国由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
总而言之,贝弗里奇的报告是一份较为完整的现代福利国家的蓝图。它的问世标志着英国福利思想的发展已完成了由理论向实际政策的过渡,它同时也意味着对福利思想发展的基本总结。在此后的几十年间,人们更多地围绕具体福利政策进行争论,而不是提出和确立新的原则,换言之,社会保障的经济研究也由此转入专业化的技术性分析阶段。因此,贝弗里奇计划也被称为西方社会保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贝弗里奇本人也因此获得“福利国家之父”的称号。
2.2.2.4 社会公平理论
埃德加·博登海默——美国统一法学界举足轻重的人物,他最具代表的思想就是他对于“平等”的阐释。他认为平等所包括的含义宽泛,可以针对政治参与权利、收入分配制度而言,也可指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等方面,表现为在法律待遇、机会、基本需要上讲求平等。
现代养老保障制度正是体现了埃德加·博登海默的这一理念,它是政府为了消除和预防社会成员在生存和发展中受到的社会风险的威胁,而提出应对和规避风险的有力办法。中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基于城乡存在差异的现实,为了保证广大老年农民即使在遭遇社会风险威胁而深陷困境时,仍有维持基本生活的来源,制度的保障为农民享有社会经济生活的平等参与权提供了物质基础,有利于鼓励农民积极投入市场经济机制的竞争中,不必心存畏惧而错失发展致富的机会;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就意味着平等地将农民纳入保障的安全网,农民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因此而渐渐改变,使他们与城市居民在市场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审视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还能够感觉出它散发出的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它也是印证中国践行社会公平理论的最好例证。公平不止经济领域需要,社会领域同样需要,社会公平要求对社会成员提供平等关怀。鉴于此,居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群体,政府和社会都要予以帮助,这是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全体社会成员才能在享受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成果时感受到公平,这也充分体现对农民群体的尊重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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