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公共资源是指属于社会公有公用的生产、生活资源,既有有形资源,也有无形资源,主要包括公共性资源、自然性资源、资产性资源和行政性资源。公共资源一般具有竞争性而不具备排他性。
案例一:作为促销手段的免费通话服务。
1944年圣诞节期间,英国的一家移动电话公司墨丘利121为了吸引客户,推出一项促销活动,公司将在圣诞节期间为在11月8日之前注册的用户提供免费通话服务。
但是,公司做梦都没有想到,客户的反应会如此的“积极”。这项促销活动创造了超过33,000个小时的通话记录,甚至导致网络线路阻塞,大量正常使用电话的客户无法接通电话。事实上,圣诞节期间的通话数量达到日常通话量的十倍。许多“享受优惠服务”的用户猛打国际长途,中间甚至不挂断电话,个别的连续通话时间长达12小时。而平均通话时间达到一个半小时,若按平时的价格,这需要付费60美元。
这项促销活动花费了公司数百万美元。该公司一位执行经理说:“当然,总是存在没有得到满足的需求。”
案例二:鲸鱼市场。
一个美国人平均每年消费牛肉73磅,猪肉59磅,鸡肉63磅,但是谁也没有听说过这种消费可能导致对牛、猪或鸡的灭绝的担忧。相对而言没有多少美国人吃鲸肉;然而在日本等一些国家,鲸肉被视为佳肴。1986年由于担心鲸可能灭绝,一项暂停商业猎鲸的国际法规出台。为什么同样一个市场系统可以保证产出足够的牛、猪和鸡,却偏偏威胁到某些种类的鲸的生存呢?(www.daowen.com)
农民拥有他所养殖的食用牲畜,将这些动物视为自己的财产,因此觉得有必要好好照看它们,增加存栏数量。与此相反,鲸不属于任何国家或个人,换言之,它是世界共有的财产。于是,一方面大家都知道捕鲸可以赚大钱,不少人蜂拥而上;另一方面,保护和繁殖鲸类则由于缺乏直接经济利益而乏人问津。
这个模式被称为“共有财产的悲剧”。如果一样东西属于大家,例如海洋,每个人都有经济上的激励去加以开发利用,却没有人有经济上的激励去保护。结果可能是鲸从海洋中消失。
当然,不仅鲸面临这样的问题。在美国,共有草原上的著名的美洲野牛濒于灭绝就是另外一个例子。要解决这一问题,许多情况下需要全社会联合起来,制定经济激励或法规保护资源,避免过度开发而导致破坏。
有时甚至法规也不足以产生作用。就在限制商业捕鲸法规通过的1986年,某些国家似乎一夜之间出现了动物学研究的热情,急切希望对鲸加以“研究”。1987年,日本宣布增加其“科研用鲸”的数量,几乎是该国原有商业消费量的一半!同时,在日本的高额悬赏吸引下,本身不属于鲸类消费国的冰岛也跃跃欲试,准备将其大部分的“科研用鲸”制成冻肉运往日本。
故事中的经济学启示。公共物品一般存在着提供不足、消费过度的问题。而公共资源由于其保护不力,致使公共资源过度使用。由于公共物品的特殊性,导致市场机制决定的公共物品供给量远远小于帕累托最优状态。公共物品市场中市场机制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政府的介入成为干预市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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