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理论将一切制度还原为合约。例如,把企业定义为一系列合约组合,把企业和市场分别看成是不同性质的合约,“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市场可以说是一种完备的合约,而企业则是一种不完备的合约。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个契约,是一种团队生产或长期合约的集合。企业契约的特别之处,在于不能事前完全规定各要素及其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条款,总要有一部分留在契约执行中再规定。这个特性,是因为企业合约包括了(工人的、经理的和企业家的)人力资本的参与。
案例:跟高手学垂钓。
两个钓鱼高手一起到鱼池垂钓,都大有收获。忽然间,又有十多个人来鱼池垂钓,这些人是新手,钓不到鱼。两个高手中的一个看到他们钓不到鱼,就对一个新手说:“这样吧,我来教你钓鱼,如果你学会了我传授的诀窍,钓到很多鱼,每十尾分给我一尾,不满十尾就不必给我。”双方一拍即合。新手经高手调教,鱼儿就上了钩。于是其他新手纷纷要求高手向他们传授诀窍,也承诺每十尾分给他一尾,高手同意了,他把时间都用来指导新手,一天下来获得一大筐鱼。另一个高手,独自闷钓一整天,收获却少得多。(www.daowen.com)
教授垂钓的高手收入比另一个高手的收入高,这部分多出来的收入是因为效率的提高,而不是发生了收入的转移(对新手的剥削),那么效率是如何提高的呢?这是一个创新性的分成合约安排,是一个关于知识的交易。通过这个分成合约安排,关于垂钓的知识很快普及了,由于知识的普及,在同样的劳动和资本投入下,产出的效率得以提高,这是知识普及的结果。而知识的普及并不是自发实现的,而是通过创新性的分成合约安排才实现的,不是通过像买卖衣服那样的直接定价合约安排实现的,因为直接定价合约安排是一个关于知识的交易,而知识的交易是很复杂的,有赖于双方的努力程度,而双方的努力程度很难衡量,所以直接定价合约进行有关垂钓知识的交易会带来很大的交易费用,而分成合约安排则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同时提高双方的努力程度,带来效率的提高。
故事中的经济学启示。经济主体或者生活的主体,只需要简单地变换一下思路,达成某种协议或合约就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收获。而合约带来的收益是制度安排的结果,它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双赢的结果。一般来看,合约安排不同,制度不同,人们的行为不同,资源配置的效率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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