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扩散,已经成为“二战”以来最大的全球性挑战,给全球贸易投资活动和世界经济增长带来了巨大冲击。进入后疫情时代,亚洲国家更需要同舟共济,以开放的心态积极推动自由贸易协定等区域合作安排,为区域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支持。
第一,提高亚洲自由贸易协定的使用率,增强区域内企业和民众的获得感。
有效实施亚洲区域已生效自由贸易协定,加强自由贸易伙伴之间原产地证书签署、核查等数据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促进原产地证书的申领、核准和签发程序便利化,推动网上签发证书和电子联网核查,共同降低原产地证书签证成本,提高原产地证书利用率,更好激发自由贸易协定对贸易投资的促进作用。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联委会等机制,确保自由贸易协定政策和承诺有效实施,协调解决企业在利用自由贸易协定方面出现的困难问题。在积极落实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基础上,提升自由贸易协定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各国海关等部门合作,简化通关程序,促进“单一窗口”数据交换,加强供应链互联互通,形成高效、便捷的生产服务网络。
依托亚洲开发银行、APEC等平台,加强亚洲范围内自由贸易协定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与整合,建立完善并定期更新涵盖亚洲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文本与市场准入承诺的数据库,合作撰写、联合发布亚洲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使用指南,实现对公众与企业免费开放。与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开展合作,加强自由贸易协定的宣传解读与联合培训,使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能够知悉、利用自由贸易协定政策并从中获得更多利益,提高中小企业对自由贸易协定的参与度,使更多群体分享自由贸易协定开放成果。
第二,以开放促改革,加强与自由贸易协定相适应的国内政策调整。
抓住自由贸易协定的开放契机,加快推进国内同步改革,简化贸易投资的国内行政手续,提高监管政策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与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扩大贸易与利用外资创造更好的国内制度性合作条件,推动自由贸易协定成为贸易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加速器。加强与自由贸易伙伴之间的政策协调、信息与经验分享,在国际通行规则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开放风险的防范应对机制。
重视自由贸易协定开放过程中的国内发展失衡、公平公正等问题,加强国内产业与区域政策调整,促进国内弱势产业与经济落后区域发展,利用科技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大国内转移支付力度,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加大投入,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与转岗培训,特别是加强线上职业技术培训,建立免费培训平台,增强劳动者适应新一代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能力,分好自由贸易协定开放收益的蛋糕,推动实现共赢、共享发展。
第三,鼓励欠发达国家参与自由贸易协定,以加强能力建设。
由于担心过度的开放冲击国内产业,与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相比,亚洲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欠发达成员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参与度仍然有待提升,即使是加入了某些自由贸易协定,也经常面临利用率不足等问题。
一方面,需要鼓励亚洲主要国家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尽可能给予欠发达成员特别待遇,在高水平开放的同时体现成员的发展利益诉求,提高自由贸易协定对欠发达成员的吸引力,使自由贸易协定能够成为助推其经济发展的动力。
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经验与政策分享、培训、研讨以及技术支持等多种方式,加强欠发达成员在自由贸易协定领域的能力建设,帮助其提高谈判和利用自由贸易协定获益的能力以及开放条件下的风险防范应对能力。(www.daowen.com)
第四,围绕核心公共产品贸易、供应链畅通、数字贸易等议题,加强后疫情时代自由贸易协定规则研究。
疫情不仅使公共卫生产品贸易成为焦点问题,还使全球供应链受到严重影响,各国需要共同研究在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开展公共卫生等必需品贸易以及供应链畅通等领域合作的可行性,探索合作的机制安排与重点领域,推动就核心公共产品贸易、重大疫情下的供应链安全保障及争端解决机制等建立合理的国际新规则,确保重要医疗用品和设备、关键农产品和其他必需商品和服务的跨境流动,减少供应链中断风险。
疫情不仅加速了数字经济的应用与发展,也暴露出各国之间仍然存在巨大的数字鸿沟,同时,各国充分认识到数字经济将成为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的新动力。亚洲国家需就跨境数字医疗、跨境在线教育培训、跨境在线展会等服务领域的开放、数据安全与跨境数据流动、传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加强规则研究,在新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和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中增加数字贸易章节,推动在电子商务、数字贸易、数字经济等领域率先形成亚洲通行的规则体系,共同引领推动全球数字贸易互联互通,并促进在多边层面加快完成电子商务谈判,从而形成新的全球性的数字贸易规则。
第五,加强亚洲主要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联系与协定整合,推动形成更大范围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共同构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蓝图。
亚洲区域已经建立了纵横交错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其中,日本、新加坡、印度、中国、格鲁吉亚、土耳其、韩国、东盟等是其中的活跃者,都签署了许多自由贸易协定,但这些协定在规则标准上参差不齐,形成了复杂的“意大利面碗”效应,并且,上述经济体彼此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联系也有待提升。2018年以来,CPTPP的生效,尤其是RCEP的签署,是亚洲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事件,使亚洲主要经济体成为一个统一的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员,同时也形成了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协定,将为处于逆风之中的经济全球化与多边贸易体制注入信心与力量。
当前,面临疫情对世界经济的沉重打击,亚洲国家更需要加强主要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联系与协定整合,推动形成更大范围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共同构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蓝图。为此,应积极推动RCEP落实生效,加快中日韩FTA谈判,推动亚洲的FTA活跃国家彼此建立自由贸易联系,加强与欧洲、美洲经济体建立自由贸易协定,促进RCEP、CPTPP、日本—欧盟EPA等在规则领域的协调合作,并在这些巨型自由贸易协定的基础上,推动形成亚太自由贸易协定(FTAAP)等更大范围内的区域性贸易协定,为全球供应链、产业链高效布局提供保障,带动亚洲各国乃至全球经济尽快从衰退中恢复。
第六,立足各国国情、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亚洲高水平自由贸易区,形成推动多边贸易体制改革的亚洲方案。
亚洲绝大多数国家经济外向度较高,同时也是多边贸易体制和经济全球化的支持者和受益者,未来有责任也有能力在世界贸易组织现代化和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改革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亚洲国家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努力,通过渐进、包容和开放的方式,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多层次、多元化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未来,亚洲国家需要继续坚持与WTO基本原则对标,坚持自由公平、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坚持开放的区域主义,为其他国家参与亚洲自由贸易协定提供可行途径,使亚洲自由贸易协定成果惠及更大区域、更多国家和更多群体。
考虑到亚洲国家之间巨大的差异性,RCEP、CPTPP、日本—欧盟EPA等区域性贸易协定都可能是通向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的可选路径。因此,应在充分尊重各国国情的基础上、灵活地推动建设面向未来的亚洲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既支持建设一步到位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也应鼓励通过逐步升级的方式建立包容性更强的渐进式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共同推动在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提高开放水平,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经济合作等领域加强规制协调合作,逐步形成符合亚洲国家总体发展利益的经贸规则体系和推动多边贸易体制改革的亚洲方案,引领经济全球化与自由贸易发展方向,为开放型世界经济贡献亚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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