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由贸易协定的这一特点,使其成为一种促进国际投资的理想工具,并获得了广泛运用。一般而言,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投资条款旨在降低外国投资者的准入壁垒,提供可预测的经营环境。在4.2部分论述的9个自由贸易协定中,有5个协定设立了专门的投资章节。因此,下文将重点阐述上述含有投资专章或投资附属协议的8个自由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是一种基于缔约方可信承诺的国际机制。缔约方受承诺约束,须遵守一系列的贸易规则,因此,这种机制能够大大提高参与方未来行为的可预测性。自由贸易协定的这一特点,使其成为一种促进国际投资的理想工具,并获得了广泛运用。一般而言,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投资条款旨在降低外国投资者的准入壁垒,提供可预测的经营环境。例如,在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义务遭到违反时,这些条款会规定相应的保护标准和追索手段。投资条款可以采用条款、专章或附属协定的形式。
在4.2部分论述的9个自由贸易协定中,有5个协定设立了专门的投资章节。其中,3个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韩国—美国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由亚洲国家和其他地区的经济体签订;另外两个(《印度—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由亚洲国家之间签订。亚洲国家和欧盟签订的两个FTA(《日本—欧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新加坡—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均设有专章,对服务贸易和投资做出规定。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在其框架协议下另行达成了投资协议。该投资协议在2009年8月达成,比框架协议晚7年。但是,《海合会—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未设专门的投资章节,仅在服务贸易章节和附件中附带提及投资。因此,下文将重点阐述上述含有投资专章或投资附属协议的8个自由贸易协定。我们将从4个不同的维度,对该等自由贸易协定进行对比:投资的定义;优惠待遇;可预测的经营环境;一缔约方与另一缔约方投资者之间的争端解决。(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