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是自由贸易协定,前身是文莱、智利、新加坡和新西兰发起的并于2006年5月起生效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P4)。P4是综合的自由贸易协定,覆盖的议题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技术壁垒、竞争政策、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经济合作、争端解决等。P4是高层次的自由贸易协定,要求缔约国到2015年取消几乎全部产品的关税。P4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商业友好型环境,通过公平竞争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实现自由的贸易和投资。[1]
2008年3月,为扩大P4的覆盖面,P4缔约国启动了有关金融服务和投资的谈判。同年9月,美国宣布愿意加入P4并与P4缔约国启动全面谈判。随后,澳大利亚、秘鲁和越南也表示希望加入谈判。在此期间,P4发展成为TPP。
2010年3月,澳大利亚、文莱、智利、新西兰、秘鲁、新加坡、美国和越南在墨尔本举行了TPP的首轮谈判,其中,越南以联系国的身份参加。马来西亚(2010年10月)、加拿大(2012年10月)、墨西哥(2012年10月)和日本(2013年7月)先后加入了谈判。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鲜有新成员国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期间加入谈判的情况。最终,亚洲、美洲和大洋洲共有12个国家加入了TPP。
然而,2017年1月,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宣布退出TPP,该协定受到严重打击,前路扑朔迷离。直到2017年11月,协定的其他缔约国才决定维持TPP协定,对原协定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2018年6月28日,墨西哥率先完成了国内批准程序。日本、新加坡、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越南和智利也相继完成了国内批准程序,其他缔约国则仍在履行国内立法程序。2018年12月30日,新协定生效。
CPTPP的定位是21世纪的综合性自由贸易协定,除减免关税和推动服务与贸易自由化外,还覆盖了世界贸易组织关注的大量议题,例如竞争、环境和劳工标准、知识产权、投资、公共采购、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技术壁垒等。(www.daowen.com)
在市场准入方面,CPTPP原则上要求缔约国取消全部关税,实质性减少非关税壁垒,实施国内监管改革,确保国内市场的开放和透明。CPTPP具有进步意义,因为它不仅降低了商业成本,还提出了许多其他方面的规定。例如,协定要求缔约国在亚洲太平洋地区确保维持较高的劳工和环境标准。
CPTPP是综合性自由贸易协定,共30章(见表3.1),覆盖了其他自由贸易协定未曾包含的多项议题,包括劳工、环境、国有企业、监管一致性、透明度和反腐败等。这些议题被公认为不利于自由和公平的商业活动,但是由于主要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反对,自由贸易协定一直难以对这些议题进行处理。[2]
表3.1 CPTPP章名
注:CPTPP基本保留了TPP的条款(美国在2017年1月退出了TPP),但是停止适用/修改了原协定中的22条规定。其中很多变化比较细微,但是也有少数条款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TPP中规定,两种投资协定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在CPTPP下不得提起诉讼。此外,CPTPP对TPP的第18章(知识产权)进行了大幅修改,取消了专利延迟、药物专利测试数据、技术保护和版权保护期限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均是美国为保护本国制药企业而强烈要求制定的。
资料来源: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CPTPP:(近)一年以来的发展状况.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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