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滇中城市群和其他城市群一样是区域经济联合体,并非行政联合体或政治实体,城市群成员城市仍然保有自己的行政辖区和治理权责边界。滇中城市群五州市地方党委、政府权力覆盖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事权和责任主体具有确定性,即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党委、政府是权责主体,同级地方党委、政府之间不得擅自突破行政权力边界进行单方面跨界治理。但是,现实中很多公共事务是跨越行政区域边界的,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危机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电网水网通信网和油气管网日常维护和突发事件处置、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打击跨区域流动性犯罪等,这些公共事务或者公共问题具有跨行政区域特征,如果地方政府按照“各人自扫门前雪,勿管他人瓦上霜”的狭隘思维,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非系统治理观,那么这些区域性公共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可能酿成更大区域、更大范围和更加严重的公共事件,后果不堪设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滇中城市群公共事务治理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求,突出整体性、联动性和协同性,结合滇中地区的实际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推动区域性公共事务的协同治理。要深入解放思想,彻底改变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观念和做法,推动合作治理,坚持源头治理,强化系统治理。建立滇中城市群地方政府合作机制,制订科学有效管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经常性的公共危机应对应急演练,共建食品安全、灾害防治、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等保障体系。引导鼓励区域骨干企业和社会组织依法自愿组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团队,不定期接受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规范化指导培训。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灾害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合作联动机制,建立应急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库,分类储备紧急医疗物资设备,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智慧城市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跨区域违法犯罪活动。建立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统一评估的要求,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等流域和林草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责任制,统筹生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做好滇池、阳宗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六大湖泊流域和金沙江、南盘江、红河三大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水土污染协同治理,加强滇中大气环境协同防治,有力支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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