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噪声扰民现象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环境问题,城乡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建设和楼堂馆所装修,以及飞机起降、车辆(特别是大排量重型柴油车)在城乡道路运行穿梭等,是滇中城市群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噪声污染给城乡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对机关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研究机构、医疗康复场所和居民小区的影响最为直接。滇中城市群及其成员行政区政府应把改善声环境质量列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内容,对城乡建设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充分论证和合理布局,在项目开工建设的时段、地段和相关噪声污染防控措施等方面开展可行性研究论证,统筹做好项目建设施工和声音环境质量管理工作,把生产性噪声控制在合理幅度内。除了规划引领和倡导建设施工主体自律,还需要完善制度来保证声环境质量,重点是建立健全滇中城市群城乡声环境管控的有效机制,依靠多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对“建设型噪声”和“运输型噪声”开展源头治理,对人口密度较大区域,以及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和党政机关所在地的项目建设施工和陆海空大排量交通运输工具生产运营时段做出控制性安排,比如实施柴油动力重型挂车运输入城许可;禁止大中型建设项目在周末、节假日和夜间施工;新建机场(含通用机场)与城市(县城)的空间距离在合理范围等,通过制度机制的刚性约束将生产性噪声控制在合理幅度内,动员多方面有效力量和技术把噪声对人们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参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统筹滇中城市群及其成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开展城市群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工作,在城市建设中落实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建立具有较强刚性约束的滇中城市群声环境质量考评指标体系,严格城市群声环境质量达标管理。借鉴东、中部国家级城市群和发达城市噪声污染防控实践经验,加大现代科技支撑城市群声环境质量建设的力度,特别是发挥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的综合服务功能,全面升级城市环境噪声监测体系,提升声环境检测的质量和预警的实效,从源头上对噪声污染进行防控和及时治理。(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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