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我国城市群发展成就有目共睹,城市群在支撑国家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无可替代,已经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遏制区域分化和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力工具。然而,城市群毕竟是多座城市的联合体,每座城市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自己的文史传统、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区位特点。有的城市群跨省域,有的跨州市,受多种因素影响,城市群发展成就的背后仍然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其中,源于行政区划刚性约束的问题尤其突出。在现行区划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都有明确的管辖空间范围和行政权力边界。受长期“行政区经济”的影响和“唯GDP”的政绩考核指标束缚,城市群成员行政区有的地方政府在区域一体化问题上态度暧昧,面上谈合作共赢,回头却是各自为政全力围绕辖区GDP做文章,甚至不惜设置政策“壁垒”和利益“藩篱”阻碍城市群发展。有的在挖掘本地现有资源发展经济的同时,效仿周边城市“照葫芦画瓢”发展各类产业,在行政区发展定位和产业结构安排上急功近利,缺乏科学谋篇合理布局,导致产业同构多方受损的“区域不和谐”后果。有的采取观望、等待和“搭便车”的消极态度,在城市群发展上不主动、不作为或缓作为,导致城市群整体发展规划和地方政府合作协议得不到有效实施和履行,主观上延误和错失了城市群发展的战略机遇。城市群的发展是以成员城市政府合作为基础的,研究发现,涉及成员城市利益共享的事务容易达成政府合作意向,而对于需要共担责任和风险的事务,比如基础设施通达、生态环境保护、跨界公共治理等有难度、有风险、需投入的区际公共项目,地方政府合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普遍不强。城市群成员行政区各自为政的惯性思维和长期实践,淡化了合作共赢意识,从思想观念上制约了城市群协调发展;局限于自身短期利益实现的过度开发、恶性竞争、零和博弈严重阻滞了区域一体化进程,使城市群整体发展陷入困境。(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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