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战略统筹
战略一词源于军事学,指为达到一定的军事目标而对战争的全局性、整体性和长远性谋划。发展战略理论上分为三个层次,即国家、区域和地方发展战略,三个层次之间的关系是:国家发展战略管总,区域发展战略和地方发展战略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地方发展战略支撑区域发展战略。以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和带动地方发展,进而支撑现代化强国建设,是我国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国家、区域、地方三个层次发展战略,促进战略融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国一盘棋”的根本保证,也是不断增强国家和地方综合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客观要求。所以,区域协调发展要强化战略思维,增强国家、区域和地方发展战略的整体性、协调性和联动性,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重点与非重点的关系,在加强战略融合上把区域协调发展这篇文章做优做强。
(二)发展规划对接(www.daowen.com)
发展规划是发展战略的具体化和条文化,是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的实践路径,无论短期规划、中期规划还是长期规划都是实施发展战略的计划。相比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更为具体,便于分阶段、按步骤和针对性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开启社会主义建设征程(社会主义革命结束后),到改革开放,再到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央和地方政府每隔五年实施一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一轮规划都是一个新的发展起点,都是为建设现代化强国夯实基础。区域协调发展规划是区域性发展规划,具有区域整体性和区域引领性特征。区域内地方五年规划是基于单个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的规划,具有局部性和区域支撑性特点。为统筹好区域发展,避免区域内地方行政区产业同构、无序开发和恶性竞争等不协调问题,有效实现行政区之间优势互补、规范开发、合作共赢,区域一体化发展协调机构和区域内各级地方政府要开门制定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整体规划和地方政府规划相互对接,确保规划协调、互促共进、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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