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不健全,是主要制约因素

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不健全,是主要制约因素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上突出问题的成因基于多种因素,包括历史人文、自然地理、体制机制等因素,其中带有根本性的制约因素是体制机制,关键问题是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给力,现有机制的前瞻性不足、科学性不够、生命力不强,难以适应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要。研究发现,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主体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在现行区划体制下,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均在于不同行政区利益关系的协调。

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不健全,是主要制约因素

以上突出问题的成因基于多种因素,包括历史人文自然地理、体制机制等因素,其中带有根本性的制约因素是体制机制,关键问题是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给力,现有机制的前瞻性不足、科学性不够、生命力不强,难以适应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要。研究发现,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主体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在现行区划体制下,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均在于不同行政区利益关系的协调。由于区域协调发展具有突出的公共性特征,协调行政区之间利益关系的政策性强、牵涉面广,而市场主体的逐利性和社会组织行为失范的可能性又是客观存在的,单纯依靠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无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目标,政府必须主动引导区域协调发展,担当维护区域整体发展利益的主体责任。目前,保障区域协调发展的法规制度缺失,地方行政区之间政策壁垒和利益藩篱依然存在,区域发展协调机构职责不清、权威不足,地方政府合作的利益保障机制不健全;区域发展战略与成员行政区发展规划之间不协调;成员行政区首长联席会议和部门协作会议不落实;府际纠纷调处机制的规范性不够;监督考评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有差距等等。政府合作的制度保障缺失、行政区经济与区域经济分割的矛盾、地方政府政绩考评指标体系的局限等原因,导致地方政府往往急于追求短期利益,对共建区际长远利益和维护区域整体利益的积极性不高,能动性不足,这就严重制约了我国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关键是破解地方行政区域之间的政策壁垒和利益藩篱,着力重点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政府治理体系,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地方政府跨行政区合作治理的效能。(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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