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西兰官方网站公布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20个条款和2个补充文件。具体内容为:前言;第1条,设立;第2条,定义条款;第3条,货物贸易;第4条,原产地规则;第5条,关税手续;第6条,贸易救济措施;第7条,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第8条,贸易的技术障碍;第9条,竞争政策;第10条,知识产权;第11条,政府采购;第12条,服务贸易;第13条,临时入境;第14条,透明度;第15条,争议解决;第16条,战略合作;第17条,行政与制度条款;第18条,一般条款;第19条,一般例外;第20条,最终规定。补充文件包括环境合作协定和劳动合作备忘录。[12]《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涵盖内容全面,并有一定的深度。且协定中还包含了一个开放加入条款,对APEC成员和非APEC成员都开放,表明如果有国家愿意接受其条款的内容,就可以申请加入P-4协定。
(二)《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特点
《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主要特点有:
1.《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参与国跨区域
目前《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参与国已达到12个,包括新加坡、文莱、智利、新西兰、美国、澳大利亚、秘鲁、马来西亚、越南、日本、加拿大和墨西哥,[13]跨越亚洲、太平洋、北美洲和拉丁美洲。
2.《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一个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协定(www.daowen.com)
无论是从《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内容还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参与方来看,《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都是一个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协定。
(1)从内容上看,《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不仅涵盖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内容,还包括服务贸易自由化、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及战略合作等内容,而且还制定了环境合作协定和劳动合作备忘录作为其补充文件。最为独特的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实现方面没有例外,它要求各成员百分之百地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且自由化的时间也比APEC“茂物宣言”的目标年度(2020年)有所提前。新加坡在2006年协定生效之时就百分之百地实现了贸易自由化,新西兰、文莱、智利在2006年贸易自由化率也分别达到了96.5%、92%和89.53%。其中新西兰和文莱将2015年定为最终实现贸易自由化的时间,智利将2017年定为最终实现贸易自由化的时间。内容上而言,《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堪称一个高水平的FTA,被誉为FTA中的优等生。[14]
(2)《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参与方的平均经济水平都较为发达,贸易自由化的水平也较高。《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四个创始成员国中,新加坡、新西兰和文莱经济都比较发达,智利也属于中等收入国家。可见,《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立之初就建立在经济状况良好、国内产业较为健全的国家之间。在其后参加谈判的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更属于发达国家之列,其贸易自由化水平远远超过其他成员方。
3.目前《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美国为主导遏制中国色彩明显。
美国在亚洲除了想在政治、军事上占据主导地位外,还要在经济上占据主导地位,美国把亚洲作为其核心战略区域之一。从美国加入《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开始,就发挥了一个超级大国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左右着《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进程。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令美国感到不安,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此次美国力推《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至今,都没有邀请中国参加,其绕过中国的目的非常明显,有严重的遏制和孤立中国的倾向。
总之,根据目前《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公布的文本信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无论从成员构成、地域构成还是涵盖的内容来看,都像是一个缩略版的多边贸易体制。《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到底如何?《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会面临怎样的阻力?《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未来走向又会怎样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