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商家角色:理解厂商在商品市场中的作用和权利

商家角色:理解厂商在商品市场中的作用和权利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经济学中,商品市场的供给者称为“厂商”,指能够做出统一生产决策的单个经济单位。产权转让时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方可进行。这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商家角色:理解厂商在商品市场中的作用和权利

生产者行为理论的研究对象是决定供给的生产者。在经济学中,商品市场的供给者称为“厂商”,指能够做出统一生产决策的单个经济单位。

5.1.1 厂商的组织形式

市场经济在其数百年的孕育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三种基本的企业制度:

第一,个人业主制企业。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指个人出资兴办,完全归个人所有和个人控制的企业。这种企业在法律上称为自然人企业,是最早产生的也是最简单的企业形态。

个人业主制企业的优点在于:开设、转让与关闭等行为仅需向政府登记即可,手续非常简单。利润全归个人所得,不需与别人分摊。经营制约因素较少,经营方式灵活。易于保护技术、工艺和财务秘密。其弊端也非常明显:首先责任无限,但规模有限。这种企业的发展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是个人资金的限制。二是个人管理能力的限制。企业与业主同存亡,业主的死亡、破产、犯罪或转业都可能使企业不复存在。因此,企业的雇员和债权人不得不承担较大的风险。

第二,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企业主共同出资,为了利润共同经营,并归若干企业主共同所有的企业。合伙人出资可以是资金、实物或是知识产权。由于投资者(合伙人)较多,才智与经验更多,资金来源渠道更广,合伙企业的发展余地更大。但合伙人之间的意见可能难以统一,这使企业规模仍受局限。产权转让时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方可进行。因此,合伙企业的产权转让较为困难,合伙人责任无限且连带。

第三,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是由许多人集资创办并且组成一个法人的企业。公司是法人,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人格,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

公司制企业有以下几种形式:

(1)无限责任公司。这是由两个以上负无限责任的股东出资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公司。英美法系不承认这种公司为公司法人,而大陆法系则承认这种公司为公司法人。(www.daowen.com)

(2)两合公司。这是由少数有限责任股东和少数无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3)股份两合公司。这是由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和一定人数或一定人数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出资组成的法人企业。

(4)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5.1.2 企业的本质

企业的本质是什么?经济学理论有不同的解释。

马克思认为,企业产生的原因是能够更好地分工协作,从而能产生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同一资本雇佣较多的工人协作劳动,马克思认为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产生的起点。分工协作在节省生产单位产品所需劳动时间的同时,能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与个体生产相比起来有其优越性。

科斯认为,企业产生的原因是能够更好地节省交易费用。企业作为替代市场的一种更低交易费用的资源配置方式,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初期,无论是原始的物物交换,还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由于商品市场狭小,利用市场价格机制的费用几乎不存在,这时的商品生产一般以家庭为单位。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规模的扩大,生产者在了解有关价格信息、市场谈判、签订合同等方面利用价格机制的费用显著增大。这时,生产者采用把生产要素集合在一个经济单位中的生产方式,以降低交易费用,这种经济单位即是企业。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市场和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生产分工的方法:一种是内部管理方式;另一种是协议买卖方式。两种方式都存在一定的费用,即前者是组织费用;后者是交易费用。企业之所以出现正是由于企业的组织费用低于市场的交易费用。科斯的这一思想为产权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这在很长时间内一直被理论界所忽视,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引起经济学家的广泛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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