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中,经济的运行是由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调节的。也就是说,资源配置是由价格来决定的。那么,价格如何起到这种作用的呢?
市场经济是一种用价格机制来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体制。一般而言,市场经济应该具备这样三个特点:第一,决策机制是分散决策。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是独立的,且均为自己资源的所有者,他们根据自己的目标分散地做出决策。第二,协调机制是价格,这是使个人决策在整个经济体中自发实现一致的关键。第三,激励机制是个人物质利益。根据理性经济人假设,任何一项经济行为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与生产者的利润最大化。
回想任务1 中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对比。
2.4.2 价格在经济中的作用
价格机制又称市场机制,是指价格对市场经济进行调节的方式及其内在规律。美国经济学家本杰明·M.弗里德曼把价格在经济中的作用归纳为三种:第一,传递情报;第二,提供一种刺激,促使人们釆用最节省成本的生产方法,把可得到的资源用于最有价值的目的;第三,决定谁可以得到多少产品,即收入的分配。这三个作用是密切关联的。
价格发生这些作用的条件是完全竞争。当这种条件不具备时,价格的这种作用会受到限制。
这三种作用实际上解决了资源配置所包括的三个问题: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价格在对经济的调节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价格是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的指示器。市场的供求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每时每刻都在变化。这种变化是难以直接观察到的,但它却可以迅速地反映在价格的变动上。其次,价格的变动可以调节需求与供给。消费者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一定会按价格的变动来进行购买与消费。厂商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也一定会按价格的变动来进行生产与销售。因此,价格上升会减少需求而增加供给,价格下降则会增加需求而减少供给。而降价则可以增加需求。最后,价格可以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状态。通过价格对需求与供给的调节,市场最终会达到均衡。此时,供需相当,消费者的欲望得到了满足,生产者的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价格分配于各种用途上,这种分配使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和生产者的利润最大化得以实现。
2.4.3 对价格干预的市场结果
如前所述,市场机制是自发地调节经济的,价格完全由供求决定。如果存在外力(比如政府)干预价格这种自发调节经济的过程,会有什么结果呢?我们以许多国家政府经常采用的价格上限和价格下限来说明这一问题。
2.4.3.1 限制价格
限制价格又称价格上限,是政府为了限制某种商品价格上升而规定的这种商品的最高价格。在政府规定了价格上限时,如果市场均衡价格低于这种价格上限,价格仍由供求决定,价格上限实际上并不起作用。但如果供求决定的价格高于价格上限,价格上限就对价格有制约作用,阻止了价格的上升,这时起作用的不是市场决定的均衡价格,而是政府规定的价格上限。
限制价格又称最高限价。在计划经济中政府规定的许多价格都属于价格上限,会引起供小于求的“短缺经济”。市场经济中出于政治或社会目的有时也会采用这种价格。
价格上限一定是低于均衡价格的。根据需求定理与供给定理,低价会引起较大的需求与较小的供给。因此,在实行价格上限时,市场上必然会出现供给小于需求的供给不足状况。
如图2-11 所示,由供求所决定的市场均衡价格是Pe,均衡数量是Qe;而政府规定的上限为P0,均衡价格大于政府规定的价格上限(Pe >P0)。这时需求量为Q2,供给量为Q1,产品供应不足,供给缺口为Q2-Q1。
图2-11 限制价格
限制价格政策一般是在战争或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使用;但也有许多国家对某些生活必需品或劳务,长期实行限制价格政策。例如,法国在二战后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煤炭、煤气、电力、交通与邮电服务等,都实行了限制价格政策。在英国、瑞典、澳大利亚等国,政府对房租实行限制价格政策。还有一些国家,对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实行限制价格政策。(www.daowen.com)
实行限制价格政策时,价格起不到调节市场供求的作用。政府解决供给不足主要有两种方法:配给制和排队。配给制就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决定谁可以得到紧缺的物品,当需求者多,供给不足时,政府有关部门只好用配给的办法决定把物品给谁。这种配给制可以采用发放定量票证的方法,也可以按某种条件配给。政府往往需要设立一个专门进行配给工作的机构,主管官员在拥有分配物品的权力后更可能出现腐败受贿的现象。排队就是采用先来后到的原则,产品卖完为止。人们为了得到紧缺的物品就要把部分资源(劳动时间)用于排队。因此,实行价格上限将引起资源的浪费。
这里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价格上限,有时政府为了社会安定等政治原因不得不实行价格上限。这时,政治的考虑大于经济的考虑。
价格上限的执行还可能导致黑市交易,即破坏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交易。由于价格被固定,供给无法增加,黑市价格就由需求决定,必然高于均衡价格。在图2-11 中,当价格上限为P0 时,供给量为Q1,这时需求与供给相等的价格为P1。P1 就是黑市价格,它不仅高于价格上限P0,而且还高于市场开放时应该达到的均衡价格Pe。
2.4.3.2 支持价格
支持价格又称价格下限,是政府为了扶植某种商品的生产而规定的该商品的最低价格。根据需求定理与供给定理,高价会引起较小的需求与较大的供给。因此,在实行价格下限时,市场上必然出现供给大于需求的供给过剩状况。
价格下限又称为支持价格或最低价格。从政治和社会考虑出发,价格下限有时也难以完全取消,如我国实行的农产品保护价格,还有世界上许多国家实行的最低工资制。
如图2-12 所示,某行业产品由供求所决定的均衡价格为Pe,均衡数量为Qe。政府为支持该行业生产而规定的价格下限为P0,P0 >Pe,这时需求量为Q1,供给量为Q2,Q2 >Q1,即供给量大于需求量,供给过剩的部分为Q2-Q1。
图2-12 支持价格
许多国家实行的农产品支持价格和最低工资都属于价格下限。就农产品而言,由于其周期性的生产特点,农民的收入、农业发展很容易受到自然条件变化的影响。因此,农产品的支持价格对于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的收入有着积极的意义。但这也增加了农产品过剩,不利于市场调节农业结构;而过剩的农产品要由政府收购,增加了财政的负担。最低工资政策有利于维护低收入者的利益,增加了劳动供给,但它同时减少了劳动需求,有增加失业的副作用。
以上分析了供给、需求、价格的形成及政府对价格的干预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就是价格自发调节经济,该放开的价格一定要放开。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明白,价格的这种作用不能绝对化。有些情况下,政府对价格的干预是非常必要的,比如对垄断者的干预。换个角度来说,竞争不充分,价格的调节就不会完善。
拓展资料
经济学中“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
“看不见的手”是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的一个隐喻,以强调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看得见的手”是指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节作用,比如凯恩斯主义就主张政府应该发挥对经济的宏观调节作用。
正常情况下,市场会以它内在的机制维持其健康的运行。理性经济人做出的理性选择逐步形成了市场经济中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这些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冥冥之中支配着每个人,自觉地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经济活动。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引进了几百条冰箱和彩电生产线,政府计划部门惊呼:“重复引进,浪费资源。”并连下数道“金牌”加以制止。然而到下面执行时企业却没人买账,冰箱彩电发展势如破竹。“看不见的手”起到了巨大作用。经过十几年的兼并重组淘汰,中国成了世界冰箱彩电出口大国。而高度垄断、严密呵护的汽车行业至今仍是国家最大的保护对象,50多岁了还是“幼稚产业”。
但是“看不见的手”不是万能的。1929年,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爆发了,首先从美国开始,股市崩盘、企业破产、银行倒闭、工人失业……人们一夜之间突然发现“看不见的手”把经济搅得一塌糊涂。于是,这时又出现一只“看得见的手”,也就是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
什么时候用“看不见的手”,什么时候用“看得见的手”,“看得见的手”管什么?怎样管?的确是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每个学习经济学的人应该思考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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