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立土地潜力评价系统的方法与意义

建立土地潜力评价系统的方法与意义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潜力评价系统是评价土地潜力等级的参照系。在参考国外土地潜力评价系统和我国现有的评价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的实际例子而建立的广东省土地潜力评价系统,是反映农业土地利用质量的系统。在评价中按土地对于农、林、牧业生产的潜力高低情况,将土地划分成六个潜力级,分别用罗马数字Ⅰ、Ⅱ、Ⅲ、Ⅳ、Ⅴ、Ⅵ表示,各等级含义如下。

建立土地潜力评价系统的方法与意义

潜力评价系统是评价土地潜力等级的参照系。以土地生产力高低或土地对某种用途的适宜性和限制性为依据,采用多层次的方法来划分土地的类别或级别。建立好的系统结构要能够体现出土地利用的优先顺序,即要体现出土地所适宜的土地利用类型、具有限制影响的土地因素及该限制因素的限制程度。

在参考国外土地潜力评价系统和我国现有的评价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的实际例子而建立的广东省土地潜力评价系统,是反映农业土地利用质量的系统。在评价中按土地对于农、林、牧业生产的潜力高低情况,将土地划分成六个潜力级,分别用罗马数字Ⅰ、Ⅱ、Ⅲ、Ⅳ、Ⅴ、Ⅵ表示,各等级含义如下。

Ⅰ等地:农业无限制或少限制,最适宜于农业利用(质量中上的水稻土和菜地),同时又适宜于林业与牧业利用。

Ⅱ等地:农业利用有一定限制,一般适宜于农业利用(质量中下的水稻土和质量好的旱地),也适宜于林业和牧业利用。

Ⅲ等地:农业利用受到较大的限制,临界适宜或勉强适宜于农业利用(质量极差的水稻土和其余的旱地),但这类土地适宜于林业和牧业利用。(www.daowen.com)

Ⅳ等地:农业利用已受到很大限制,但林业和牧业利用无限制或少限制,一般情况下宜于林业或牧业利用。

Ⅴ等地:农业和牧业利用受到很大限制,但林业利用无限制或少限制,一般情况下宜为林业用地。

Ⅵ等地:由于特殊的性质而暂时不适宜于农、林、牧利用的土地,这里主要指盐碱土和初育土(其中的耕地除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