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
(1)土地的权属状况,包括宗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取得土地时间、土地使用者或者所有者名称、土地使用期限等。
(2)土地的位置,包括土地的坐落、界址、四至关系等。
(3)土地的行政区划界线,包括行政村界线、村民小组界线、乡(镇)界线、区界线以及相关的地理名称等。
(4)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
(5)在土地管理人员主持下仲裁有关权属纠纷。
(6)整理好土地权属调查资料,作为永久资料归档保存。
目前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我们主要把权属调查分为农村的土地权属调查及城镇土地权属调查。
2.土地权属调查的一般程序
土地权属调查的工作程序根据准备工作阶段的收集资料情况分两种进行,一种是具备土地权属定界资料的调查,另一种是不具备土地权属定界资料的调查。权属调查一般是以“先国有后集体”的原则进行工作,即先查清调查区域内国有土地的使用情况,再对集体土地进行调查,确定土地所有权。
土地权属调查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拟订调查计划和进行物质准备
拟订调查计划主要包括明确调查任务、范围、方法、时间安排、人员组织、经费预算、技术培训等;物质准备包括外业调查表册、簿册、仪器、工具及相关劳动用品的准备。
(3)调查底图的准备
调查底图是外业调查的重要基础资料,主要进行土地划分与编号、记载外业调查信息。调查底图一般采用近期测绘的地形图和航片(卫片)或已有的地籍图,底图的比例尺或分辨率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如城镇或农村土地使用权调查一般采用1∶500至1∶2000之间的比例尺,农村土地所有权调查采用1∶5000至1∶10000的比例尺等。
(4)进行地籍区或地籍子区的划分
地籍区、地籍子区是根据地籍工作的需要而设立的,在我国地籍管理的基层单位为县、区级土地管理部门。实际工作中,地籍区相当于街道或乡镇,地籍子区相当于街坊或行政村。
通常街坊划分不要太大,中小城市每个街坊内宗地数在500个以内,大城市每个街坊内宗地数1000个以内。
(5)发放通知书
在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向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发出《指界通知书》,同时对其四至发出指界通知。按照工作计划,分区分片通知,并要求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法人或法人委托的指界人)及其四至的合法指界人,按时到达现场。
《指界通知书》必须提前送达到调查宗地权利人手中,尽可能落实指界适宜,并做好签收工作。对于被调查宗地为单位或社会团体和商品住宅小区用地的,在送交《指界通知书》时还需将《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指界委托书》一并送交给宗地权利人。
(6)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www.daowen.com)
土地权属资料包括有关的土地管理政策性文件、细则规范;土地申报材料,已登记发证的地籍档案资料;土地出让、划拨、处置等用地文件资料;房屋普查及工作普查中有关土地资料;土地等级评估资料;标准地名资料;行政界线资料等。
(7)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阶段是土地权属调查的核心。
1)使用权宗地权属实地调查的主要内容
①核实土地权属主状况及土地权属性质;
②核实土地的权源、使用年限;
③核实宗地的位置及四至,坐落;
④核实土地用途;
⑤现场指界并设置界标;
⑥勘丈界址边长;
⑦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指界人签字按手印;
⑧收取权属主身份及权利文件复印件。
2)所有权宗地土地权属实地调查的主要内容
①实地核实土地权属主状况;
②现场指界;
③绘制权属界线图;
④填写《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指界人签字盖章;
⑤收取指界人身份及权利证明文件复印件。
(8)资料整理
编制宗地号、建立宗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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