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市场竞争下的微利经营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国家对最低价中标也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因此,承包商必须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改变传统做法,克服过去那种“堤内损失堤外补”、“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错误观念。传统的计价模式在一部分人中还根深蒂固,总以为先拿到工程再说,造价的事以后再算,多办些现场签证,总不致于会亏。这种想法、做法不正确,最低投标价中标强调的是总价包干,很可能将实行零签证,因此,承包商应该熟悉新型的管理模式,丢掉幻想,切实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将风险事件尽可能地考虑到萌芽状态之中,提出应对办法,减少损失,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
2.成本分析是投标报价的首要条件
最低投标中标不是绝对的,是有条件的,最低价应是高于成本的最低价。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首先要考虑的是成本分析,以成本分析为杠杆,将自身的经营优势转化为报价优势,以增强企业标价的竞争力。投标前企业内部应对工程所有材料和人工、机械等进行摸底分析,以实际市场价格确定最低成本价。以此为依据,再考虑招标条件、环境及企业投标策略,作出有竞争力的报价。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它直接影响承包商在所承建的项目上的利润的高低,以长远的眼光看,也将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因此,一个承包商对成本的认识及重视程度和控制水平将反映其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也标示了该承包商的竞争能力。
3.最低价中标,呼唤企业定额
为加强成本分析与控制,承包商要有独立的私人估价信息,这个私人估价信息反映的是建筑产品的个别成本,体现了企业的实际水平。有条件的承包商应尽快建立适用于本企业使用的企业定额,最低价中标法呼唤企业定额。企业定额反映了一个企业自身的劳动生产率,成本降低率、机械使用率、管理费用节约率与主要材料进价水平。采用企业定额进行工程报价,才能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性;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出来的报价,才是企业完成某项工程任务的成本底线;以不低于成本底线的价格投标,承包商才能期望赢得利润,才能为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提供足够的经济保证,才有可能形成有力和有效的竞争机制。(www.daowen.com)
4.预留必要的风险费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固定价格合同明确指明,“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格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预留必要的风险费,这是最常用和简单易行的减轻风险的方式,风险本身具有意外性和随意性,有些风险也不是提高报价就可以弥补的,所以投标报价时,留有一定比例的风险费用是必要的。目前,承包商对这方面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总认为计入风险费后标价高了就不可能中标,因而放弃了这方面的权利和要求,这是不对的。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实施办法再次明确提出:“最低标价中标法实行投标承包风险包干制度,投标人可以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按3%~5%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控制价。”预留必要的风险费是控制风险损失的一种补偿措施,承包商应当充分加以利用。
5.积极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
为预防合同条款风险的发生,要采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和建设主管部门在根据我国长期实践经验,反复优选、评审并吸收和借鉴了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制订的,它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合同文本,具有规范性、可靠性、完备性、适用性的特点,使用它将会避免缺款少项,防止有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出现,减少合同纠纷。承包商应加强对合同示范文本的学习,加深理解,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懂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管理人才,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这有利于控制风险损失。
投标报价是一项竞争,也是一门艺术,由于风险因素的存在、发生及产生的后果都具有不确定性,难以预测、评估,承包商应注重成本分析,重视历史经验数据,建立适用于自身的企业定额,最大限度地占有信息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寻求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风险引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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