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投标人熟悉掌握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内容和特点,是快速、准确的确定投标报价的基础。
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明拟建工程的全部分项实体工程名称和数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设置,一般考虑三个因素:一是清单中的项目名称;二是清单中的项目特征;三是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清单中的项目名称为主体,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使其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具体化、细化,能够反映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将伴随出现,示范文本中没有规定的项目,编制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编制补充项目。补充项目应填写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分部工程项目之后,并在“项目编码”栏中以“补”字示之。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一般考虑的因素很多,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示范文本中提供的“措施项目一览表”仅作为列项的参考。措施项目因具体情况不同,表中未列出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可作补充,补充项目列在清单项目最后,并在“序号”栏以“补”字示之。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招标人部分考虑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其他费用,投标人部分一般考虑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和其他费用。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等直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中的具体内容。预留金主要考虑由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等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总承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国家允予分包的工程)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为了准确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人工按工种列项,材料和机械按规格、型号列项。
2.四统一规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做到四统一,即统一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分部分项工程量统一编码应逐级进行分项编码,共分为5级。如:第一级单项工程(A.建筑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第二级分部工程(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三级分项工程(A.4.1现浇混凝土基础);第四级项目名称(010401001带形基础);第五级具体子目(01401001001混凝土带形基础C25/010401001002混凝土带形基础C30)。其中第五级的01401001001C25混凝土带形基础和010401001002C30混凝土带形基础可根据施工图纸自行设置。(www.daowen.com)
3.采用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即综合单价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不但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需要注意的是施工中必要的劳动损耗应计入单价中,实际施工中的图纸量与统一计算规则相差的量差应计入单价中。
4.实体性消耗与非实体性消耗分开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实体性消耗与非实体性消耗分开计价,实体性项目采用相同的工程量,由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企业定额、消耗水平、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自主填报单价。非实体性项目报价由企业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充分体现工程报价的个性化。
5.计算规则综合性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一般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包括多项工程内容,据此规定的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以前按施工工序进行设置的,包括为工程内容单一而规定的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很大的不同。清单编制人会给出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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