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因为国际评级机构的评级调整可能带来的市场影响,不仅其评级结果在国际市场上会有争议,而且在美国国内也同样会有争议。从历史上看,美国的评级机构在遇到因重大评级失实而导致的诉讼时,基本是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作为自辩依据的,将自身的评级辩诉作为一种观点,认为应受“言论自由”权利保护。
比如2009年11月,美国俄亥俄州养老基金起诉三大评级机构,控告它们给予抵押贷款支持债券虚高评级,造成其4.57亿美元的投资损失。不过,美国地区法官詹姆斯·格雷厄姆却支持评级机构的辩护,认为评级是预测观点,受美国法律保护,于2011年9月27日判决俄亥俄州养老基金败诉。这种免责保护实际上给予了国际评级机构不对称的市场地位,有免责权而且占有市场垄断地位的专业机构,需要高度珍惜这个独特的市场地位,珍惜这种独特的市场地位带来的市场影响力,否则必然带来市场的质疑,以及市场认可度的降低。
针对国际信用评级行业所存在的缺陷,特别是在金融危机中国际评级机构的表现受到广泛诟病,不少国家的监管机构开始关注评级机构的监管,并采取一系列应对政策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提高信用评级行业的透明度和多样性,例如要求对所有的评估机构公开证券发行人的信息,通过信用评级机构的主动评级,增强信用评级的多样性;二是适当降低对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依赖,探索支持金融机构的内部评级等方式,如有的国家调整了法规中对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强制性的引用;三是尝试增加信用评级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有的国家考虑取消评级机构的“专家责任”豁免机制,增加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要求评级机构改善内部的公司治理结构,有的国家还针对评级机构成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
实际上,主要的国际评级机构也意识到自身在评级方法等方面的不足,也在尝试改进和完善自身的评级体系。例如,在银行评级方面,主要评级机构近年来就采取了一些新的改进举措,例如,引进新的分析方法,穆迪引进了共同违约分析法,补充分析银行可获得的外部援助。同时,探索提高总体评级的透明度,惠誉单独发布5分制的支持评级,用来表述从国家或者机构所有者处获得外部援助的可能性和幅度,将其9分制的单独评级改为与总体评级完全一致的19分制,使财务能力评估更加精细,外部援助的益处更加清晰等。
因此,从国际评级行业的发展看,这本身就是一个在争议中不断发展的行业,对于评级机构的评级调整,既要看到其调整中隐含的一些合理的风险提示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更要看到这些评级结果本身也有许多局限性和不足,对于这些评级结果,也要冷静地进行再评价。
(游诗棋参与本文的起草与讨论,本文发表于《国际金融报》2017年9月23日,原题目为《对国际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进行再评价》。)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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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栏目可以揭示的业务。
[2]郑有国,杜连艳.重回凯恩斯主义——美国救市经济思想评析.和平与发展,2009(5).
[3]银锋.经济金融化趋向及其对我国金融发展的启示.求索,2012(10).
[4]白钦先,黄鑫.美元霸权和信用评级垄断支撑美国霸权.高校理论战线,2010(12).
[5]尹应凯,崔茂中.美元霸权:生存基础,生存影响与生存冲突.国际金融研究,2009(12).
[6]标准普尔,世界权威金融分析机构,简称标普。与穆迪投资服务公司(简称穆迪)、惠普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简称惠普)合称三大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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