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可行方案: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可行方案: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应结合当前国内金融结构特征,加快推进金融监管改革。在目前世界范围内,有三种监管模式可以供中国改革者参考。中国金融监管改革可以参照以上国际模式,结合中国的市场状况,做出判断。加强金融监管,首要的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在各自监管领域内完善监管制度和规则,填补监管漏洞,解决监管制度滞后、缺位等问题,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

可行方案: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金融结构角度看,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体系延续了向金融市场倾斜和向金融混业发展的趋势,系统性风险、市场透明度建设以及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在当前金融结构下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全球各国加快推进金融监管改革,统一的功能监管或目标监管模式逐渐取代多头的机构监管模式。中国应结合当前国内金融结构特征,加快推进金融监管改革。在目前世界范围内,有三种监管模式可以供中国改革者参考。

第一种模式是类似美国的保持多头监管的模式,但同时在跨领域的产品和机构的连接部位成立金融稳定委员会。第二种模式是双峰模式,以澳大利亚为范例,该种模式由行为监管及机构监管组成。前者纠正金融机构中的不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后者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防范系统风险,两者统筹协调、相辅相成。第三种模式类似英国式的央行与监管机构全部整合的“超级机构”。中国金融监管改革可以参照以上国际模式,结合中国的市场状况,做出判断。

无论具体的监管架构如何选择,关键还是要评估其政策效果,特别是面对中国迅速一体化的金融市场,相互割裂的监管框架肯定是不适应于当前的市场需要的,2015年中国股市的异常波动就暴露了现有的监管框架的突出缺陷;而理财产品的快速发展和影子银行体系的膨胀,也表明监管体系已经在不同领域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在市场的推动下,不能仅仅强调松散的、缺乏实质约束能力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而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功能整合。(www.daowen.com)

加强金融监管,首要的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在各自监管领域内完善监管制度和规则,填补监管漏洞,解决监管制度滞后、缺位等问题,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其次,应提升各监管部门内部的协同联动,避免各管一段,加强监管信息的共享,建立对金融机构全流程监管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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