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制作汇票:基本要求与注意事项

如何制作汇票:基本要求与注意事项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制作汇票的基本要求1.必须申明出票依据在L/C方式下出具汇票,要标明开证行、L/C号码及开证日期;在托收方式下则要标明所依据的销售合同号码。出票依据是出票的主要项目,不可遗漏。出票依据是说明开证行在一定的期限内对汇票的金额履行保证付款责任的法律根据,是信用证项下汇票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之一。

如何制作汇票:基本要求与注意事项

汇票(附录二十四)是进出口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票据之一,通常包括下列内容:汇票名称、出票依据、信用证编号、开证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日期和地点、汇票付款期限、受款人、受票人、出票人,以上通常为必填项目,另外,还有汇票号、利息利率、汇票失效条款、对价付讫条款、免于追索、禁止转让规定等。在进出口贸易中通常使用的是跟单汇票。

(一)制作汇票的基本要求

1.必须申明出票依据 在L/C方式(信用证方式)下出具汇票,要标明开证行、L/C号码及开证日期;在托收方式下则要标明所依据的销售合同号码。出票依据是出票的主要项目,不可遗漏。

2.必须标明汇票的付款期限 确定是即期还是远期。

3.必须正确填写付款人 在L/C方式下,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即L/C中指定的DRAWEE子栏目)填写付款人,如果信用证未直接标明,则填写开证行为付款人。托收方式下,付款人一般为进口客户。

4.必须正确填写受款人 在L/C方式下,受款人一般填写银行,通常为议付行;托收项下受款人为托收行。

5.汇票必须一式两份 两份性质相同,只是为了预防遗失。一份流转后,另一份自动失效。

(二)汇票的填写

汇票上印制的内容并不都需要填写,采用不同的付款方式,填写的汇票内容会略有区别。进出口业务中汇票使用最多的是在托收项下和信用证项下。

1.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填写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汇票的缮制,不仅要符合汇票的规范制法,还要严格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1)出票依据(Drawn Under)。“出票依据”表明根据什么填写制作汇票,一般有三项内容: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出票依据是说明开证行在一定的期限内对汇票的金额履行保证付款责任的法律根据,是信用证项下汇票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利息(Interest)。此栏填写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利息率。若没有规定,此栏留空。

(3)号码(Number)。一般填写商业发票的号码。

(4)金额(Amount Figures)。一般填写确切的金额数目。在通常情况下,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但不得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高金额,如果信用证金额有“大约”等字样,则有10%的增减幅度。

汇票大小写金额要一致。一般习惯在大写数字前加“Say”或“Total”,在数字后加“Only”。大写写法应注意小数部分的表达,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注意货币符号和数字的顺序。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汇票金额所使用的货币应与信用证和发票所使用的货币一致。

(5)当事人。一张汇票通常涉及出/开票人(issuer/drawer)、受票人/付款人/受票人(drawee/payer)和收/受款人(payee)三方。

出票人应出现在汇票的右下方,一般以与发票相同的签字盖章的形式体现。

受票人则在左下方(To之后)。每张汇票必须以指定的银行或开证行作为付款人,当L/C要求开立汇票而又未明确付款人时,以开证行为付款人;当L/C上注明“Drawn on us”时,也以开证行为付款人;当L/C具体指定了付款人时,则应从其规定;当L/C上注明“Drawn on applicant”时,则填写开证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但这种汇票只相当于一张普通单据。

收/受款人也叫汇票的抬头人,是出票人指定的接受票款的人(可以是出口商或其指定的人)。汇票的抬头人通常有三种写法。

①指示性抬头:在受款人栏目中填写“Pay to the order of ×××”或“Pay to×××order”,这种写法最常见。

②限制性抬头:填“Pay to×××only”或“Pay to×××only,not transferrable”。

③来人抬头:填“Pay to the bearer/holder”,这种写法很少使用。

除此以外,汇票当事人还可能包括承兑人(acceptor)、背书人(indorser/endorser)、被背书人(indorsee/endorsee)、保证人(guarantor)和持票人(holder)等。

(6)几个时间/期限。主要包括出票日期、付款期限和L/C方式下的开证日期。

出票日期通常在提单签发日期之后,汇票上记载出票日期的意义主要在于确定汇票的有效期、到期日。(www.daowen.com)

付款期限的填写方法,在即期L/C条件下,是在汇票中的At和sight之间打上“×××” 或“ ”或“—”等符号;在远期L/C条件下,则是在At后根据实际情况打上具体期限,如L/C上注明“at 30 days after sight”,则在“At”和“sight”之间打上“30 days after”的字样;采用托收方式支付时,则是在汇票中的At之前打上D/P或D/A,余下内容的填写与L/C条件下的要求相同。

开证日期只出现在L/C方式下的汇票中。

(7)出票地和付款地。前者在出口方所在地,后者为付款人的地点(既是汇票金额的支付地,也是要求付款地或拒绝证书做出地)。规定地点的意义在于便于当事人准确把握汇票的法律适用问题。

(8)汇票号码、对价付讫和各种批注。为方便查阅、对比,多数企业通常使用与发票号码相同的汇票号码;对价付讫一栏可以空白;各种批注应按要求加以满足。

2.托收项下汇票的填写 托收结算方式汇票的填制要求与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填制要求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点。

(1)托收汇票须在出票条款栏内或在其他位置加注“For Collection”。

(2)出票依据。托收项下可填写Inv.No.(发票号码),B/L No.(提单号码),S/C No.(合同号码)或合同中的货物名称等。

(3)汇票号码No。一般填写发票号码。

(4)收款人栏目。一般填写托收银行。

(5)付款人,即汇票右下角的“To”栏。根据合同规定填写买方(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6)出票人签字(Signature)。在汇票右下角打出或盖上出口方公司名称并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三)汇票使用中需注意的事项

1.正确理解和把握汇票的付款期限 如L/C中注明“at sight/on demand/onpresentation”,或对汇票种类没有具体规定时,一律制作并提交即期汇票;如L/C要求远期汇票,则必须明确有关期限、期限起算日及到期日的计算方法。

计算远期汇票起始时间的方法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提单日/交单日/其他特定日后付款等。应注意远期汇票中“after sight of draft”和“after date of draft”对付款时间的不同规定,如“30 days after sight of draft”是指付款人见票承兑后30天付款,“30 days after date of draft”是指汇票出票日后起算30天付款;另外,也要注意区别“after date of B/L”和“from date of B/L”规定的不同,按后者规定,受益人可提前一天结汇。

汇票到期日的计算准则是“算尾不算头”,即从见票日第二天起算,月份为日历月,不考虑每月的具体天数[如见票日期为1月31日,见票后1个月、3个月付款的到期日则分别为2月28日(29日)、4月30日]。到期日如是付款地银行工作日,则款项应于到期日在汇票或单据的付款地立即予以支付;如到期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应在到期日后的第一个银行工作日付款,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

2.合理把握汇票金额和发票金额之间的关系 如货款支付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证时,应分别制作两张汇票,各按相应规定填写,两张汇票金额之和应等于发票金额。

如是L/C下的汇票,L/C没有规定,则应与发票金额相同,如规定为发票额的一定百分比,则按规定填写。

3.汇票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 如信用证金额有“About”字样,则可允许有10%的增减幅度。

4.信用证对汇票受款人未作明确规定时 可以在汇票的受款人栏填写“Pay to the order of ××Bank”,也可以填写本公司外汇基本账户开户行。

5.几种可以不使用汇票的情况 即期和延期付款信用证交易可以不出汇票;电汇(T/T)、信汇(M/T)和赊账交易(O/A)不需要汇票;合同/信用证不要求的时候,进口商/开证行为避免支付印花税不要求出汇票。

6.假远期L/C的汇票制作 其制作与真远期基本一样,但通常注明:“Negotiable sight”字样。

7.汇票可以通过背书或仅通过交付进行流通转让 背书有多种形式,其中空白背书最常见。

8.汇票错误的更正方式 原则上讲,汇票的票面应整洁、清楚,不得加注与汇票无关的内容,不得有丝毫差错,金额不得涂改。但在实际制作中,汇票有可能会在币别、期限和付款人上出现错误。根据国际商会《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的规定,由受益人自己出具的尚未认证、签证或采取类似措施的汇票,如有更正,必须在表面体现出经出票人证实(即在更正处加盖更正章)。但有些国家和地区不接受附有更正的汇票,即使有出票人的证实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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