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的具体操作要涉及很多专业的操作技术和技能,因此,很多托运人往往选择货运代理来办理相关的运输事宜。货代的选择是否恰当,往往会影响进出口商能否适当地履行合同,以及能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进出口商对于货代的选择主要是从优势航线、运价和服务水平3个方面考虑。
(一)优势航线
国际货物运输的航线有很多,各承运人往往有自己的主营航线,在这些主营航线上,承运人的航次多、价格优惠、代理点多、服务相对有保障。因此,货代会根据与其合作的承运人不同,往往也有自己的优势航线。进出口商可以根据需要的航线,选择相应的货代。
(二)运价
除了运费外,运价还包括各种杂费。海运运杂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ORC(Origin Receibing Charges):起运港码头附加费。
(2)DDC(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s):目的港提货费。
(3)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码头操作(吊柜)费。
(4)BAF(Bunker Adjustment Factor):燃油附加费。
(5)CAF(Currency Adjustmeng Factor):货币贬值附加费。(www.daowen.com)
(6)DOC(Document Charges):文件费。
(7)PSC(Peak Season Charges):旺季附加费。
(8)AMS(America Manifest System):美国舱单系统附加费。
其中,AMS是货代收取的运往美国货物的附加费。自2003年起,美国规定凡是运往美国的货物,船运公司必须通过AMS系统将货物资料报美国海关,同样的,货代也必须把货物资料如实报给船运公司。因此,货代要向货主收取AMS附加费,通常约为25美元/单。
运杂费有些是承运人收取的,有些是出货港(地)/目的港(地)收取的,也有些是货代自己立名目收取的。由于很多项目并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收取多少非常灵活,而且货代除了向发货人收取运杂费外,有时还会向收货人收取某些费用,因此,这就很容易产生两个陷阱:一是货代巧立名目多收费用;二是货代在收货人和发货人之间调节、转移部分费用。如发货人是委托人,货代就会尽量压低费用来取悦发货人,但到了目的港(地)就会多收收货人的钱,拆东墙补西墙,反之亦然。这就是为什么同样一批货物出口,出口商采用CFR自己找货代,费用就比较低,而采用FOB由客户指定货代,杂费就高出很多的缘故。因此,进出口商在对运价进行比对的同时,还要清楚货代所报价格的组成,并确定好价格的构成,以免某些不良货代在货物出运后乱收费或转嫁客户,从而影响托运人与客户之间的感情和合作。
一般连同各种杂费的运费总开支,行话叫作“ALL IN”价,“ALL IN”价才是比较接近实际支出的价格,最有参考价值。
(三)服务水平
关于货代的服务水平,进出口商可初步通过交谈观察等来感受其对国际货物运输和航线等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以及其对从订舱到报关出货整个流程各个细节的熟悉程度等,此外,还可以通过网上信息侧面了解这家货代的情况,如是否做过登记,是否得到承运人的认可等。如初步接触感觉良好,则进出口商可尝试与其合作一些小单子,以便进一步磨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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