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依据及项目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依据及项目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首先要明确检验依据,然后严格按照检验依据进行检验,将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商品评定为合格,将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商品评定为不合格。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低于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应依据对外贸易合同,包括成交样品、信用证、标准、标样等。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有权根据对外贸易和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商品检验方法的行业标准。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依据及项目

(一)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的根据,也是据以衡量进出口商品是否合格的标准。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首先要明确检验依据,然后严格按照检验依据进行检验,将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商品评定为合格,将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商品评定为不合格。

根据我国《商检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检验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必须依照所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检验。

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低于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应依据对外贸易合同,包括成交样品、信用证、标准、标样等。此外,卖方提供的品质证书、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也是品质检验的依据,提单(运单)、卖方的发票、装货清单、重量明细单、磅码单等是数量、重量的检验依据,理货清单、残损单、商务记录是进口商品验残出证的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对外贸易合同又未约定检验标准或者约定标准不明确的,对进口商品按生产国标准、国际通用标准或我国的标准检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出口商品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国家或进口国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或进口国有关规定办理。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有权根据对外贸易和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商品检验方法的行业标准。

此外,合同中约定的检验标准,不能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相冲突,否则该约定无效。

(二)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项目(www.daowen.com)

1.品质检验(质量检验) 这是指运用各种检验手段,包括感官检验、化学检验、仪器分析、物理测试、微生物学检验等,对进出口商品的外观和内在质量等进行检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外贸合同(包括成交样品)、商品标准等的规定。

其中,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是对商品外形、结构、花样、色泽、气味、触感、疵点、表面加工质量、表面缺陷等的检验,内在质量检验主要是对有效成分的种类含量、有害物质的限量、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工艺质量、使用效果等的检验。

2.数量和重量检验 这是指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对商品的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

3.包装检验 这是指根据外贸合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进出口商品的外包装和内包装以及包装标志等进行检验,以核对内外包装上的包装材料、包装方法以及商品的包装标志(标记、号码等)等是否与贸易合同相符,出口商品的内外包装是否牢固、完整、干燥、清洁,是否适于长途运输,是否符合保护商品质量、数量的习惯要求,进口商品的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以及商品的残损是否由于包装不良所引起。

4.卫生检验 这是指对肉类罐头、奶制品、禽蛋及蛋制品、水果等货物进行检验,以确定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5.残损鉴定 这是指对受损货物的残损部分予以鉴定,分析致残原因及其对商品使用价值的影响,估计损失程度,出具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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