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外贸经营者海关注册登记流程详解

外贸经营者海关注册登记流程详解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海关注册登记的程序如下。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注册地海关应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企业无须再单独办理报检企业资质,对完成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会自动体现企业报关、报检两项资质。

外贸经营者海关注册登记流程详解

根据我国《海关法》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依法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然后才能在我国境内各个口岸地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点办理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业务。海关注册登记的程序如下。

1.申请注册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交下列有关证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www.daowen.com)

(7)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与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8)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2.海关审核申请人资料 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登记材料进行核对,以确认申请人是否按海关所公布的规定如数提交全部材料,以及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定的期限,记载的事项和文书格式是否符合法定的要求。

3.海关核发注册登记证书 注册地海关应在接受申请后三日内决定是否给予办理注册登记。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注册地海关应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三年,报关单位凭此办理报关手续。

企业申请办理海关注册登记相关业务,必须录入并向海关提交申请业务的电子数据,如未录入电子数据,窗口将不予办理。

根据《关于推进关检融合优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第三条规定:自2018年10月29日起,对完成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海关向其核发的“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自动体现企业报关、报检两项资质,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人员备案表不再核发。企业无须再单独办理报检企业资质,对完成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会自动体现企业报关、报检两项资质。

首次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已通过“多证合一”方式同时提交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申请的企业,无须再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企业可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查询备案登记结果。未通过“多证合一”方式提交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申请的企业,则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海关企业注册备案”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向海关提交申请。备案成功后,企业如需获取书面备案登记信息,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在线打印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后到所在地海关盖章。无纸化签约登录电子口岸系统通关无纸化模块办理网上签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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