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ulf Cooperative Council,简称GCC)于1981年5月25日在阿联酋阿布扎比成立。GCC成员国有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阿曼苏丹王国、巴林王国和也门7国。GCC总秘书处设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
根据GCC标准组织(GSO)于2004年10月12日在科威特部长会议上做出的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GSO依照相关海湾标准对机动车辆及轮胎产品进行检验并颁发GCC认证证书。被核准的GCC证书将在所有GCC成员国内有效。
海湾标准化组织(GSO)是GCC的下属机构,总部设在沙特阿拉伯的首都利雅得。GSO是IEC、ISO、OIML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成员。GSO的目标是统一各成员国的各种标准化活动和标准化机构间的合作与协调,努力发展生产和服务部门、促进GCC内部贸易、保护消费者、保护环境和公共健康,以及鼓励GCC工业和农业生产。
由于海湾地区没有能够满足GCC标准要求的检测实验室,GSO组织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都可以被接受。但是GSO组织规定,如果有必要,它可派专人至生产企业验证其生产控制及试验设备符合要求,并可进行现场目击试验,并且保留要求相关试验在经验证的第三方独立实验室进行的权利。我国国内的一些检测机构已经获得了GSO组织的认可,其出具的试验报告可以被GSO认可。
GCC认证与机动车辆及其部件有关的标准共80余个,其中涉及整车安全的8个,整车排放的13个,发动机整机1个,涉及整车其他方面的22个,涉及机动车部件的31个,其他与机动车产品相关的5个。GCC认证涉及机动车辆和部件的主要标准见表14-1。
表14-1 GCC认证涉及机动车辆和部件的主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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