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车辆管理体系主要分为主管机关、审验机构、检测机构和监理机关四大管理单位,所管理之项目分别为安全、污染、噪声及耗能四项,说明如下。
1.安全
(1)法源依据
◎车辆型式安全审验制度:《公路法》第63条、《车辆型式安全审验管理办法》和《车辆安全检测基准》。
(2)权责机关及机构(含主管机关、审验机构、检测机构)
◎主管机关:交通部
◎审验机构:财团法人车辆安全审验中心
◎检测机构:交通部认可之国内外检测机构共计53家,已评鉴通过之国内外监测实验室共计137家。
(3)法规检测项目(车辆/零组件产品项目、检测基准编号/项目名称/参考ECE或国际标准编号)
交通部目前制定“车辆安全检测基准”项目共计68项,见表8-7。
表8-7 车辆安全检测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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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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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列时间为新型式之法规检测项目实施时间,既有型式之实施时间请参照《车辆安全检测基准》规定(查阅使用仍应依交通部最新公告之《车辆安全检测基准》版本为准)。
2.排气污染
(1)法源依据
排放标准:依《空气污染防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制定的《交通工具空气污染排放标准》。
(2)法规检测项目(车辆/零组件产品项目、检测基准编号/项目名称/参考ECE或国际标准编号)
①汽油车
•行车型态测定:692/2008/EC指令type I台湾《汽油汽车废气排放测试方法与程序》(与美国FTP-75测试型式相当)
•怠速状态测定:692/2008/EC指令type II或台湾《汽油汽车废气排放测试方法与程序》
•曲轴箱吹漏气:692/2008/EC指令type III
•油箱、化油器蒸发排放:692/2008/EC指令type IV
•耐久试验:692/2008/EC指令type V或台湾《汽油汽车耐久测试方法与程序》
•OBD试验:台湾《汽油汽车废气排放测试方法与程序》
②柴油车
•行车型态测定:对于重型柴油车依美国FTP-Transient测试型式或欧盟ESC、ETC及ELR测试型式;对于轻型柴油车依美国FTP-75测试型式或欧盟NEDC测试型式
•黑烟:依《柴油汽车排气烟度试验方法及程序》实施
3.噪声
(1)法源依据
排放标准:依《噪声管制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制定《机动车辆噪声管制标准》。
(2)法规检测项目(车辆/零组件产品项目、检测基准编号/项目名称/参考ECE或国际标准编号)
CNS 5799机动车辆噪声试验法(与欧盟70/157/EEC及97/24/EEC Chap9测试方法大致符合)。
4.耗能
(1)法源依据
依《能源管理法》第15条第4项规定,制定《车辆容许耗用能源标准及检查管理办法》。
(2)法规检测项目(车辆/零组件产品项目、检测基准编号/项目名称/参考ECE或国际标准编号)
汽/柴油车行车型态油耗测定按欧盟1999/100/EC指令及其后续修正指令或美国FTP-75测试程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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