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进入的车辆需要申请GSO当年的model year证书,GSO每年发布当年的model year认证法规清单。
自2010年1月1日起,所有申请GCC证书的企业必须事先递交ECCS电子注册申请,只有通过ECCS过后才能继续进行证书的申请。
对于已经获证的车型已授予GCC证书的车型,生产企业必须向GSO首脑办公室重新提交两份新的GCC合格证明书的原件,但不必重新提交试验报告及原始数据。
对于新申请认证的车型生产企业必须向GSO提交符合GCC认证要求的合格证书(两份原稿),并提交符合GSO要求的试验报告。每年在首次交付任一型号的车辆前至少三个月,制造厂应向GSO递交英语/阿拉伯语的合格证书,证明该型号满足海湾车辆标准的要求(内容和格式应符合规定)。不完整车辆(如底盘等)的制造商,每年发运任何类型的第一批货物前,至少提前三个月向GSO递交用英语/阿拉伯语书写的合格证,证明这类车辆符合有关海湾标准的要求。最终阶段制造(如整车)商,每年发运任何类型的第一批货物前,至少提前两个月,向GCC国家的标准化和计量组织递交用英语/阿拉伯语书写的合格证,证明这类车辆是按照半整车制造商的指南完成的,并仍然符合有关的车辆海湾标准的要求(内容和格式应符合规定)。
在此阶段不必提交试验原始数据,但如有必要,GSO保留查看试验报告及原始数据的权力。所有试验数据必须来自生产企业自身实验室或来自由GSO认可的独立性实验室。
对于轮胎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向GSO提交GCC合格证书(两份原稿),并提交符合GCC格式和内容要求的试验报告及试验原始数据。(www.daowen.com)
GSO组织对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试验报告等文件审核,决定批准或拒绝接受此整车/轮胎产品的申请。成功通过GSO审阅后,将对提交的合格证书发给一个目录编号;如果审核结果为拒绝接受,将告知生产企业被拒绝的原因。GSO将在GCC证书上盖章及签字,并发还生产企业一份证书原件。其余原件复印件将保存于GSO客户档案中。
GCC认证证书根据机动车辆及轮胎产品的不同种类分为以下类别,见表5-2。
GSO组织对于GCC合格证书有效性检查做了相关规定:对于整车产品,在每个公历年的最后一个月,对本年车型的证书进行有效性检查;对于轮胎产品,在被批准之日当年进行证书有效性检查。有效期到期之前,生产企业必须向GSO组织提交有关的符合型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GCC认证的证书就会失效作废。
表5-2 不同类型产品证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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