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29 纳入认证的汽车产品的范围
(续)
G类高越野性能车辆:如果M类和N类车辆满足下列要求时,则可以将其列入G类高越野性能车辆中:
1)如果总重不超过2t的N1类车辆,以及M1类车辆具有以下特点时,则认为它们是高越野性能车辆:
①至少有一个前轴和一个后轴,但其结构能确保它们同时驱动,包括一个轴的驱动机构可以断开的车辆。
②至少有一个差分锁定机械装置或一个类似作用的机械装置。
③如果它们(在单个车辆情况下)可以爬上30%的上坡道时。
④它们还应至少满足以下列出的6个要求中的5个:
a)驶入角应不小于25°。
b)驶出角应不小于20°。
c)纵向通过角应不小于20°。
d)前轴下方的车底净空应不小于180mm。
e)后轴下方的车底净空应不小于180mm。
f)轴间的车底净空应不小于200mm。
2)总重超过2t的N1类车辆,或者总重不超过12t的N2、M2或M3类车辆,如果它们的结构能够确保所有轮子同时驱动,包括一个轴的驱动机构可以断开的车辆,或者如果它们满足下列要求时,则认为这些车辆为高越野性能车辆:(www.daowen.com)
①至少一个前轴和一个后轴具有同时驱动机构,包括一个轴的驱动机构可以断开的车辆。
②至少有一个差分锁定机械装置或一个类似作用的机械装置。
③可以爬上25%的上坡道的车辆(如果为单个车辆时)。
3)如果技术上容许的最大质量超过12t的M3类车辆和N3类车辆能够同时驱动所有轮子,包括一个轴的驱动机构可以断开的车辆,或者如果它们遵守下列要求时,则认为这些车辆为高越野性能车辆:
①至少一半的轴具有驱动机构。
②至少有一个差分锁定机械装置或一个类似作用的机械装置。
③可以爬上25%的上坡道的车辆(如果为单个车辆时)。
④至少遵守以下6个要求中的4个。
a)驶入角应不小于25°。
b)驶出角应不小于25°。
c)纵向通过角应不小于25°。
d)前轴下方的车底净空应不小于250mm。
e)轴间的车底净空应不小于300mm。
f)后轴下方的车底净空应不小于250mm。
以G类车辆为基准(底盘)制造的特种和专用车辆同样也属于G类。在标记高越野性能的车辆类别时,字母G应与字母M或N相结合(如N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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