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欧盟汽车改装行业的管理制度

欧盟汽车改装行业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欧盟主要汽车制造商都非常重视改装业务,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考虑可改装性,都有合作的改装厂。同时汽车制造商也会自己制造一部分改装件。欧盟各国在ECE法规和EEC指令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的汽车改装管理体系。对车辆外观改装的检测主要涉及车辆尺寸、离地间隙、制动装置散热、行人保护等。意大利按照2009年批准的《高速公路法》修订案对汽车改装进行了规定。

欧盟汽车改装行业的管理制度

(一)行业现状及特点

欧洲汽车消费型改装产业十分发达,满足了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其中德国改装产业规模最大,英国、意大利等国也位居前位。欧洲视觉改装主要包括外观和内饰改装:外观改装包括大包围、尾翼保险杠车灯、轮毂等;内饰改装包括真皮座椅、桃木、纤维织物以及其他名贵饰品等,增加内部的奢华性。性能改装主要包括提升发动机功率以及更换制动、减振器、排气系统等。以德国为例,因为道路条件好、高速公路不限速,所以发动机改装(ECU调试)很有市场。

欧盟主要汽车制造商都非常重视改装业务,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考虑可改装性,都有合作的改装厂。这些合作的改装厂既进行生产性改装,也面向消费者进行注册后车辆的消费型改装。在维护汽车制造商的品牌形象及产品品质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并满足了改装车迷对个性化的追求。一般情况下,只要汽车制造商有新车下线,就会向合作改装企业提供改装手册,包括车辆改装信息、特性和说明等,合作的改装厂(表4-11)会迅速推出一整套改装方案和配件供车主选择。同时汽车制造商也会自己制造一部分改装件。例如,在设计汽车护轮板时采用更宽的造型,以便客户匹配比原装产品更大的轮毂和轮胎。ABT、Prodrive、劳伦斯等改装企业都不具备改装零部件的生产能力,但是具有很强的改装零部件设计开发能力。通过与整车企业共享产品数据库进行改装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在获得产品认证后采取委托方式进行生产。委托工厂一般是为整车厂OEM配套的零部件企业,能够确保改装零部件具有与原零部件相同的品质。

表4-11 欧洲主要汽车制造商合作改装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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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欧盟EU461/2010法规要求,汽车制造商不得滥用保修条款,不得强迫消费者在保修期内必须到授权维修网络进行维修,不得拒绝保修问题车辆,除非能够证明车辆是由于使用劣质配件或独立维修商的不当维修或保养而产生的问题,该法规同样适用于汽车改装引起的保修问题。但是,如果发动机性能改装等导致原型车部分认证失效,则该部分保修条款自动失效。根据德国法律,改装车企业需对改装零部件提供2年的保修。

(二)改装产品认证

1.多阶段型式认证制度

2007/46/EC标准规定了多阶段型式认证的定义、内容及操作方法:

(1)相关定义

①多阶段型式认证。证明某一个不完整或多阶段制成车辆的型式(取决于车辆的完成状态)是否满足本指令有关的技术要求。

②基本车辆。指在多阶段型式认证的各个阶段,车辆的识别代码始终保留的任何不完整车辆。

③不完整车辆。指为满足本指令的全部要求,至少需要再经一个阶段才能完整的任何车辆。

④多阶段制成车辆。指通过多阶段的型式认证,满足本指令全部有关要求的车辆。

(2)多阶段型式认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在第一阶段:根据基本车辆的完成情况,提交对一辆完整车辆所要求的资料夹和认证证书(如多阶段制成车辆的最大尺寸参数、最大总重量参数等)。

在第二阶段和以后各阶段:提交与当前阶段结构有关的资料夹和认证证书,以及在制造的前一阶段为不完整车辆颁发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此外,制造者应提供它对此不完整车辆所进行的更改和添加方面的详细细节。

菲亚特Ducato底盘改装多阶段型式认证示意图如图4-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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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菲亚特Ducato底盘改装多阶段型式认证示意图(资料来源:菲亚特汽车公司)

2.在用车改装许可程序

在欧洲,汽车改装只要经过产品认证,均可获得上路许可。

欧盟对于改装汽车的管理程序如图4-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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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 改装汽车上路许可流程

①消费者到改装厂进行车辆改装,改装厂会在改装前对改装零部件进行检查,确保改装零部件进行了相关认证[1]

②对于外观和内饰等不涉及性能的改装,车主可直接向机动车注册管理部门提交上路许可申请,需提交由国家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相关改装零部件认证证书。(www.daowen.com)

③对于涉及发动机、悬架等的性能改装,车主须获得认证机构的整车认证证书,再向机动车注册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a)机动车注册管理部门批准。

b)上路行驶。

欧盟各国在ECE法规和EEC指令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的汽车改装管理体系。以德国为例,车主申请改装上路许可须根据德国联邦道路交通型式认证法规(STVZO)[2],获得零部件或整车认证(图4-5)。一般情况下,大的改装企业会与认证机构紧密合作,提供快速的技术支持和认证服务。如T U¨V对ABT实施驻厂服务。在这种严格的第三方认证和政府管理机制下,从生产的源头确保了改装产品能够完全符合标准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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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5 德国车辆上路行驶和检测的法律法规

根据德国TUV公司介绍:

对于外观或内饰改装,认证相对简单。对车辆外观改装的检测主要涉及车辆尺寸、离地间隙、制动装置散热、行人保护等。改装后,需满足欧盟74/483/EG指令(涉及外观)和2003/102/EG指令(涉及行人保护)要求。其中车辆外观零部件主要包括扰流板、保险杠、发动机和行李舱盖、换气窗以及侧裙板。以ABT公司奥迪A5前扰流板改装件为例,经过T U¨V认证,后在KBA备案,具体备案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生产企业、尺寸、重量、铭牌、安装部位等)、T U¨V认证结果(加装前扰流板对空气阻力、驾驶表现、制动、行人保护等的影响)、使用范围、安装测试等内容。通过认证,确保该改装件用于奥迪A5不会出现问题。

对于发动机、悬架等性能改装,需提交由于车辆改装可能引起的功能、参数变化的其他零部件或整车认证。如,T U¨V要求对于任何影响车辆功率、转矩以及最高速度的改装,必须对相关项目重新检测认证。主要包括测定发动机功率和转矩、按照欧盟70/320EWG技术规范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必须满足车辆生产年月时的尾气排放规定)、噪声检测、最高车速检测、制动检测(最高时速时制动状况)、基于最大承载能力的轮胎适应性、驾驶试验(转弯驾驶、临界工况下的负载变化反应、高速时的直道道口出入和快速变换车道)。因为德国没有对高速公路上对最高行驶速度加以限制,所以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测也非常严格。

意大利按照2009年批准的《高速公路法》修订案对汽车改装进行了规定。根据该修订案,改装车辆所用的部件和系统需通过意大利交通部批准,按照意大利认可的国际相关法规(主要是EEC指令)进行认证,如果没有国际法规则采用国家法规。此外,英国规定前风窗玻璃和前侧车门玻璃不允许使用黑色贴膜,改装车灯不允许使用蓝色灯泡,因为会与警车或紧急车辆混淆。

(三)授权改装商标使用情况

生产型改装是两家公司间的一种商业行为,因此改装后车辆的商标使用也基于双方的协议或约定。各个公司的做法不一。

1.奔驰与劳伦斯

奔驰公司制定了《奔驰轿车个性化改装品牌规定》,在商标使用方面对与之合作的改装企业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以下6个原则:

1)不准在没有奔驰授权情况下使用该商标。

2)不准将奔驰商标与个性化标志组合使用(如车辆外部、发动机舱等)。

3)不得伪造戴姆勒授权(如XY-Mercedes)。

4)不准在重大技术和视觉改装后的部位保留奔驰标志(如改装后的发动机部位、车辆类型或外观轮廓发生变化时的车辆外部)。

5)不准对奔驰标志进行视觉改动。

6)不准在未经改装的安全装置去掉奔驰标志(如安全气囊)。

按照上面的原则,在劳伦斯与奔驰的合同中规定劳伦斯销售到中国市场的汽车车身外部只允许使用劳伦斯标志。在改装范围上只允许改装外观件,不允许改装发动机。

2.阿巴斯与法拉利

阿巴斯500C车型由法拉利提供技术支持,并采用了法拉利可分离式制动系统和碳纤维车身等零部件。法拉利生产的改装零部件仍使用法拉利商标,轮毂、转向盘等采用阿巴斯标志,在车辆尾部阿巴斯与法拉利的商标组合使用。

(四)改装责任划分

消费型改装的责任划分主要是在保修期内。根据欧盟EU461/2010法规规定,汽车制造商不得滥用保修条款,不得拒绝保修问题车辆,除非能够证明车辆是由于使用劣质配件或独立维修商的不当维修、保养或改装而产生的问题。对于外观和内容改装,由改装企业与原车生产企业承担各自认证部分的保修和售后服务,整车厂拒绝保修改装车辆有举证责任。对于发动机等性能改装将导致原型车部分认证失效,则该部分保修条款自动失效,整车厂有权对相关改装拒绝保修,改装企业须对该部分零部件提供保修服务。根据德国法律,改装车企业需对改装零部件提供2年的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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