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③汽车安全性调查召回改正制度:《公路法》第63条第1款和《汽车安全性调查召回改正及监督管理办法》。另外“交通部”认为汽车有重大危害行车安全的隐患时,经安全性调查认定确有危害行车安全时,应责令车辆业者将已出售的汽车召回改正。②新车型审验、品管及新车抽验规定。
南非一直参照国际惯例对车辆产品的市场准入建立法制化的批准制度,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技术法规体系。南非汽车产品型式批准流程如下:
①制造厂家、进口商或建造者针对计划生产或进口至南非的每一车型,向南非的法规主管机关提出认证申请。
②法规主管机关收到申请后,将针对每一车型向申请者发送具体的申请文件。该文件规定了申请者应填写、报送的具体信息和材料。
③申请者完成申请信息和材料的准备,随同支持性的文件,一起报送南非法规主管机关,同时向南非法规主管机关缴纳认证费用。
④主管机关收到完整的申请资料和文件后,将审核这些资料和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遇到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情况,将告知申请者,并要求其纠正或补充。
⑤所有申请文件审核无误后,主管机关将向申请者确定样车进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如果以前未进行过检验)。(www.daowen.com)
⑥主管机关通过样车检验,验证车辆是否能满足南非的强制性法规要求,验证以前提交的申请文件中所述的法规要求符合性是否真实。
⑦在上述第6条的检验中,一旦出项任何不符合性,申请者应予以解决,至法规主管机关满意为止。
⑧通过以上认证程序,证明车辆符合相关的强制性法规要求,主管机关将向申请者颁发正式的符合性证书(Letter of Compliance)。
⑨南非法规主管机关将保留上述申请文件、证明车辆满足法规要求的相关文件,作为车辆认证和批准的记录。
在认证流程中,申请者向南非法规主管机关提交证明其车辆产品已经满足相关的强制性技术法规要求的材料,必须是由南非法规主管机关承认的实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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