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作为营运车辆主管部门的交通运输部和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的公安部均出台了严格禁止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相关政策文件,重点是在车辆注册登记、检验和路查执法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04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二)《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6年5月,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依法打击非法改装行为,交通运输部发布该通知。主要涉及改装的内容如下:(www.daowen.com)
①依法认定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已获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车辆。主要包括: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擅自改变车辆颜色、擅自改变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或者承载限值。
②规范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的改装行为。已获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确需改装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事先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交由合法改装企业实施车辆改装作业。改装完毕后,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行驶证变更手续,并经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后,到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道路运输证”变更手续。
③坚决防止非法改装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严把道路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关。
④建立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黑名单。结合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和执法检查,完善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并将非法改装较多的车型纳入重点监管车型,实施重点检查和管理。必要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督促相关车辆生产厂家直接设计生产符合道路运输市场需要的车型,引导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直接选购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标准的车型。
⑤规范对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执法行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认定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拒不改正的,发放“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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