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韩国汽车行业与产品质量分析

韩国汽车行业与产品质量分析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3韩国汽车出口308.64万辆,同比下降2.7%,占总产量的比例为68.26%。韩国政府是韩国汽车工业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在技术引进、培植研究与开发能力、提高生产集中程度以及促进产品出口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和强有力的干预。1974年韩国政府发布“国民车”计划以后,即强令要求各汽车企业提出相应的发展计划并立即着手实施。汽车出口已成为带动韩国汽车工业发展的主要动力。韩国汽车生产和出口情况如图1-9所示。

韩国汽车行业与产品质量分析

(一)汽车产业情况

在新兴的工业国家中,韩国是最成功地实现汽车产业自主发展的国家之一。韩国汽车产业从1962年开始起步(1962年产量仅为1777辆),经过50多年的发展,到2013年汽车产量为452.16万辆,自2005年起连续9年稳居全球第五(图1-8)。同时,韩国已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汽车出口国,汽车出口已成为带动韩国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2013韩国汽车出口308.64万辆,同比下降2.7%,占总产量的比例为68.26%。韩国现在主要汽车生产企业有现代起亚集团、通用大宇汽车公司、双龙汽车公司和雷诺三星汽车公司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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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2013年全球十大汽车生产国(数据来源: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

韩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的原因分析

①一直以来,韩国政府对汽车工业都制定有强有力的支持政策。韩国政府是韩国汽车工业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在技术引进、培植研究与开发能力、提高生产集中程度以及促进产品出口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和强有力的干预。在汽车工业发展的各个时期,都制定有具体的导向政策。早在1962年,韩国就颁布了《汽车工业保护法》,严格限制外国轿车及其零部件进口。1974年制定《汽车工业发展规划》,1975年颁布《系统化发展法案》,确立了现代、起亚和大宇三大汽车集团的产业规划,并将发动机为主的零部件作为重点发展方向。20世纪80年代,为扶持本国汽车产业,韩国继续设置贸易壁垒限制国外汽车进口,并对进入汽车产业的外资予以限制。与此同时,韩国政府向汽车开发项目提供大量资金,每年投资金额约占其总投资额的12%。为提高产品质量,韩国政府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收购和合并,积极吸引国外先进汽车零部件企业来韩国建厂,建立具有世界水平的大型零部件企业。

②与国外企业的合作以技术合作为主,国内企业掌握企业发展的主导权。克服对外来技术的依赖,形成自己独立的技术研发能力,是韩国汽车后来居上的秘诀之一。在整个产业建立之初,韩国汽车工业并不拥有完整的汽车设计制造技术,只能通过从外国企业进行技术转移,依靠与跨国汽车制造商进行技术合作而涉足这一行业。为了保证民族汽车工业的独立发展,韩国企业在与国外汽车公司合作时,主要采取技术引进方式,但底线都是企业的独立性和话语权

③注重培育自主开发能力。为了开发国产车,韩国在短期内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加大消化吸收力度,大力进行集中的R&D投资。政府对自主研发能力的培育突出体现在其“国民车”计划当中。1974年韩国政府发布“国民车”计划以后,即强令要求各汽车企业提出相应的发展计划并立即着手实施。以现代为例,现代坚持不引进成套技术,而是从多种渠道获取非成套技术,并派出工程师到世界知名的26个企业进行学习。同时,全球招聘具有丰富经验的汽车专家。现代汽车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与三菱展开技术合作,就是因为三菱愿意提供技术。正是由于现代加强技术合作,主动培育其自主研发能力,才提高了现代的国际竞争力,使得现代扩大了和其他主要企业的差距。自从1991年现代公司制造出了国产化率100%的国产车Accent,韩国便成为有能力生产自主车型的国家。

④适时确立出口导向与国际化生产战略。由于韩国国内市场有限,政府积极引导企业在发展壮大以后走向国际市场、建立海外生产基地,使企业在海外竞争中壮大自己。促进出口的意识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初步确立,在汽车产品国产化实现以后,韩国政府开始力推“出口导向”战略,韩国汽车迅速成为全球汽车贸易中的重要出口国。汽车出口已成为带动韩国汽车工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为消除进口国的壁垒,韩国还积极引导企业在海外建立生产基地,进行国际化生产。

⑤确定了集团化的发展战略。韩国在汽车产业发展伊始,就注重规模生产和合理布局,这是其汽车产业在短时间内能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原因。为了让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韩国对汽车企业进行了较好的规划,协调汽车业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形成汽车生产的规模经济,使企业迅速具备了与国外大型汽车厂商进行竞争的能力。在韩国汽车产业发展早期,也和中国一些情况类似,有许多家小型制造厂,在政府强有力的干预和控制下,通过改组、联合形成了现代起亚集团、通用大宇汽车公司、双龙汽车公司和雷诺三星汽车公司四家。

(二)汽车市场情况

根据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发布的《2013年汽车产业业绩》报告数据,2013年,韩国本土市场汽车销量153.76万辆,同比下降0.3%,已连续2年减少。其中:韩国国产汽车138.11万辆,同比下降2.1%;进口汽车15.65万辆,同比增长19.6%,创历史新高。韩国汽车生产和出口情况如图1-9所示。

韩国五大车企(现代、起亚、通用大宇、雷诺三星及双龙)2013年全球销量为860.57万辆,同比增长5%,创下历史新高(表1-21)。其中,现代全球销售472.12万辆,同比增长7.3%;起亚销售282.73万辆,同比增长3.9%。两公司均因内需不足在韩国国内销量下降,但海外销量有所扩大,合计销量创历史新高。尤其是现代的中国工厂产量为103万辆,是海外工厂年产量首次突破10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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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 韩国汽车生产和出口情况(数据来源:世界自动车统计年报2014;出口数据自1980年起为连续数据)

表1-21 2013年韩国主要汽车企业销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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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韩国汽车工业协会

韩国进口汽车在1987年开放汽车市场后第20年的2007年销量突破5万辆,2011年突破10万辆,开放市场后第25年的2012年在韩国国内份额达10%,近几年来展现强劲增长势头。各大跨国汽车公司积极的营销手段、柴油车的良好销售、年轻顾客群需求增长等因素拉动进口车销量增长。

根据韩国进口车协会(KAIDA)数据,2013年韩国进口新车注册量为15.65万辆,同比增长19.6%,全年销量首次突破15万辆。从品牌划分来看,排名前十大品牌为宝马、大众、奔驰奥迪丰田福特、迷你、雷克萨斯本田克莱斯勒(表1-22)。居首位的宝马销售3.31万辆,首次超过3万辆,市场份额为21.1%。前十大品牌合计销售13.89万辆,同比增长18.78%,市场份额为88.77%。从发动机划分来看,柴油车销售9.72万辆,市场份额62.1%;汽油车销售5.35万辆,市场份额34.2%;混合动力车销售0.58万辆,市场份额为3.7%。从产地划分来看,欧洲产销售12.28万辆,市场份额78.5%;日本产销售2.20万辆,市场份额14.1%;美国产销售1.17万辆,市场份额7.4%。

表1-22 2012~2013年韩国主要进口汽车分品牌销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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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韩国进口车协会(KAIDA)(www.daowen.com)

(三)汽车产品质量情况

韩国从1992年开始进行汽车召回,当年只召回了1100辆,无论是汽车厂家还是车主,对召回的认识都不十分清楚。但随着政府对汽车安全的要求更加严格,车主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召回数量在不断增加。2000年召回数量增加到56万辆,这并不是说汽车质量下降了,而是说明韩国公众的质量意识提高了。

1.汽车召回制度

韩国的缺陷汽车召回在2002年以前,实行的是政府强制型式认证,生产商主动召回。由国家颁布汽车制造标准,政府根据此标准对厂家生产的汽车的安全性予以认证。为了防止不符合标准的汽车生产,采用生产一致性检查来保证汽车质量的一致性。根据收集到的安全方面同一性的缺陷,生产商主动召回。国土交通部负责对“召回”批准、监督、检查。这种认证、召回制度是与日本、欧洲一样的。为了减少用户的负担(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生产商的质量自觉性,韩国自2003年1月开始改为生产商自我认证,政府强制召回制度(与美国一样)。

韩国汽车召回主管部门是韩国国土交通部(MOLIT);技术支持机构是韩国汽车检测研究院(KATRI)。韩国国土交通部负责制定与汽车召回执法相关的政策、法规,启动缺陷调查程序,下达召回建议或命令。韩国汽车检测研究院负责收集缺陷信息,组织开展汽车安全标准符合性验证以及汽车缺陷调查。

韩国《机动车辆管理法》第31条对召回进行了规定:车辆生产者或零部件生产者(只限于在汽车之外另行销售零部件的情形)在生产的车辆或汽车零部件不符合车辆安全标准及零部件安全标准、有缺陷、会给安全行驶造成障碍时,车辆所有人须通过发送邮件等国土交通部令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该事实及相应的更正措施公布出来。

为了保证召回的顺利执行,汽车制造商需要保留最初买主的记录,出现产品缺陷需要召回时,要及时通知车主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需向国土交通部(MOLIT)递交召回情况报告。召回的全部费用由汽车制造商承担。若不执行召回命令,可终止其销售权,并处以最高10亿韩元的罚款。故意不披露安全问题或不召回缺陷产品的人员,还将受到10年以下的刑罚。韩国汽车召回流程如图1-1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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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0 韩国汽车召回流程

车辆召回顾问委员会(ACVR)主要由4名来自MOLIT和消费者保护机构人员以及16名大学教授、来自公共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交通领域专家和汽车领域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能是对车辆缺陷进行技术审查、制订缺陷调查的年度计划、制定合规性测试的年度计划等。

2.汽车售后服务

(1)《缺陷物保修责任法》

韩国《缺陷物保修责任法》规定对产品的缺陷确认后,要给用户赔偿。并规定对产品的重要部件,修理3次仍未修好,应予更换。根据汽车的特点,韩国的汽车制造商将发动机、变速器列为重要部件,3次修不好(含更换总成)可以换车,但没有退车的规定。此外,韩国的企业还自律形成了“质量保证期是2年或4万千米,发动机、变速器是3年或6万千米”等行规。

韩国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非常健全。现代汽车在全国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修理时间超过1天,可提供代用车。韩国汽车工业协会KAMA内设有“汽车PL法(制造物责任法)咨询中心”,负责受理用户的投诉。程序是首先通知汽车制造商,汽车制造商对缺陷确认属于制造缺陷后,根据PL法给用户无偿修理。韩国有PL法保险,汽车制造商都参加保险,确认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2)《消费者受害赔偿规定》

韩国《消费者受害赔偿规定》规定在购买1个月之内发生两次以上行驶问题或安全问题,或购买1年之内发生3次以上行驶问题和安全问题的新车,可以免费更换新车或要求全部退款。而在此之前实施的《消费者受害赔偿规定》只是规定,新车购买1年内发动机、传动装置、操纵装置和制动装置4大装置出现3次以上问题时,才可以更换新车或全部进行退款。新修订的《消费者受害赔偿规定》则不再明确规定具体装置,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范围。此外,新规定中还对二手车的免费修理做出了规定,即二手车在转让30天或行驶2000km之内出现问题时,原车主应提供免费修理。

3.2014年召回情况

根据韩国交通安全公团发布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在韩国实施汽车召回的汽车车款达352款,同比增长44%,累计台次达75.5万余辆,同比减少37%。

统计显示,2014年实施汽车召回的汽车中进口品牌涉及327款,累计达12万余辆,均同比翻番。相反,韩国自主品牌召回25款,累计63.5万余辆,均同比下跌。分析认为,2014年进口车召回辆数大增,主要是因进口品牌车型更加多样化,且美国等主要国家对汽车召回的监管更加严格所致。

从召回情况来看,双龙汽车去年12月因轮胎缺陷召回11万辆,雷诺三星因反射器系统存在缺陷召回2.41万辆SM3车型。在进口品牌中,奔驰因车灯存在缺陷召回8465辆C200车型。

频繁的召回不仅对消费者的购买信心产生影响,还会对车企名誉造成损失,但同时让消费者产生企业积极应对车辆安全和质量问题的印象,因此目前主要车企都在主动并积极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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