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高效管理仓储起重器具

高效管理仓储起重器具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手拉葫芦放松时,起重链条不得放尽,至少应留3个扣环以上。使用手拉葫芦吊装时,逐渐拉紧,经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起吊。手拉葫芦吊挂点应牢固可靠,其承载能力不得低于手拉葫芦额定载荷。两台机以上手拉葫芦共同吊装时,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75%。手拉葫芦在使用的过程中,严禁将双链改为单链使用。其他形式自行更改结构的手拉葫芦一律禁止使用。

高效管理仓储起重器具

1.手拉葫芦(导链)

(1)手拉葫芦使用前进行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转动部分灵活,不得有卡链现象。

②链条完好无损,销子要牢固。

制动器有效。

(2)手拉葫芦的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①表面有裂纹。

②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③扭转变形超过10°。

④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手拉葫芦在使用时,受力需合理,保证两吊钩受力在一条轴线上,不得多人强拉和超负荷使用。

(4)吊钩挂绳扣时,将绳扣挂到钩底。吊钩直接挂在设备的吊环或板孔式吊耳上时,不得使吊钩别劲和歪扭。不得将吊钩直接挂在设备上吊装。

(5)手拉葫芦如需工作暂停或将设备悬吊空中时,将拉链封好锁牢。

(6)设置手拉葫芦时,注意周围环境,不得有泥沙、水及杂物进入转动部位。

(7)手拉葫芦放松时,起重链条不得放尽,至少应留3个扣环以上。

(8)使用手拉葫芦吊装时,逐渐拉紧,经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起吊。

(9)手拉葫芦吊挂点应牢固可靠,其承载能力不得低于手拉葫芦额定载荷。

(10)两台机以上手拉葫芦共同吊装时,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75%。

(11)手拉葫芦在使用的过程中,严禁将双链改为单链使用。

(12)其他形式自行更改结构的手拉葫芦一律禁止使用。

2.卸扣(卡扣、卡环)

(1)起重施工中使用的卸扣应按额定负荷标记选用,不得超载使用,无标记的卸扣不得使用。

(2)卸扣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尖角、夹层等缺陷,不得利用焊接的方法修补卸扣的缺陷。卸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检测,发现有永久变形或裂纹,应即报废。

(3)使用卸扣时,只应承受纵向拉力,螺纹应满扣并预先润滑。

(4)对卸扣进行改造使用的,按自制吊具进行管理,提供图纸、计算书、试验报告。(www.daowen.com)

3.麻(棕)绳

(1)麻(棕)绳只适用于手动吊装中绳扣和走绳,以及在吊装作业中做设备的手拉溜绳,不得在机械驱动的吊装作业中作为起吊索具使用。

(2)麻(棕)绳不得向一个方向连续扭转,以免松散或扭劲。发现上述现象时,应及时消除。

(3)麻(棕)绳使用中,不得与锐利的物体直接接触,如无法避免时应垫以保护物。

(4)麻(棕)绳在做走绳使用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做绳扣使用时,不得小于12。

(5)麻(棕)绳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不得受热、受潮,且不得与酸、碱等腐蚀性介质接触。

4.钢丝绳与吊索

(1)钢丝绳的使用安全系数K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作拖拉绳时,K≥3.5。

②作卷扬机走绳时,K≥5。

③作捆绑绳扣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④设备重量小于50t时,K≥8。

⑤设备重量大于或等于50t时,K≥6。

⑥作系挂绳扣时,K≥5。

⑦作载人吊篮时,K≥14。

(2)钢丝绳不得与电焊导线或其他电线接触,当可能相碰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钢丝绳经过架空输电线上方时,应搭设牢固的竹(木)过线桥架;在架空输电线的一侧或下方工作时,钢丝绳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起重机吊臂及吊物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的规定。

(3)履带式车辆行驶越过钢丝绳时应对钢丝绳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不得直接压在钢丝绳上。

(4)钢丝绳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含油,长期不用时,应存放在库房内,露天存放时,应上盖下垫。现场暂时不用的钢丝绳或过长的钢丝绳应盘卷整齐,放在垫物上。

(5)钢丝绳插接长度应不小于绳径的15倍且不短于300mm。

(6)接长的钢丝绳不宜用于滑车组上,当必须使用时,接头应经过拉力试验后,证明确实可靠,且钢丝绳接头能顺利通过滑轮绳槽,方可使用。

(7)钢丝绳不得与电焊把线或其他电线接触。钢丝绳受电弧伤害时应按规定进行报废或降级处理。

(8)钢丝绳使用中不得与棱角及锋利物体接触,无法避免时应垫以圆滑物件做保护。

(9)钢丝绳不得成锐角折曲、扭结,也不得受夹、受砸。

(10)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修整、润滑、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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