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汽车吊进行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该型起重机的起重性能选用作业参数,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作业。
(2)汽车吊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起重机支腿或履带板下地基应有足够的承压能力,同时查清就位行驶道路的地下情况,必要时应铺设路基板,并合理选择路基板的材料或采取适当的地基处理措施。
(3)在易燃、易爆区工作时,应按规定办理必要手续,并对起重机的动力装置、电气设备等采取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
(4)汽车吊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识。起重机吊臂下及起重机部件旋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
(5)使用汽车吊吊装设备时,吊钩偏角不应超过3°,不得起吊埋在地下及重量不明的重物。为了避免设备在空中摆动,所吊设备应设置溜绳。
(6)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后能独立作业的人员,严禁无证或非操作人员操作。
(7)严禁酒后和身体不适、精神不佳时进行驾乘作业,严禁超载人员和货物,严格按有关规程操作。
(8)汽车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当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9)进入施工现场前的吊车必须经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年检合格。
(10)汽车吊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专门人员的检查,检查合格且获得入场证后方可进入现场。
(11)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吊车的维护、检查和修理,确保现场使用的吊车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12)驾驶员必须每日检查吊车状况,只有检查合格的吊车方可投入使用。
(13)汽车吊支腿为标准支垫,垫木使用规格为200mm×300mm×800mm的硬质木方,立式支垫。100t以上汽车吊(含100t)每支腿配备4块,100t以下汽车吊每支腿配备3块。
①了解作业现场、地面情况,定好停车位,支垫好垫板,防止作业时支腿沉陷。
②架好支腿,不宜过高,并调整保持回转支撑基座面处于垂直水平位置,查看支腿接地情况,防止三支腿现象。
③吊装货物升举后,不得调整支腿。
(14)起重作业:
①起重作业前,应查看索器、吊钩及滑轮组的倍率与被吊物体是否匹配。
②检查起重机的技术安全状况。
③松开吊钩,起臂,低速运转各工作机构,平稳操作起升,变幅、伸幅、回转各工作机构,同时观察各部分仪表、信号灯是否显示正常。
④司机起吊作业,应与专职指挥员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员的信号,进行操作。(www.daowen.com)
⑤起吊重物时,首先要进行试吊,检查判断无误后,再进行起升作业,操作平稳。
⑥被吊物料起吊后,严禁司机离开操作室。
⑦在起吊过程中,发现起重有倾覆征兆或存在其他危险故障时,应立即将吊钩落到地面。
(15)起升操作要做到“十不吊”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②超载不吊。
③货物捆绑不牢不吊。
④货物上面载人不吊。
⑤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⑥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⑦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⑧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⑨斜拉工件不吊。
⑩五级以上强风不吊。
(16)回转作业:
①起吊物体在回转之前,应再次检查支腿的情况。
②起吊物料需回转时,要鸣喇叭示警。
③回转时,要保持物体回转平稳操作,防止摆动。
④起吊较重物件时,要在被吊物件两侧系索引拉绳,防止吊物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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