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集成产品开发的理念,建立集成动员理论,首先必须回答一个理论问题:最先在企业层面形成的集成产品开发模式是否能够移植运用于国民经济动员活动?因为,人们通常认为国民经济动员是政府行为,表现为政府对社会资源的调控,以实现应战应急资源保障的目的。一些学者,尤其是对美国战争动员或者美军后勤有所了解的学者甚至认为国民经济动员是军事行为。通常人们概括美军的动员行动都说:短期战争打储备,长期战争打动员。
虽然,国民经济动员的主体是国家,这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和国民经济动员学的学术著作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详细的阐述。但是,把集成产品开发模式局限于企业层面是有失偏颇的,也是在理论上画地为牢,自缚手脚。移植集成产品开发理念建立集成动员理论是完全可行的,下面简要地阐述其理由。
首先,集成产品开发与国民经济动员在主体方面不存在不可跨越的障碍。集成产品开发的主体是企业,国民经济动员的主体是国家,看似其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这种鸿沟实际是不存在的。固然,在法律规定和学术意义上,国民经济动员的主体都是国家,但最终提供应战应急资源的依然是各种资源供应者,主要是企业。当然,这里说主要是企业,只是为了简化行文,并非有意在逻辑完整性上排除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
其次,集成产品开发与国民经济动员在目标上具有较强的相似性。集成产品开发的目标是向市场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或者服务,而国民经济动员的目标是为应战应急提供资源保障,包括物资(这本身就是产品)保障和服务保障。二者的差别仅仅在于:企业主导的集成产品开发要满足市场需要,国家主导的国民经济动员要满足保障国家安全的需要。其实,这两种需要都统一于社会需要,国家的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并且,人们通常所谈的市场需要也是以国家安全有保障为前提的。(www.daowen.com)
再次,集成产品开发与国民经济动员在效益追求方面具有相似性。作为企业行为的集成产品开发追求的是经济效益,而国民经济动员追求的是国家安全效益,似乎这又是一个理论障碍。确实,很多人注意到了国家安全效益的弱经济性,但弱经济性不等于不讲求经济性,不等于不讲求经济效益。国民经济动员的目的是在保障国家安全需要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常备资源,也就是减少对资源的占用。国民经济动员专家学者都知道“小常备、大动员”“小核心、大协作”的理念。这恰恰是国防建设追求经济效益的一种具体表现,也符合集成产品开发的理念。
最后,国民经济动员可以借鉴集成产品开发的组织方式。有的学者认为当前的集成产品开发仅局限于企业内部,而国民经济动员可能是跨部门、跨行业、跨企业的,所以,二者的规律并不相同。国民经济动员行为固然不是在一个封闭的企业内部完成的,但现代企业的产品开发、生产同样不是在一个封闭的实体内完成的,甚至,目前已经进行过的动员活动在规模、复杂程度上还无法与一个现代企业相比。因此,集成产品开发理念中的跨部门、跨组织的理念是适用于广义上的部门和组织的。
鉴于此,本书认为以集成产品开发的核心理念来建立集成动员理论是具有可行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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