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秩序观是本章的核心概念,因此在讨论展开之前,对其作出明确界定是必要和有益的。如前所述,中国的国际秩序观指的是它如何看待国际经济秩序与本国发展之间的关系;简言之,即中国在经济层面的国际秩序观,或者说中国的国际经济秩序观。这里需要回答的问题有三个:何谓秩序?何谓观念?为何将考察重点放在经济层面?
首先,根据赫德利·布尔的看法,秩序是包含着特定目标或价值(例如对生命、守信、产权的尊重和保护)的格局。[11]天儿慧(Satoshi Amako)在《政治学百科全书》相应条目的基础上,将秩序界定为各行为体的“关系、功能和规范”在静态、动态层面得到稳定的维系。[12]相应地,国际秩序即追求体系生存、国家主权等基本目标的行为格局。[13]作为一种政治形态,其中“存在着可以指导国家间互动的稳定的规则和安排”。[14]至于国际经济秩序,实际上就是“国际经济关系在特定历史阶段形成的某种相对稳定的格局、结构或模式”,[15]它涉及一系列“原则、规则与制度”,通过保障安全、减少交易费用而“促成资源的有效配置”。[16]
其次,我们所说的“观念”,包含着“原则化信念”与“因果信念”两个层面。这一区分沿用了朱迪斯·戈尔茨坦(Judith Goldstein)与罗伯特·O.基欧汉(Robert O.Keohane)的做法,他们将观念划分为世界观、原则化信念和因果信念三个层次。这两位学者认为,观念即“很多人所共有的关于世界本质的特定信念”,其中,那些在最根本意义上“规定着行动可能性”的概念属于世界观;原则化信念是被用于区分孰是孰非、正义与非正义,具有规范意义的准则;因果信念则是“关于原因—结果关系的信念”,为行为体“提供了如何实现其目标的指南”。[17]显而易见,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宿命论”或“命定论”在国家层面早已没有容身之所,用戈尔茨坦等的话说,“认为人类在自身命运的建设中是积极的行动者”这种“现代主义看法”[18]主导着中国的决策与行动。因此,我们集中关注后两个层面的观念。(www.daowen.com)
再次,之所以侧重于经济层面,不仅仅因为“一带一路”、亚投行首先是经济举措,更因为经济因素历来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中国对外部世界的看法。考虑到冷战结束以来经济互动在国际关系中地位的日渐提升,我们完全可以说经济秩序观是中国国际秩序观的重要内容;在国内外局势不出现重大、剧烈变动的情况下,甚至可以说是首要内容。正如前国务委员戴秉国所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是中国的一项核心利益。[19]许多学者也观察到,利用开放的世界经济体系推动本国发展被中国视为关键要务;[20]“中国的外交政策历来是通过其发展进程而得以界定的”。[21]罗斯玛丽·富特(Rosemary Foot)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塑造中国国际秩序观的重要因素,在于其经济发展与国内稳定如何受到外部世界尤其是国际体系内主导国家的影响。[22]
厘清了基本概念之后,随之而来的任务是寻找合适的分析路径。由于我们试图探究的目标——“观念”并非可以直接观察的实体,因此分析的成败就取决于能否找到与之高度相关且相对易于观测的对象。在本章中,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建立在两个前提假定之上:第一,观念必定体现于言行;[23]第二,国际秩序必然体现为特定的机制。更具体地说,只要中国与外部世界存在互动,那么它就不可避免地体现在话语和行动两方面:前者包含政策宣示、官方表态、正式文书等,后者则涵盖中国在不同场合的选择与决定。在纷繁复杂的互动之中,国际经济机制[24]集中反映了国际经济秩序的关键要素与根本特征。[25]如果我们同意这两点基本假定,那么就有理由将注意力集中于中国与主要国际经济组织的互动,以此来辨识中国的国际秩序观。这正是本章将要采用的分析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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