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对全球经济治理理论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该倡议顺应了众多发展中国家要求改革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诉求。金融危机以来,虽然欧美发达国家也认可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的必要性,但始终不愿意放弃主导权和控制权。“一带一路”以亚非国家为重点发展方向,通过互联互通为整个区域提供公共产品,共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多地体现了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而且“一带一路”具有开放多元的特征,它并不搞封闭的小圈子,从而使之有可能成为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的一个新途径。
其次,“一带一路”是对现有全球经济治理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从“一带一路”相关议题来看,中国并不想推倒现有国际体制重起炉灶,而是想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制度。不管是亚投行和丝路基金,还是新发展银行,都是与现有多边开发银行相互补充的投融资开发平台,在现有国际金融体系下,共同促进区域的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再次,从全球经济治理的主体来看,“一带一路”不是一个实体和制度,而是合作发展的理念和倡议,它依靠的是各种多边和双边的国际合作机制,通过实行“五通”来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最终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互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www.daowen.com)
最后,从全球经济治理的效果来看,“一带一路”推动中国西部大开发,重点鼓励与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以及非洲大部分国家的共同发展,向国际社会推行全球化的包容性发展理念。这就超越了欧美式全球化引发的贫富差距以及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困境,从而有助于推动建立持久和平的世界。
从实践来说,“一带一路”致力于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提供公共产品。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核心就是确保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从理论上讲,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搭便车”的现象,每个国家都试图搭别国的“便车”,而不希望其他国家搭自己的“便车”,这就是全球治理中公共产品提供不足的问题。“一带一路”的推进特别需要提供诸如基础设施类的区域性公共产品,这既契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实际需求,又解决了当前大多数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对发展中国家的议程重视不足的问题。“一带一路”作为一个整体平台,在该平台下的诸多跨国活动具有提供区域性或区域间公共产品的属性。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地区逐渐形成了区域性或区域间公共产品供应的新格局。中国通过主导“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公共产品的提供,可改善因美、日、欧经济停滞所导致的公共产品供应能力的不足,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形成一个以中国为中心节点的合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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