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义乌市场采购贸易的批量少、货值低,拼箱组货多、交易频次高等特点,商务部等8部委同意在义乌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施外贸主体落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增值税免税、无纸化通关、法检商品目录调减等便利化政策,较好解决了市场采购贸易长期存在的制度缺位问题,极大降低了市场主体经营风险和部门监管风险,客商流、货物流、资金流的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推动了外贸持续快速发展。
自2014年11月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落地以来,义乌不断完善相关配套监管办法,全面开展供货商备案、商户确认、原始单据提供等工作。在海关方面,实施小商品出口申报简化归类、无纸化通关转关等便利化措施。在检验检疫方面,实施分类监管、信用放行、小额小批量法检商品免检等措施。在国税方面,实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增值税免税管理政策。在外汇管理方面,允许在市场采购贸易中采用人民币结算,实施个人贸易外汇管理办法。2015年5月1日,旅游购物监管方式退出历史舞台,实现从“旅游购物”向市场采购的平稳过渡。
缘于小商品出口批次多、品种多、数量少和价值低等特点,义乌积极探索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的税收监管政策,出台了《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税总函〔2013〕547号),对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有效化解了市场经营户涉税风险。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通过联网信息平台实行免税管理,对市场经营户在联网信息平台中申报的出口额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市场经营户的出口额和内销额分离,有效化解了市场经营户因内外销混合带来的涉税风险。同时,出口货物全部纳入联网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化和无纸化免税管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和市场经营户“一次不用跑”就可以实现免税申报。(www.daowen.com)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顺利推进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试行,在推动出口贸易快速增长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外贸易量显著增加,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贡献率平稳增长,如图5-1所示[2]。
此外,外贸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入境义乌外商大幅增长,供应链管理企业、电子商务秘书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等新兴市场主体不断涌现;企业内在创新动力不断强化,本地知识产权品牌到海关总署备案的数量较改革前增加,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的次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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