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18.5的调查结果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18.5的调查结果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中,要重视财务治理的调节作用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理论界长期以来忽视财务治理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而本章研究表明,完善的财务治理能够削弱股权结构对企业绩效的作用。为此,需要找到适合公司发展的股权结构,并非国有持股越多越好。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18.5的调查结果

目前,我国经理人市场不透明,法律制度不健全,因此,在混合所有的上市公司中,需要一定的股权集中作为一种替代监督机制,让大股东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以避免经理层或内部人因追逐私利而损害公司利益。但是,并不是股权越集中越好,还必须考虑到大股东的自私行为,当股权集中到一定程度时,大股东就可能与高管合谋,发生掏空公司、危害公司和小股东利益的风险,这时就需要通过股权制衡来防范大股东可能的侵害行为,以实现企业的长期价值。因此,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呈倒U型曲线关系,股权制衡度与企业绩效之间则为线性正相关关系。

财务治理是基于财务主体契约和权利配置而进行的机制设计,包括财务控制、财务监督和财务激励等方面的机制设计。财务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子系统,具有公司治理的本质特点,就是通过契约和合规来规制各方利益相关者,使各方利益相关者责权利一致。由此,财务治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代替股权结构的作用,即能够削弱股权结构对企业绩效的作用。

实证检验部分也证实了我们的猜想。本章选取A股上市公司2004~2007年四年数据,对股权结构、财务治理与企业绩效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具体检验结果是:

(1)股权集中度、财务治理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

在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的回归结果中,二者倒U型关系成立,说明股权集中度在中国目前环境下存在适度性,股权不是越集中越好,也不是越分散越好。适度的股权集中可以充当监督机制,弥补市场和法律机制不健全的不足。

在财务治理调节作用的回归结果中,调节作用成立,其在倒U型曲线形态上的变化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使曲线平缓化;二是使曲线拐点右移;三是使曲线整体水平提高。这说明在既定股权集中度上,高质量的财务治理能够显著提高公司绩效;可以降低企业绩效对股权集中的依赖程度,即股权集中发挥的作用变小;可以使适度股权集中度变得更大,更好地防范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在财务治理四个分项指数中,财权配置和财务监督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完善的财权配置使得财务主体有权但不越权;完善财务监督使得各方监督主体都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财务控制和财务激励的调节作用不明显,可能的原因在于财务控制制度和财务激励制度不到位,形式主义较为突出。

(2)股权制衡度、财务治理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

在股权制衡度与企业绩效的回归结果中,正向线性关系成立,说明在中国目前法律和市场环境下,股权制衡能够发挥更多的正向作用,具有防范大股东侵害,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和企业利益的作用。

在财务治理调节作用的回归结果中,调节作用成立,其在线性形态上的变化表现在将直线平缓化,这说明财务治理可以将企业绩效对股权制衡的依赖程度降低,即股权制衡的作用变小。在财务治理四个分项指数中,在当期具有调节作用的是财务激励,而在滞后一期企业绩效时,财权配置、财务监督和财务控制的调节作用均显著。财务激励能够给中小股东更多的动力来监督大股东,这在当期就能产生显著效果。而财权配置、财务监督和财务控制更多地表现在制度设计上,制度发挥作用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这三个要素与股权制衡相结合,更多的是影响滞后一期的企业绩效。

根据本章理论和实证分析,在我国现有制度和市场环境下,财务治理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www.daowen.com)

(1)在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中,要重视财务治理的调节作用

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理论界长期以来忽视财务治理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而本章研究表明,完善的财务治理能够削弱股权结构对企业绩效的作用。因此,重视财务治理的作用,能够为研究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提供新的思路,且更具有现实可行性。

(2)优化股权结构,但绝不能一味追求股权集中

在现阶段法律和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适度的股权集中可以作为监督机制来监督内部经理人。但股权并非越集中越好。根据本章的描述性统计,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集中度明显大于非国有控股公司,这是影响民企参与国企混改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为此,需要找到适合公司发展的股权结构,并非国有持股越多越好。

同时,在现阶段我国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不足的情况下(高明华,2017),大股东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风险仍然十分突出,因此需要一定的股权制衡,这有助于抑制第一大股东“一锤定音”的绝对控制权,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实现企业绩效的增长。

(3)重视财务治理机制,用制度强化监督

财务治理是我国学者明确提出并不断完善的一个公司治理概念,在我国尚不具备完备的资本市场和健全的法律法规条件下,财务治理作为财务主体之间的权利配置、财务控制、财务监督和财务激励等方面的机制设计,有助于公司防范风险,进而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吸收民营资本进入。但实践中,不少国企混改满足于形式上的混合,而非实质性混合,“混”而不“合”现象比较突出,最终企业难以做强做大做优。国企混改的成功,必须真正实现“混”“合”并重,而这需要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包括财务治理制度和机制的完备,能够实现各个财务主体“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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